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規範性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3-12-24
  6. [發文字號] 〔2013〕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3-12-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印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移送暫行辦法》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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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為進一步加大對拒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查處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監察局聯合製發的《北京市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試行)》,結合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實際,特製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移送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移送暫行辦法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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