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 市級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2-29
  6. [發文字號] 京商生活字〔2020〕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3-0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0年 第8期(總第644期)

北京市商務局關於申報2020年度生活性服務業發展項目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商生活字〔2020〕7號

各區商務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總部企業、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大力支援生活性服務業企業復工復産、穩定經營,提高社區商業發展水準和生活必需品保障能力,提升居民生活性服務業品質,現將申報2020年度生活性服務業發展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援方向

  資金主要支援建設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設施)、促進餐飲業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示範街區創建項目(詳見附件1-3)。

  二、申報條件

  (一)在北京地區註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商貿流通業經營、服務、管理的企業、機構、經濟組織等單位;

  (二)項目申報單位經營狀況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申報項目能夠按計劃實施;

  (四)已獲得或將獲得其他部門資金支援的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項目申報書;

  (二)項目已發生費用明細表;

  (三)項目申報單位承諾書;

  (四)2020年生活性服務業發展項目申報表;

  (五)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六)項目單位近兩年財務報表(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七)其他與項目相關的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各申報指南中有明確材料要求的還應一併提供。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按順序裝訂成冊,並加蓋單位公章。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報流程

  (一)申報餐飲(早餐)、菜店(生鮮超市、社區菜市場)、便利店項目的申報單位,採取直接報送方式,自通知發佈之日起,由項目申報單位將項目申報材料提交市商務局進行審核。電子版材料發送至wbw@sw.beijing.gov.cn;紙質材料郵寄至:市商務局生活服務業處(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122室),聯繫電話55579329。

  (二)申報其他項目的單位按照隸屬關係將申報材料報區商務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進行項目初審;通過初審的項目匯總後報市商務局進行複審。

  五、申報時限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全年申報項目,市商務局將根據申報項目內容擇優予以支援。為提高項目申報、審核效率,請各區商務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市屬國有企業集團和總部企業於2020年4月30日前匯總上報第一批項目。

  六、工作要求

  (一)各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保證項目各項建設手續合規、按時間進度推進。

  (二)對於偽造、提供虛假材料的項目申報單位,按《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進行處理。

  (三)獲得資金支援的項目申報單位應積極配合相關監督檢查、審計等工作。

  (四)各初審單位應積極組織指導項目申報,按照規定程式嚴格審核把關。對已支援項目加強後續指導和跟蹤監管,確保項目實施效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五)項目單位收到財政資金後,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辦理,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1.建設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設施)項目申報指南

     2.促進餐飲業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3.生活性服務業示範街區創建項目申報指南

北京市商務局

2020年2月29日


附件1

建設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設施)項目申報指南

  建設提升1000個基本便民商業網點已納入2020年市政府民生實事任務,為加快推動任務落實,更好滿足市民便利化多樣化生活需求,特製定此指南。

  一、支援方向

  對營業執照取得日期①①本文所指營業執照取得日期:對於初次領取營業執照的網點,以其營業執照上成立日期為準;對於在現有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上增加基本便民商業服務項目的網點,以該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增項的初次換證日期為準。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後的蔬菜零售(社區菜店、生鮮超市)、便民早餐、便利店(社區超市)、末端配送網點(智慧快件箱、快遞分揀中心)、家政服務、洗染、理髮、便民維修、攝影等新建連鎖直營便民商業網點(設施),以及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後新建(以取得營業執照時間為準)和改造提升的社區菜市場、服務社區的蔬菜直通車給予支援。

  建設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設施)符合相關規範標準。

  二、支援內容

  對新建連鎖直營便民商業網點(設施)的店面裝修、硬體設備購置、房屋租金等費用給予支援;蔬菜直通車等移動便民設施、攝影網點、新建和改造提升的社區菜市場只支援店面裝修和硬體設備購置費用。

  三、支援條件

  申報主體原則上為品牌連鎖經營企業,實行“統一品牌、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服務、統一核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至少開設3家直營門店(含新建網點);社區菜市場不受門店數量限制。同一品牌連鎖企業可採取母子公司(子公司應由母公司絕對控股)、總分公司聯合方式申報項目。

  四、支援標準

  (一)對符合支援條件的項目,店面裝修、硬體設備購置、房屋租金等費用,均按照不超過各項投入審定實際投資額50%的標準給予支援。對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嚴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點連鎖蔬菜零售(社區菜店、生鮮超市)、便民早餐、便利店(社區超市)等網點項目,各項投入支援比例上限提高至70%。

  (二)房屋租金費用補助不超過6元/㎡/日。

  (三)各業態具體支援標準見附件1-1。每個品牌連鎖企業總支援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五、最低經營期限

  申報主體應承諾獲得財政資金支援的項目自獲得補助資金之日起持續經營時間不得少於1年;對獲得財政資金支援的項目1年內有拆遷、停止營業、被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應在原址附近補建或退回相應補助資金,所補建項目不得再重復申報下一年度資金補助。

  六、其他

  (一)除統一要求提交的申報材料外,新建基本便民商業網點項目還需提交房屋租賃合同、租金銀行轉賬憑證及發票(其中房屋産權自有的網點項目需提交房屋産權證、房屋購買合同等相關材料)的複印件,原件待查;蔬菜直通車等移動便民設施項目還需提交設施明細表、服務社區明細表及與有關部門備案、簽訂的服務協議等相關材料的複印件,原件待查。

  (二)對同時搭載兩種及以上符合支援方向的基本便民服務功能的新建連鎖直營網點,申報主體應自行選擇其中一種主要服務功能作為主營業務進行項目申報。

  附件:1-1.2020年建設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設施)項目補助標準

     1-2.便民早餐網點建設指引

  (聯繫人:生活服務業處 王葆瑋;聯繫電話:55579329)

8-附件1-1:2020年建設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設施)項目補助標準.jpg


附件1-2

便民早餐網點建設指引

  1.有固定營業場所,現場加工制售早餐食品,食品、衛生、防疫、環保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面積不低於60平方米。

  2.證照齊全,經營規範,依法辦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含餐飲服務,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含熱食類食品制售、預包裝食品銷售等。

  3.加工食品的工具、器具等設備設施齊全,供應符合市民飲食習慣的早餐食品,經營早餐品種不少於10種。

  4.每日開業時間不晚於早上7點,供應早餐時間不少於2小時。

  5.明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及其他特殊規定,嚴格按明碼標價銷售食品,並提供就餐場所、餐飲用具等消費設施。

  6.有專用的清洗、消毒設備,有防蠅、防鼠、防蟲、防潮及垃圾處理等設施和措施。


附件2

促進餐飲業發展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及內容

  支援餐飲企業品牌連鎖發展,鼓勵新建連鎖直營餐廳,建設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支援建設“深夜食堂”特色餐飲街區,鼓勵餐廳夜間延時經營;支援開展“廁所革命”,提升餐飲業衛生環境設施和服務管理水準;支援開展“綠色餐飲”,鼓勵企業升級改造高效油煙凈化裝置。

  支援內容包括項目工程建設費用和硬體設備購置費用。

  二、支援條件

  (一)申報主體原則上為品牌連鎖經營企業,實行“統一品牌、統一管理、統一標準、統一服務、統一核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至少開設5家直營門店(含新建網點)。同一品牌連鎖企業可採取母子公司(子公司應由母公司絕對控股)、總分公司聯合方式申報項目。

  (二)新建連鎖直營餐廳營業執照取得日期和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項目建設時間應在2019年1月1日以後。

  營業執照取得日期是指:對於初次領取營業執照的網點,以其營業執照上成立日期為準;對於在現有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上增加基本便民商業服務項目的網點,以該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增項的初次換證日期為準。

  (三)“深夜食堂”“綠色餐飲”“廁所革命”項目建設時間應在2020年1月1日以後。

  三、項目建設及運營標準

  餐飲業發展項目建設應符合食品安全、生産安全等各項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同時運營管理符合相關標準和規範。

  (一)新建連鎖直營餐廳項目:實行連鎖直營。

  (二)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項目:符合《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設指引》。

  (三)“深夜食堂”項目:符合《“深夜食堂”特色餐飲項目建設指引》。

  (四)“綠色餐飲”項目:符合《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1/1488-2018)。

  (五)“廁所革命”項目:符合《餐廳衛生間建設指引》。

  四、支援標準

  項目支援根據年度資金預算、項目申報數量統籌考慮確定,每個項目資金支援比例不超過該項目審定實際投資額的50%,對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嚴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點連鎖餐飲網點項目,支援比例上限提高至70%。每個品牌連鎖企業總支援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其中:

  (一)每個新建連鎖直營餐廳最高支援40萬元。

  (二)每個“深夜食堂”特色餐飲街區最高支援200萬元,“深夜食堂”特色餐飲街區內新建的“深夜食堂”門店每個最高支援50萬元。

  (三)每個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最高支援300萬元。

  (四)每個餐廳“綠色餐飲”項目最高支援10萬元。

  (五)每個餐廳“廁所革命”項目最高支援5萬元。

  附件:2-1: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設指引

     2-2:“深夜食堂”特色餐飲項目建設指引

     2-3:餐廳衛生間建設指引

  (聯繫人:生活服務業處 王會俊,王葆瑋;聯繫電話:55579417,55579329)


附件2-1

中央廚房(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設指引

  1.選址。符合或有利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和衛生規範要求。

  2.區域佈局。遵循“潔凈區非潔凈區分開、粗精加工分開、生熟分開、葷蔬分開、生進熟出、人物分流、經濟適用、佈局合理、功能齊全”原則,工作區劃分倉儲區、加工區、配送區和辦公區等。

  3.建築面積:以加工面積為主,不小於2000㎡,並輔以適度比例的倉儲、洗消、包裝、分發、配送等面積。

  4.産能。日均産能不少於5萬個(件、份)。

  5.資質。具備合法經營的資質要求,證照齊全,手續完備。主要包括營業執照、生産許可、環保許可、食品安全認證等,通過ISO22000品質管理體系或ISO9000系列、HACCP一種認證。

  6.倉儲。具有與庫存物資相適應的各類倉庫及設備設施和工具,保管人員對採購物資進行驗貨、分類、碼放、標注、盤點、出貨、銷毀、記賬,負責在庫存期間的存儲與管理。

  7.設施設備。具有與生産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加工設備及消防設施,具有倉儲區相關的清潔、照明、通風、製冷、制熱等相關設備,具有對原料、輔料、産成品、半成品進行理化、微生物、農藥殘留化驗、檢測、評價、留樣的儀器與設備,配送車輛具有全程冷鏈及相應清洗消毒設施。

  8.安全。具有專業安全保障,包括人員、物料、水質、氣流、流程安全等,具有生産運作記錄和突發公共衛生與食品安全事件應對措施,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各類産品應明確標注生産日期和保質期,及時銷毀超過保質期或不合格的産成品、半成品。


附件2-2

“深夜食堂”特色餐飲項目建設指引

  一、基本要求

  1.項目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城市規劃,特色元素較為顯著,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2.項目營業時間一般應到24:00時(含24小時經營店,夏秋季可適當延長),符合相關經營規範。

  二、“深夜食堂”特色餐飲街區建設及運營標準

  1.具備“業態豐富、特色鮮明、消費便利、市場繁榮”特徵,在本市餐飲消費市場享有較高的知名度。

  2.餐飲街區長度一般不小於100米,餐飲企業數量一般不少於20家。

  3.街區夜間景觀建設特色、美觀,管理規範。

  4.街區內餐飲企業符合本市餐飲行業經營規範,營業時間到24:00時及以後的餐飲企業不低於30%。

  5.具有較好的公共配套設施和經營環境。

  三、“深夜食堂”門店延時經營標準

  1.應為品牌連鎖餐飲企業,經營品種豐富,特色鮮明。

  2.符合陽光餐飲要求。

  3.符合相關廁所建設和管理標準,廁所乾淨、衛生、無異味。

  4.符合餐飲油煙排放標準。

  5.餐廳管理規範。


附件2-3

餐廳衛生間建設指引

  1.符合《城市公共廁所設計標準》(CJJ14-2016)等標準規範。

  2.具備明確指示標識,原則上應向社會公眾開放。

  3.應採用節水、節電、除臭等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技術和設備;適當增加女廁數量,優化女廁蹲位;有條件的可設置母嬰、老年人、殘疾人專用廁位或專用衛生間等無障礙設施,方便特殊人群使用。

  4.地面一般應防滑,室內具備照明、通風設備以及防蚊蠅、防老鼠等設施。

  5.小便廁位可設置隔斷板,大便廁位應設置隔斷板和門,具備挂衣鉤、手紙架、廢紙容器等設施,門鎖應能顯示有(無)人上廁。

  6.具備溫度調節裝置(空調或其他供暖供冷設備)、自動洗手設備、幹手設備(烘手器或提供紙巾)、洗手液、面鏡和除臭設備等設施。

  7.懸挂或粘貼“禁止室內吸煙”等公益標識,有條件的可懸挂或粘貼藝術裝飾畫,並擺放相關藝術品、綠植和花卉,開放時間內播放背景音樂。

  8.有條件的企業可在公共衛生間內部增設LED顯示屏,實時顯示廁所使用情況,提供無線網路、路線查詢、活動宣傳等服務,延伸公共衛生間功能。

  9.應安排專職或兼職清潔人員加強維護管理,具有清潔工作記錄簿並按要求登記,達到“四凈、三無、兩通、一明”(地面凈、墻壁凈、廁位凈、周邊凈;無溢流、無蚊蠅、無異味;水通、電通;電明)。

  10.符合國家和本市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


附件3

生活性服務業示範街區創建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援方向

  生活性服務業示範街區創建項目。

  二、支援內容

  對示範街區前期規劃、停車、標誌、標識、街景美化、開放空間等為街區提供公共服務的設施改造,為街區提供公共服務管理資訊系統的建設與改造,公共區域的經營配套服務、功能區佈局和經營環境改造等方面支出的費用給予支援。

  三、支援條件

  北京市商務局已經同意申報項目進行“北京市生活性服務業示範街區”創建,申報項目具有明確的市場投資主體。

  四、支援標準

  參照《北京市商務委員會關於開展生活性服務業示範街區徵集培育工作的通知》(京商務交字〔2016〕104號)執行。

  五、其他

  對以連鎖經營等方式入駐的基本便民商業服務網點(設施),主要包括蔬菜零售、便利店(社區超市)、餐飲(早餐)、洗染、美容美發、家政服務、末端配送等,參照《建設提升基本便民商業網點(設施)項目申報指南》給予支援。

  (聯繫人:生活服務業處 王喜艷;聯繫電話:55579415)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