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貼範圍及條件
補貼範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在石景山區申請階段性緩繳企業職工“三項社會保險費”成功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運輸5個特困行業的企業。
補貼條件:上述企業於2022年11月至12月,組織本企業參加社會保險職工開展2個月以工代訓的,可按照要求申請一次性以工代訓培訓補貼。
二、補貼標準和用途
(一)企業開展以工代訓的,每人補貼標準為500元。
(二)每家企業以工代訓培訓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
(三)企業可將補貼用於職工教育經費各項支出、繳納本企業社會保險費或發放以工代訓職工生活補助。
三、申請流程
(一)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石景山區人力社保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以工代訓補貼申請表》(附件1)、《以工代訓人員花名冊》(附件2)、《以工代訓補貼承諾書》(附件3)、相應人員以工代訓期間發放工資的銀行對帳單(不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各一份,加蓋公章。
2、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一份,加蓋公章。
3、相應人員以工代訓期間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位職工繳費資訊)或申請補貼職工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
補貼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2023年3月15日。
(二)審核、公示。收到申請材料後,區人力社保局將對企業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在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對擬撥付資金情況公示5個工作日。
(三)撥付。經審核和公示無異議後,區人力社保局將匯總和申請資金並撥付至各企業。
四、監督和管理
(一)申請一次性以工代訓培訓補貼的企業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並主動配合區人力社保局經辦機構開展核查工作,並對虛假申報,不實申請等現象,承擔誠信責任。
(二)申請企業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補貼的,一經查實,由區人力社保局經辦機構取消資金補貼享受資格,追回資金;違反法律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聯繫人:康穎 黃浩 聯繫電話:68821326
石景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