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釋義: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沒有正當理由,憑藉該地位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一般包括銷售或採購活動中的不公平高價或者低價、低於成本價銷售、附加不合理或者不公平的交易條款和條件、獨家或者限定交易、拒絕交易、搭售、歧視性待遇等行為。

發佈時間
2021-11-18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其他
來源出處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企業境外反壟斷合規指引》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印發《企業境外反壟斷合規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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