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規自發〔2025〕64號
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府服務效能,完善規劃許可服務事項,規範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北京市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工作通知如下:
一、適用範圍
本通知適用於北京市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核發的以下規劃許可證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臨時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以下統一簡稱為“規劃許可證”)。
二、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及屆滿延續的相關規定
(一)申請人應當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2年內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續的,申請人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向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可以延續。每次延續期限不得超過2年。未獲得延續批准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規劃許可證失效。
(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臨時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有效期不超過2年;期滿需要延續的,申請人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向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可以延續。每次期限不得超過1年。
(三)距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不足30日的,按規定不受理延續的申請。但如果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為可以在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續決定的,本着加強服務的原則,也可以受理延續的申請。已超過原規劃許可證有效期的,不受理延續的申請。對歷史遺留重點工程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的申請
(一)申請人需通過線上平臺(北京市投資項目審批線上監管平臺tzxm.beijing.gov.cn)或市區政務服務窗口進行申請。選擇原類型規劃許可事項中“延期”辦理項。
(二)申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申請表》。
2.《建設項目法人授權委託書》。
3.延期申請(需説明擬延期的理由)。
4.特殊類型的項目需提交的有關材料(詳見申報表填報説明)
(三)未開通“全程網辦”的項目(涉密或居民個人建房項目等)線下提交紙質材料,其他項目類型可線上或線下提交電子材料。
四、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的決定
規劃許可證“延期”辦理項的受理時限為1個工作日,承諾辦理時限為7個工作日。7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4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需在原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是否准予延續決定的,視為准予延續。
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經研究同意原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的,核發“規劃許可准予延期決定書”,註明新的許可證有效期。不同意原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的,核發“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五、結果的公開
規劃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的決定在規劃自然資源管理部門官方網站主動公開,可在原規劃許可證信息公開頁面的備註欄內查詢。
六、其他要求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三年。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