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發〔2012〕5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縣屬機構:
《密雲縣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工作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密雲縣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
密雲縣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工作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增強氣象災害防禦能力,避免和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有關工作的意見》(京政發〔2012〕9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07〕78號),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重要性
我縣屬於暖溫帶大陸性半乾旱半濕潤季風氣候,冷暖空氣交匯較多,大風、暴雨、冰雹、雷電、大霧等氣象災害發生頻繁,社會經濟發展、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及生態環境極易受到影響和威脅。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提高應對氣象災害能力,迅速進行防護準備和相應處置,對於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産損失和環境破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抗、救、治並舉方針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原則,加大氣象災害防禦工作資金投入,加強氣象環境探測和設施保護,加快氣象資訊員隊伍建設,增強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綜合防禦、應急處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縣防災減災水準,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三、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水準
(一)加強氣象綜合監測能力建設。優化全縣氣象綜合觀測系統結構和佈局,重點圍繞農業生産區、交通幹線、旅游景區、山區及中小河流域、山洪等地質災害易發區,開展氣象災害連續監測。加強氣象、水務、國土、交通等多部門聯合監測,構建多部門資訊共用平臺。強化儀器計量檢定,完善技術裝備保障平臺,提高常規和應急裝備技術保障能力。
(二)提高氣象災害預測預報能力。縣氣象局要不斷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着力提高對災害性天氣預報的精準度,提高農業氣象災害預測、預報和評估能力。切實加強短時、臨近預報能力建設,在強降雨、冰雹、暴雪、霜凍、低溫等災害性天氣來臨前,做到加密觀測、加強溝通、認真會商、準確預報。完善大型活動、工程建設和節假日天氣會商等機制。
(三)開展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和氣象災害影響風險評估。縣政府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在機關、學校、社區、機場、車站、商場、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建設電子顯示屏等暢通、有效的預警資訊接收與傳播設施。縣規劃分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要在城市規劃編制、重點工程項目、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建設前,按照有關法律和相關規定,積極配合縣氣象局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充分考慮氣象風險因素,把其納入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內容。
四、增強突發氣象事件預警資訊發佈能力
按照統一部署,堅持“政府主管、部門共用、社會共用”原則,充分利用氣象部門在突發預警資訊發佈平臺建設方面的資源和技術優勢,縣氣象局要建立與政府資訊平臺的連結,升級改造現有的氣象決策服務系統,建設與縣應急辦和防汛辦可視會商系統,形成較強的數據共用能力,建成開放融合、集約集中、綜合權威的突發事件氣象預警資訊發佈平臺。
縣應急辦負責組織制定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管理辦法,明確預警資訊發佈管理體制、原則,預警資訊製作與發佈許可權、流程、渠道和工作機制。並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天氣實況快速播發機制,健全重大氣象災害預警資訊緊急發佈制度,減少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審批環節,建立快速發佈“綠色通道”,通過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手機短信等多種手段和渠道第一時間向社會無償發佈預警資訊。
五、強化預警資訊傳播
縣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移動、聯通等媒體單位要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及時、準確、無償播發或刊載氣象災害預警資訊,緊急情況下,及時採取滾動字幕、中斷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報預警資訊及有關防範知識。移動、聯通部門要根據應急需求,對手機短信平臺進行升級改造,提高預警資訊發佈效率,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向災害預警區域手機用戶免費播發預警資訊。各鄉鎮以及學校、醫院、社區、工礦企業、建築工地等要指定專人負責氣象災害預警資訊接收傳遞工作,重點加強偏遠農村、山區預警資訊接收終端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利用有線廣播、氣象電子顯示屏、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方式,及時將災害預警資訊傳遞給相關群眾。重點健全基層傳遞機制,形成縣、鎮、村、戶直通的氣象災害預警資訊傳播渠道。
六、強化預警聯動機制
建立和完善縣氣象局與發改、教育、公安、民政、國土、環保、住建、市政市容、交通、水務、農業、衛生、旅游、安監、園林等部門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聯動機制,實現資訊實時共用。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研判預警資訊對本行業領域的影響,科學部署防災減災工作,建立氣象災害預警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通預警聯動情況,會商重大氣象災害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資訊發佈中的重要問題。預警資訊發佈後,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做好隊伍、裝備、資金、物資等應急準備,組織群眾和本部門職工做好先期防範和災害應對工作。
七、進一步做好氣象災害防範工作
(一)制定氣象災害防禦規劃。縣氣象局和規劃分局等部門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結合本縣氣象災害特點,分析研究並提出防禦氣象災害措施,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
(二)加強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的保護。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辦法》和《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做好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的保護工作。
(三)積極開展氣候可行性論證。縣氣象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對城市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工程建設、重點領域或區域發展建設規劃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縣規劃分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在規劃編制和項目立項中要統籌考慮氣候可行性和氣象災害的風險性,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氣候變化對工程項目的實施和重要工程設施造成的不良影響。
(四)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對防雷減災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確保各項防雷減災措施落到實處。要把加強防雷設施建設作為預防雷電災害的重要措施。加油站、炸藥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學校、醫院、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各部門、單位的電腦資訊系統,企業、礦山以及其他易遭雷擊的建(構)築物和設施都必須按照相關專業防雷設計規範安裝防雷裝置。要認真執行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制度,嚴格防雷工程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工作,並主動接受氣象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進一步貫徹落實《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健全完善人工增雨防雹組織管理機構,切實解決好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強化人工增雨防雹人員培訓和管理,建立健全人工增雨防雹人員培訓及管理長效機制,努力提高作業隊伍整體素質和作業效益。健全政府投入機制,將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所需經費和基礎建設投入列入地方財政預算,並加大資金投入和支援力度。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一)強化組織保障。縣政府成立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全縣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領導,並將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
(二)加大資金投入。縣發展改革委、財政局要加大支援力度,保障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及預警資訊發佈系統的建設和運作維護。各相關部門要把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作為氣象災害防禦的主要內容,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工作計劃,多渠道增加資金投入。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部門、各單位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站、科普宣傳欄、氣象資訊服務站、氣象電子顯示屏等多種形式,抓住世界氣象日、防災減災日、科技周、科普日等重要契機,廣泛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預警和防範避險知識,加強對相關領導幹部、防災減災責任人、氣象資訊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同時加強與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的聯繫溝通,引導社會公眾正確理解和使用氣象災害預警資訊,防止歪曲報道,營造預警資訊傳播和應用的良好氛圍。
附件:密雲縣氣象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