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佈最新《天津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天津市公積金貸款新政從2月起施行,主要為提高貸款最高限額、提高第二套住房計算貸款額度的賬戶餘額倍數、延長二手住房貸款最長期限三個方面。
提高貸款最高限額。將首套、第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由100萬元、50萬元提高至120萬元、100萬元。養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的,首套、第二套住房貸款最高限額分別由120萬元、50萬元提高至144萬元、120萬元。
提高第二套住房計算貸款額度的賬戶餘額倍數。將第二套住房貸款額度不高於貸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10倍調整為,不高於貸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20倍。
延長二手住房貸款最長期限。將二手住房貸款最長期限由20年延長至3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