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機關工作人員

釋義:

  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民主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行使國家行政職能、從事行政管理活動並實行國家公務員制度或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使用事業編制的單位,如工商所、物價所等;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的群眾團體組織,如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受行政機關委託、承擔行政職能並使用行政編制的社會團體組織的工作人員。

發佈時間
2000-12-29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來源出處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 市建委等部門關於北京市城鎮居民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有關問題 暫行規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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