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

釋義:

  公共財政應急儲備資金:是指每年根據市、區縣財政支出額的適當比例安排的政府預備費,經市、區縣政府批准後可用於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發佈時間
2010-06-04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應急管理
來源出處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 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