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防禦洪水方案

釋義:

  防禦洪水方案:是對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災害)、颱風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等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方案,由水利部組織編制,按程式報國務院批准;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其他江河的防禦洪水方案,由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會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有關部門批准。防禦洪水方案經批准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鬚根據防禦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發佈時間
2022-05-30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應急管理
來源出處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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