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公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1-01
  5. [成文日期] 2023-03-22
  6. [發文字號] 京商流通〔2023〕7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3-2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支援二手車擴大流通和經銷發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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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流通字〔2023〕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商務局等11部門印發〈關於加快二手車流通促進汽車消費升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商流通字〔2022〕15號)要求,為擴大本市汽車消費,對本市二手車擴大流通和經銷發展業務給予支援。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援領域

  支援本市二手車擴大流通和經銷發展。

  二、企業申報條件

  在北京地區註冊,且在本市商務部門備案登記,從事二手車經銷業務的企業。納入全市聯合懲戒“黑名單”、北京市商務領域不良信用記錄名單的失信企業不予支援。

  三、支援條件和標準

  (一)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企業經營車輛轉出本市超過30輛後,每增加一輛給予800元運費補貼,單個企業最高支援額度不超過200萬元。企業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轉出車輛凡經核驗通過可獲得獎勵資金。

  轉出本市的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註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汽車,且在本市登記註冊未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乘用車和商用車。二手車轉出時間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供的車輛檔案轉出時間為準,並定期參加機動車檢驗且檢驗結果合格。

  (二)對於2023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二手車經銷額超過500萬元的企業,給予其二手車經銷額0.5%的資金獎勵。單個企業最高支援額度不超過500萬元。

  以上兩項獎勵政策企業可以疊加申請,按照先報先得的原則,依據網上申請時間排序(審核未通過則按企業重新提交時間排序),獎勵資金總額以2023年預算批復此項目金額確定。

  四、申報流程

  (一)企業申請

  2023年6月1日至11月5日期間,二手車經銷企業在北京市汽車流通行業協會網站上提交申請材料,企業可以一次申請,也可先後兩次申請,但第二次申請材料應扣除第一次申請已獎勵的車輛數據及經銷額度。

  企業提供如下申請材料:

  1.經銷企業開具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照片;

  2.轉出或銷售機動車登記證書登記欄外遷項照片;

  3.轉出二手車輛統計表(見附件1);

  4.二手車銷售額統計表(見附件2);

  5.承諾書(見附件3);

  (二)主管部門核查

  市商務局對企業在網站上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三)資金支付

  市商務局根據審核通過的轉出車輛數量和企業經銷額度,按照獎勵標準及獎勵資金總額按先報先得原則給企業撥付獎勵資金。

  五、工作要求

  各申報企業要確保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如出現違法違規行為,將承擔相應責任。對虛假申報,市商務局有權追回全部獎勵資金,且3年內不得申請市商業流通發展資金。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局    

2023年3月22日  

  (聯繫方式:流通發展處,010-55579418;北京汽車流通行業協會,010-6422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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