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生態涵養發展區

釋義:

  生態涵養發展區,包括門頭溝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縣、延慶縣以及昌平區和房山區的山區部分,共14個街道、79個鎮、15個鄉(含昌平區的7個鎮,房山區的1個街道、9個鎮和6個鄉),常住人口247.8萬人,土地面積11259.3平方公里。該區域是保障本市生態安全和水資源涵養的重要區域。主體功能是限制開發,要限制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要重點培育旅游、休閒、康體、文化創意、溝域等産業,推進新城、小城鎮和新農村建設。要嚴格保護長城、八達嶺-十三陵風景名勝區等各類禁止開發區。

發佈時間
2012-09-17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來源出處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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