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鐵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6-02-05
  6. [發文字號] 密政發〔2016〕1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6-02-0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京沈鐵路客運專線密雲段林木、青苗、農業設施補償標準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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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發〔2016〕1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京沈鐵路客運專線密雲段林木、青苗、農業設施補償標準》已經區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2016年2月5日

京沈鐵路客運專線密雲段林木、青苗、農業設施補償標準

  為保障京沈鐵路客運專線密雲段拆遷補償工作順利進行,規範評估行為,依法確定各類林木、青苗、農業設施等評估價,根據《北京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條例》(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3號令)、《北京市建設工程計價依據預算定額》(京建發〔2012〕538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市園林綠化局、市國土局<關於遏止本市基礎設施建設徵地拆遷過程中搶栽搶種樹木苗木行為意見>》(京政辦發〔2007〕20號文件)規定,結合密雲區實際,特製定本補償標準。

  本標準未列入項目,估價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市場價格結合實物具體情況進行評估作價。

  具體情況詳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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