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規〔2020〕9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全國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指引》(發改法規〔2019〕2024號)工作部署,進一步深化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用,拓展公共資源交易範圍,積極穩妥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加快實現平臺交易全覆蓋,提高公共資源交易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結合本市實際,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2020年本)》(以下簡稱《目錄》),經報請市政府批准同意,現予以印發,請按照以下要求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一、列入《目錄》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應當進入本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公共安全等特殊項目,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按行業歸口監管的原則,市、區政府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推進列入《目錄》的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場交易,依法加強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行業監督管理。
三、公共資源交易堅持電子化發展方向,在促進平臺互聯互通和資訊充分共用的基礎上,規範服務事項,推行網上辦理,優化平臺服務,不斷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四、《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提出調整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發佈實施。
五、本《目錄》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第一批)》(京發改〔2017〕1102附件)同時廢止。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