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其他
  2. [發文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3. [聯合發文單位]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北京市體育局;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8-30
  6. [發文字號] 銀京發〔2023〕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9-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等8部門關於印發《金融服務首都文化、旅遊、體育及相關産業快速恢復和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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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京發〔2023〕5號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有關精神,落實人民銀行總行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為加快支援首都文化、旅遊、體育(簡稱“文旅體育”)及相關産業快速恢復和高品質發展,優化企業金融營商環境,支援更多市場主體順應消費發展新趨勢、提供更多優質産品和服務,助力首都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北京證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文旅局、市體育局、市文資中心等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金融服務首都文化、旅遊、體育及相關産業快速恢復和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    

北京市體育局    

北京市國有文化資産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金融服務首都文化、旅遊、體育及相關産業快速恢復和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加快支援首都文化、旅遊、體育(簡稱文旅體育)及相關産業快速恢復和高品質發展,優化企業金融營商環境,支援更多市場主體順應消費發展新趨勢、提供更多優質産品和服務,助力首都加快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北京證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文旅局、市體育局、市文資中心等部門強化合作,聯合推出金融服務文旅體育産業發展的若干措施如下:

  一、完善會商機制,強化部門合力

  1.建立完善跨部門會商機制。建立金融部門與文旅體育産業部門的常態化溝通會商機制,加強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市場主體之間的三方聯動,及時掌握文旅體育産業的金融服務需求與切入點,共同研究解決金融服務與政策落地過程中的障礙和堵點,堅持激勵與監管政策並舉,促進金融與産業高效融合發展。

  2.構建文旅體育企業名錄庫,探索開展優質企業評估認定機制。根據各行業主管部門梳理提供的市場主體名單,構建文旅體育企業名錄庫,參考“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認定思路,綜合依託工商、納稅、社保、公積金等涉企政務資訊以及企業在其經營領域的競爭力、影響力,探索建立優質文旅體育企業的評估與認定機制。

  3.充分發揮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範區的引領示範作用。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完成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範區的創建驗收工作,並將創建過程中形成的良好經驗與做法進行宣傳和推廣,帶動提升全市金融服務文旅體育及相關産業的能力。探索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文化金融專營組織機構的認定和評估,鼓勵轄內商業銀行北京(市)分行以及地方法人銀行總行將更多資源向文化金融專營組織機構傾斜。鼓勵各區結合産業發展需要,探索出臺與市級文化産業投融資激勵政策、中小企業首次貸款激勵政策、知識産權融資激勵政策等相配套的區級政策,強化市、區政策聯動,擴大政策惠企覆蓋面,支援金融機構在全市範圍內的文化産業園區設立金融服務站。

  二、加大信貸支援,完善風險分擔

  4.充分發揮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的引導撬動作用,強化市區政策協同。優化升級“京文融”專項再貸款和“京文通”專項再貼現政策,將文旅體育産業主管部門梳理提供的企業納入支援範圍。加強市區政策聯動,鼓勵各區出臺配套的貸款貼息、擔保費補助、風險補償等相關支援政策,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優先將貨幣政策工具資源配置到合作意願強、産業基礎好、融資配套完善的區。

  5.鼓勵商業銀行創新抵質押方式,推出更多具有針對性的金融産品和服務。針對文旅體育等輕資産企業,鼓勵商業銀行建立與企業經營、産業發展相匹配的授信模式,積極打造基於“景區運營收益權”“民宿運營收益權”“場館運營收益權”等具有穩定預期收益的融資服務産品,對於有核心知識産權的企業探索開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鼓勵向文化藝術培訓、體育服務等企業提供資金託管的銀行,根據企業的發展需要及現金流情況,開展主動授信工作,推廣隨借隨還貸款及其他配套金融服務,支援企業規範經營與長期健康發展。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相關的支援工作,涉及行政審批的事項,不斷優化流程。

  6.對於處於恢復期的文旅體育企業給予一定的融資保護措施。鼓勵商業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經判斷處於快速恢復發展期的文旅體育企業或者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白名單企業,不抽貸、不斷貸,維護其融資穩定性,支援企業快速恢復發展。鼓勵商業銀行對於涉及上述貸款業務的“貸前、貸中、貸後”等貸款“三查”人員給予盡職免責政策保障,將文旅體育領域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按照不高於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予以執行。

  7.完善配套機制,支援商業銀行加大對文旅體育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推動落實比例責任再擔保機制、財政風險補償機制,建立健全商業銀行與融資擔保機構之間的資訊共用機制,完善風險防範和風險共擔機制。充分發揮北京文化産業風險補償資金池作用,加快推動設立北京市普惠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進一步助力文旅體育企業跨越融資門檻,激勵商業銀行敢貸、願貸,支援商業銀行加大對文旅體育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

  8.推動保險機構與文旅體育企業強化合作。鼓勵保險機構針對文旅體育企業的生産經營與發展需要,研究開發專業化、特色化、個性化的保險産品,為産業長期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風險屏障。

  三、加強資訊共用,促進銀企對接

  9.持續開展常態化、多層次的銀企對接。充分發揮金融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服務平臺的整合合力和資訊優勢,充分消除金融機構與文旅體育企業之間的資訊壁壘。批量將文化、旅遊、體育類企業納入北京市銀企對接系統覆蓋範圍,暢通銀企聯繫渠道,推動商業銀行主動對接企業需求,協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本市創業擔保貸款、首貸貼息、擔保費補助、文化産業投融資激勵等惠企政策。不斷提升北京市貸款服務中心、北京“暢融工程”平臺、北京小微金服平臺、北京“文創板”平臺的市場知名度,為銀企雙方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資對接渠道。

  10.推動建立廣泛覆蓋各類文化、旅遊、體育企業的信用評價體系。建立金融管理部門、商業銀行、市場監管、經信、稅務等多方聯動的企業資訊共用機制,促進涉企信用資訊的採集、整合、共用、使用。引導轄內商業銀行用好“創信融”企業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北京市金融公共數據專區以及北京市“銀稅互動”合作機制,進一步提升對中小微企業貸款特別是信用貸款的投放及管理能力。

  四、拓展合作場景,豐富服務模式

  11.探索金融機構與企業“金融+非金融”相結合的服務模式。針對文旅體育等相關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從企業的實際生産經營出發,以擴大消費為抓手,在提供好金融服務的同時,注重利用網點優勢、顧客資源優勢、業務覆蓋範圍優勢等,助力企業擴大産品銷售,獲取訂單等,幫助企業擴大自身營業收入,提升産品服務水準,擴大産品迭代和技術創新。

  12.鼓勵金融機構與企業聯合打造文創品牌,拓展文化金融消費場景。鼓勵金融機構結合區域特色,加強與文創、旅遊、體育品牌的跨界合作。鼓勵金融機構依託自身網點佈局,與品牌方聯合打造金融文化IP主題,探索建立“文潮+”金融首店或線上推廣平臺,在文創周邊産品消費、宣傳等方面形成跨界融合,通過金融機構的物理網點資源創造新消費和文旅體育特色場景,並帶動金融服務提升。

  13.探索“投行+商行”服務模式,為不同規模的企業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通過債券發行、證券化産品發行等投行手段,幫助行業龍頭企業、核心企業擴大融資規模、降低融資成本。充分發揮文化、旅遊、體育産業中龍頭企業、核心企業對於中小微企業的帶動扶持效用,鼓勵商業銀行為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滿足經營需求、訂單需求、流動性需求的普惠類金融産品和服務。

  14.進一步發揮融資租賃服務文旅體育産業的能力。推動轄內融資租賃機構加快建立完善以租賃資産管理為核心的風險管理模式,圍繞文旅體育産業特點,打造專業化、特色化的融資租賃産品體系,為相關企業設備引進、産品銷售、資産盤活等需求提供靈活的融資租賃服務。金融與行業主管部門相互配合開展面向企業的融資租賃業務宣傳和業務對接,進一步發揮融資租賃産品優勢,與銀行信貸産品形成有機互補。

  15.加大對鄉村旅遊金融支援力度。鼓勵各銀行充分發掘各區特別是生態涵養區特色資源,探索金融支援鄉村産業與民俗文化、旅遊等融合發展模式,推動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特色民宿和農村康養等産業發展。發揮北京市農業融資擔保等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創新支援鄉村文化、旅遊的金融産品和智慧場景等服務,對擁有獨特經營資源、經營效益和前景較好的鄉村旅遊經營主體,鼓勵優化信貸條件,降低融資門檻,推動數字技術在金融服務鄉村文化、旅遊業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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