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

釋義:

  直播帶貨平臺經營者是指為採用網路直播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供網路經營場所、交易撮合、資訊發佈等服務,供交易雙方或多方獨立開展交易活動的網路平臺,應按照《電子商務法》規定履行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

發佈時間
2024-08-08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其他
來源出處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北京市直播帶貨合規指引》的公告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發佈《北京市直播帶貨合規指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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