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名詞

大型商業綜合體

釋義:

  大型商業綜合體是指建築面積不小於5萬平方米,集購物、住宿、餐飲、娛樂、展覽、交通樞紐等兩種或者兩種以上功能於一體的單體建築和通過地下連片車庫、地下連片商業空間、下沉式廣場、連廊等方式連接的多棟商業建築組合體。

發佈時間
2023-07-2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安全生産監管
來源出處
北京市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
北京市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