政務名詞

礦業權轉讓

釋義:

  礦業權轉讓是指礦業權人將礦業權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作價出資、合作、重組改制等。

發佈時間
2000-11-01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來源出處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