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5-27
  6. [發文字號] 京審改辦發〔2022〕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6-0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32期(總第764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關於推出本市第五批告知承諾審批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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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級相關部門:

  根據《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按照《北京市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京政辦發〔2021〕18號)和《北京市2022年政務服務行動計劃》(京政字〔2022〕3號)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告知承諾審批,經多方研究,現就本市第五批告知承諾事項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準確完整告知。各市級相關部門要制定事項告知承諾書,根據《北京市政務服務事項告知承諾審批管理辦法》(京審改辦發〔2020〕1號)、《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告知承諾審批工作方案》(京審改辦發〔2020〕2號)相關要求,結合實際,按照統一格式文本,逐項編制告知承諾書,明確政府部門告知和申請人承諾的具體內容,以及後續監管措施,並向社會公佈。告知內容要準確完整,使市場主體清晰明瞭自身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二、做好新舊流程銜接。各市級相關部門要按照減環節、減材料、增加透明度的要求,統籌推進告知承諾改革,逐項梳理細化辦理流程,結合本市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明確線上線下辦理流程,按照《北京市政務服務事項動態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和程式,以本通知作為政務服務事項調整依據,在北京市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中增加告知承諾方式的辦理項,一般審批方式辦理項名稱可為“XXX(一般辦理方式)”,告知承諾方式辦理項名稱可為“XXX(告知承諾辦理方式)”,分別制定或修訂相應辦事指南,辦事指南應包含告知承諾書並提供下載服務,為申請人提供清晰辦事指引。

  三、統籌各級審批標準。各市級相關部門要統籌研究本領域市區兩級告知承諾事項,加大對市區共有、區級獨有告知承諾審批事項的統籌力度,統一告知承諾書和辦事指南相應要素,細化完善告知承諾審批標準,實現相關要求可考核、易操作,杜絕模糊表述和兜底條款,確保同一事項市區兩級、各區之間辦理標準一致。同時,向社會公開市場主體承諾內容(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資訊除外),接受社會監督。

  四、優化完善審批服務。各市級相關部門要不斷強化數字賦能,逐步推進區塊鏈技術在告知承諾審批領域應用,推進告知承諾全程網辦,大力壓減辦理時限,探索實現遠端簽署告知承諾書。嚴格執行審批標準,對當場發現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或弄虛作假、虛假承諾等情形,可以直接退回不予審批,並向申請人説明情況。對採取告知承諾辦理方式的事項,線下當場即辦,網上辦理時限不超過0.5個工作日。

  五、完善政策傳導機制。各市級相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告知承諾事項實施情況,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公佈告知承諾審批事項清單。通過“人民群眾習慣且聽得懂的語言”,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解讀,擴大政策知曉度;廣泛開展政策輔導,幫助企業通過承諾方式加快辦理審批事項。同時,組織開展市區兩級政務服務大廳後臺審批人員和綜合窗口人員政策培訓,確保事項辦理平穩有序。

  六、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市級相關部門要嚴防放管脫節,健全告知承諾事項事中事後核查機制,針對事項特點分類制定信用核查辦法,利用區塊鏈技術收集比對相關數據,探索承諾內容線上核查,加快審批、監管、執法全鏈條管理。加快與本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對接,進一步明確數據歸集規則,統一數據歸口,推動實現告知承諾違諾失信行為記錄及公示資訊實時匯聚。不斷完善審批、監管、信用歸集、信用修復、異議處理全流程閉環管理,實現監管數據統一歸集、統一調用、統一查詢。

  七、抓好改革措施落地。本通知各項告知承諾事項要在2022年6月底前落地實施。各市級相關部門要深入市區兩級政務服務大廳和基層一線,調研聽取企業群眾意見,核實告知承諾落地情況,確保告知承諾改革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市政府審改辦通過第三方核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部門告知承諾實施情況開展核查,督促各項改革措施落實。

  八、動態調整事項清單。市政府審改辦對本市告知承諾審批事項清單實施動態調整管理。實行告知承諾的政務服務事項發生變動的,市級相關部門應在變動後1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情況報市政府審改辦,履行政務服務事項調整程式。

  附件:1.北京市第五批告知承諾審批事項清單

  2.北京市告知承諾審批事項動態調整清單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代章)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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