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重大建設項目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3-22
  6. [發文字號] 京建發〔2023〕9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3-2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智慧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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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發〔2023〕92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徵集遴選智慧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189號)和《關於公佈智慧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82號)等文件要求,為更好推進我市智慧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智慧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方案》,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3月22日  


北京市智慧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推動智慧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號)、《“十四五”建築業發展規劃》(建市〔2022〕11號)、《關於徵集遴選智慧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189號)、《關於公佈智慧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82號)等文件要求,推進我市智慧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科技自立自強及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發揮政府在頂層設計、規劃佈局、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導作用,強化企業市場主體地位,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總體目標,突破智慧建造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科技賦能、創新驅動、資源共用、綠色發展有機統一,培育新業態,加快建造方式轉變,推進建築工業化、數字化、智慧化升級,推動建築業轉型升級和高品質發展。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末,研究制定北京市推動智慧建造與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方案,打造5家以上智慧建造領軍企業,建立3個以上智慧建造創新中心,建立2個以上智慧建造産業基地,建設30個以上智慧建造試點示範工程,建立3個以上建築産業網際網路平臺,研究制定10部以上智慧建造相關標準,重點建設張家灣設計小鎮智慧建造創新實踐基地,打造通州、豐臺智慧建造産業集群,推進行業監管及服務平臺與城市資訊模型(CIM)平臺的融通聯動,智慧建造關鍵技術研究取得突破性進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智慧建造高層次人才集聚,智慧建造發展的政策體系、産業體系和標準體系初步形成,産業集群優勢明顯,逐步實現建築業企業數字化轉型。

  三、重點任務

  (一)完善政策體系

  1.開展北京市推動智慧建造發展實施路徑專項課題研究,總結我市智慧建造實施現狀,分析推進智慧建造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推動我市智慧建造發展的實施路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2.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共同制定北京市推動智慧建造與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方案,明確“十四五”時期重點工作任務,提出推進智慧建造與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配套激勵和保障措施,努力將我市打造形成智慧建造先行區,到2035年實現智慧建造水準國際領先,全面實現新型建築工業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教委、市金融監管局等)

  (二)培育智慧建造産業

  3.發展數字設計、智慧生産、智慧施工、智慧運維、建築機器人、建築産業網際網路等新産業,優化營商環境,在通州區、豐台區等重點示範區域內,推動智慧建造産業園區建設,形成智慧建造産業集群。推進智慧建造技術普及應用,推廣産業網際網路平臺應用,加快建設2個以上裝配式建築等智慧建造産業基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豐台區人民政府、通州區人民政府)

  4.鼓勵建設單位建立基於BIM與其他資訊技術整合的協同工作平臺,實現工程項目投資策劃、勘察設計、生産、施工、竣工交付、運營維護各階段的數據傳遞和資訊共用,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技術和基礎數據支撐。(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5.推進數字化設計體系建設,統籌建築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一體化整合設計。重點依託張家灣設計小鎮,推進自主可控的BIM技術應用,提升BIM設計協同能力,鼓勵研發數字設計平臺和整合系統,實現虛擬建造環境下的設計、生産、施工全面協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通州區人民政府)

  6.加快培育具有智慧建造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扶持在智慧建造領域具有發展潛力的專業型企業,推動其快速成長為獨角獸企業,逐步形成以工程總承包企業為核心、相關領先企業深度參與的開放型産業體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豐台區人民政府、通州區人民政府)

  7.在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築、産業網際網路平臺等專業領域分別打造1個以上智慧建造領軍企業,在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帶動廣大中小企業實現數字化轉型升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三)建設試點示範工程

  8.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以裝配式建築、BIM應用示範工程及智慧工地建設為基礎,建設30個以上智慧建造試點示範工程,探索適用於北京市智慧建造發展的組織方式、流程和管理模式,推進工業化、數字化、智慧化技術整合應用,解決工程建設面臨的實際問題,實現工程建設提質增效。(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通州區人民政府)

  9.進一步加快以裝配式建築為代表的新型建築工業化發展,探索建立裝配式建築示範工程和示範基地評審制度,打造一批北京市裝配式建築示範工程和示範基地。(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

  10.發揮BIM為智慧城市建設提供基礎數據支撐作用,在智慧建造試點示範工程中政府投資的新建建築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全生命期應用BIM技術。推進工程投資額3億元以上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其他裝配式建築工程及實施工程總承包、建築師負責制的建設工程項目全生命期應用BIM。(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

  11.全面深入推進智慧工地創建工作,加快推動物聯網、大數據、智慧設備及裝備在施工現場中的應用,提高施工現場精細化管理水準和建築工程品質。建立“智慧工地管理平臺”,匯聚智慧工地數據,提升數據資源利用水準和資訊服務能力。鼓勵社會組織開展智慧工地技術應用評價,促進智慧工地建設水準提升。(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四)創新管理機制

  12.推行與智慧建造相適應的“智慧管理”模式,深化施工圖多審合一改革,利用“網際網路+”方式實施數字化審圖,積極開展人工智慧審圖,加強施工圖監管,開展模型審圖研究並試點應用。進一步推進建築師負責制項目的落地實施,推動實現智慧建造在設計、生産、施工等方面的全過程應用,提升首都工程建設品質和建築品質。(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13.開展基於BIM等新一代資訊技術在招投標、造價、竣工聯合驗收及危大工程管理中的研究與實踐,推進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無紙化”辦公以及數字化成果交付、審查和存檔管理,推進遠端可視化的監管系統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

  14.研發適用於政府服務和決策的資訊系統,升級完善北京市房屋管理大數據平臺和監管與服務平臺,推進與城市資訊模型(CIM)平臺的融通聯動,建立大數據輔助科學決策和工程品質、安全監管的模式與機制,提高信息化監管能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五)推動部品部件智慧生産

  15.在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産過程中推廣數字化技術、系統整合技術的應用,推廣應用鋼結構構件和預製混凝土結構構件智慧生産線,逐步建立以標準部品部件為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産體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16.鼓勵企業建立、維護基於BIM技術的標準化部品部件庫,明確部品部件分類及識別規則,實現設計、採購、生産、建造、交付、運維等階段的資訊互聯互通和協同共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豐台區政府)

  17.加強裝配式建築工程設計施工品質全過程監管,強化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産過程品質管理,推動建立部品部件信息化管控平臺,推進射頻識別(RFID)或二維碼識別等身份識別技術應用,實現部品部件設計、生産、運輸、使用的全過程品質追溯。(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六)推動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

  18.組建由智慧建造産業鏈相關的建設、設計、施工、生産、諮詢、軟硬體、網際網路平臺、科研院所、高校等領軍企業和單位共同參與,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智慧建造聯盟,推進科技創新研發、技術交流與合作、知識産權保護、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等工作,實現資源共用,助力北京市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和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及智慧建造産業體系健康與可持續發展。(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19.以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為契機,培育一批具有創新研發能力的智慧建造企業,建立3個以上智慧建造創新中心,鼓勵企業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BIM底層平臺軟體、系統性軟體與數據平臺、整合建造平臺,推動智慧建造基礎共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研發、轉移擴散和商業化應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20.建立智慧建造重大科技成果庫,加大科技成果公開及示範應用,發佈成熟適用的智慧建造相關技術目錄,推進應用場景項目落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21.推動機器人在混凝土預製構件製作、鋼構件下料焊接、隔墻板和整合廚衛加工、材料配送、隔墻板安裝、高空焊接、建築安全監測、安防巡檢等環節的創新應用,拓展建築機器人應用場景,鼓勵應用智慧移動終端等智慧設備,發展可穿戴設備,提高建築工人健康水準和優化工作環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七)推進智慧建造標準化建設

  22.進一步完善裝配式建築相關標準和圖集,研究制定模型交付、平臺建設等支撐智慧建造的相關標準,促進數字化成果交付、審查、存檔等管理水準提升和智慧建造全産業鏈高效協同。研究制定智慧建造評價標準,明確智慧建造企業、項目等主體的技術、管理等指標內容,為智慧建造評價提供標準支撐。(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3.圍繞設計、生産、施工、運維等環節,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組織承擔或參與智慧建造地方標準的研究與制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八)培育專業人才

  24.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社會組織深度合作,針對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開展裝配式建築、BIM等智慧建造相關教育和培訓,大力培養工業化、信息化和智慧化專業人才,加強産業工人隊伍建設,提升企業智慧建造人才整體水準。(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25.依託智慧建造發展重大科研項目和試點示範工程,培育智慧建造領軍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鼓勵建築企業引進行業頂級專家和跨專業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助力我市高水準人才高地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通州區人民政府)

  四、實施計劃

  (一)部署啟動階段(2023年3月—2023年4月)

  26.根據智慧建造試點城市相關工作要求,明確工作機制和職責分工。發佈《北京市智慧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方案》,建立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牽頭推動智慧建造發展的聯席會議制度,召開試點工作部署會,有計劃分批開展各項試點示範建設工作。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3年5月—2025年5月)

  27.研究制定北京市推動智慧建造發展的配套政策、培育産業體系、開展試點示範、創新管理機制、培育專業人才、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工作,及時了解並研究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總結試點過程中階段性經驗,共同探索北京市智慧建造産業發展的路徑和模式。

  (三)總結完善階段(2025年6月-2025年9月)

  28.全面總結回顧試點工作,總結取得的成效、經驗與做法,初步構建北京市推動智慧建造發展的政策體系、産業體系和標準體系,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和舉措,完成智慧建造試點城市自評估報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29.充分發揮北京市推動智慧建造與新型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組織、協調、推進全市智慧建造發展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教委,豐台區人民政府,通州區人民政府等。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統籌協調、督查檢查各項工作目標落實情況,為推進智慧建造試點城市提供組織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配套措施,密切協作配合,加大支援力度,紮實做好推動智慧建造發展的各項工作。各部門要圍繞智慧建造發展,創新工作方式,優化業務流程,提升業務管理和服務水準,在相關政策中向智慧建造領域傾斜。

  (二)加大政策激勵

  30.加大對智慧建造關鍵技術研究、基礎軟硬體開發、智慧系統和設備研製、項目示範應用等的支援力度。吸引社會資本投向智慧建造領域,對經認定並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智慧建造相關企業及項目給予綠色金融支援等政策優惠。優先將智慧建造相關技術納入各部門、各領域推廣應用技術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廣目錄。將智慧建造專業人員相關業績納入職稱評審管理範疇。將智慧建造的試點示範工程及智慧建造龍頭企業納入本市企業市場信用評價體系。引導企業及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政策、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在推動智慧建造發展工作中做好技術支撐與服務。建立並充實專家庫,發揮專家在智慧建造發展過程中的智庫作用。

  (三)加強宣傳推廣

  31.充分利用好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關村論壇、北京城市副中心綠色發展論壇及各種媒體平臺,開展智慧建造的政策宣貫、交流合作、成果推廣,通過現場觀摩、論壇、展會、專題報道等形式,廣泛宣傳智慧建造對提高建築品質和保障工程建設者健康及權益的經驗和效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營造我市智慧建造試點城市建設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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