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12-29
  5. [成文日期] 2023-12-28
  6. [發文字號] 京金融〔2023〕55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12-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4年 第19期(總第847期)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行政裁量權基準》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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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金融〔2023〕557號

各有關單位,局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和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行政裁量權基準》(包括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行政許可裁量權基準、行政檢查裁量權基準、行政強制裁量權基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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