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囿馴鹿不為賞

日期:2017-10-26 09:59    來源:北京日報

分享:
字號:        
  • 未標題-1.jpg.jpg
  • 未標題-1.jpg.jpg

  原標題:靈囿馴鹿不為賞

靈囿馴鹿不為賞

靈囿馴鹿不為賞

故宮瑞鹿展入門迎面康熙皇帝的鹿制禦椅。

靈囿馴鹿不為賞

乾隆皇帝在木蘭行圍時使用的鹿角椅。

  十年前,曾同友人游覽避暑山莊,見鹿只漫步林間與人親昵,十分驚喜。前不久,故宮博物院請來了幾隻梅花鹿,作客禦花園,不禁想聊聊清代皇家與鹿的故事。
  示戎示儉:清朝鹿椅傳家法
  我國是世界鹿類動物的主要發源地,其中梅花鹿、麋鹿、水鹿、馬鹿、白唇鹿,以及麝、獐、麂等産地皆在中國,而且我們祖先養鹿的歷史也非常悠久。早在商時紂王即築有鹿臺,放養鹿只作為觀賞狩獵之用;周文王亦曾在今陜西戶縣築有靈囿,《詩·大雅·靈臺》載:“王有靈囿,麀鹿濯濯。”其百里園中林木繁多,鹿群出沒。因為鹿、祿諧音,後來人們為祈求高官厚祿,以有鹿為吉兆。又因鹿有通靈之氣,故隋唐以後歷代統治者往往用其作為祭祀品,如唐代州縣祭社稷、先聖,釋奠於先師,即籩以鹿脯,豆以鹿醢。到明朝,大祀的主要祭品仍是鹿脯、鹿醢、鹿臡等物。
  歷史發展到清代,由於滿族先民對鹿的原始崇拜,認為鹿作為風雨之神和上天的使者能夠通天,故每次出獵前都會聚在一起跳薩滿鹿神舞,以祈求出獵吉祥。此外,滿族的某些氏族供奉鹿神、祭祀時,薩滿神帽上插鹿角, 以象徵鹿神。鹿在宗教中的這種象徵意義,使清代的鹿文化和鹿祭制度,達到了封建社會的最高潮。
  在故宮博物院院藏的瑞鹿文物特展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兩把用鹿角製成的鹿角椅。入門迎面,以鹿角裝飾的鹿角椅,布展者沒有標注該椅的出處。經考證,這是一把康熙皇帝的鹿制禦椅。椅背上的禦制詩是乾隆二十八年六月,乾隆帝在避暑山莊所作的《恭咏皇祖鹿角椅》。而在此前一年的萬壽節(農曆八月十三)前夕,乾隆帝在避暑山莊也諭命給自己做一把鹿角椅,並咏詩曰:“獵獲八叉角,良工制椅能。由來無棄物,可以備時乘。詎是仙都遺,從思家法承。”
  原來,早在太宗皇太極時清廷即制有鹿角椅,乾隆帝有詩讚曰:“詰戎不廢獵,得鹿角成斯。武示儉兼示,坐宜攜復宜。”意思是説講武騎射係祖宗家法,用鹿角制椅是不忘先人創業之難,不忘滿洲淳樸之風。所以他在詩中解釋説:“盛京貯有太宗時鹿角椅,山莊有聖祖時鹿角椅,今命制此,亦肯構之意也。”肯構,在這裡是繼承前人的意思。如果我們再聯繫讓乾隆帝敬愛不已的皇后富察氏,一向“恭儉,平居以通草絨花為飾,不禦珠翠”“以鹿羔氋絨制為荷包進上,倣先世關外舊制,示不忘本”,由此可知,到康乾時代,滿族統治者已把先人的鹿文化上升到治國安邦的高度了。
  展廳中展示的另一把鹿角椅,初步考證是乾隆三十年九月,乾隆帝在木蘭行圍中所使用的鹿角椅,與前述諭制的八叉角鹿制椅有所不同。另外,根據偽滿洲國時日本人拍攝的瀋陽清寧宮的照片來看,有清一代的宮廷鹿角椅應不少於五把。
  鹿祭鹿賞:上祀神靈下賜“祿”
  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説法。少數民族出身的清朝統治者也非常重視祭祀一事。故從清初就定制,凡祭分三等:即圜丘、方澤、祈谷、太廟、社稷為大祀;朝日、夕月、歷代帝王、先師、先農等為中祀;先醫等廟,賢良、昭忠等祠為群祀。在上述三種不同規格的祭祀中,皆以活鹿鹿羔作為祭祀品,以表達對上天的誠意。據史料記載:乾隆三十一年一年中,清廷的各種祭祀活動就用了活鹿39隻。除此之外,祭祀中還使用鹿脯、鹿醢、鹿肉等大量的鹿祭品。
  除了國家祭祀,清廷日常頻繁的家祭也少不了鹿類的祭品。另外,養鹿用鹿在皇親國戚、達官貴人的生活中也多有反映。如《紅樓夢》裏,黑山村莊頭烏進孝進寧國府繳租時,就繳有各種野味,其中包括大鹿30隻、鹿筋20斤、鹿舌50條,還有供賈府老爺公子、夫人小姐們觀賞的活鹿4隻。所以,有清一代不僅皇家園林裏大量飼養鹿群,一般王公貴族府中也有馴養梅花鹿的。至於清代紫禁城禦花園裏有沒有鹿苑飼養梅花鹿,史料中尚未發現記載。民國初年,遜帝溥儀妃子文繡在禦花園裏所見“奄奄待斃”的鹿,那已是1923年或1924年的事情了。
  除上述清廷祭祀和生活消費外,清代還有賞賜鹿肉的制度,“直省文武大臣年終賞‘福’字時,並賞鹿肉,以寓福祿之義。”除賞賜在外文武大員外,在京文武大臣亦有年例之賞,可獲得鹿肉之賜。如史料記載:“除夕前三日,內廷日值諸臣人賜全鹿一隻、風羊二隻、兔八隻、野雞八隻、鹿尾四枚、關東大魚八尾、黃封酒二壇,此年例也。”甚至一些宮女年終時也會分到相關的肉食。但到清朝後期,隨着國勢衰落,圍場鹿只減少,年例的鹿肉賞賜也就停止了。
  豐茸豐草:皇家園囿馴鹿坡
  清朝每年需要如此多的鹿只,主要是從哪來的呢?一是圍場捕獵,二是皇家園林飼養。清朝統治者一貫重視“清語騎射”。當時著名的三大圍場有盛京圍場、南苑圍場和承德的木蘭圍場,“歲時秋獮,肄武習勞”。木蘭是滿語,意為“哨鹿”。每當清帝狩獵時,侍從們便身披鹿衣,頭頂假鹿頭,吹起木製長哨,模倣牝鹿的聲音,待牡鹿靠近時予以捕捉。康熙帝曾詳記他於木蘭秋獮中所獲的各種獵物,其中兔子最多,第二就是鹿,“哨獲之鹿凡數百”,此外還有虎、豹、熊、狼、野豬等。有一次,康熙帝一天即獲大鹿十一隻,道:“朕從來哨鹿行圍,多所殺獲,何神奇之有?”
  上述三大圍場均有為清廷和皇室貴族提供各種鹿類品的義務。順治初年規定,清廷祭祀用鹿由盛京辦送,發犧牲所飼牧。康熙十四年,又規定當祭祀鹿只短缺時可取用於南苑。乾隆二年,因南苑鹿只不敷取用,仍令盛京辦送。乾隆二十八年,乾隆帝命“盛京將軍每年交鹿七百八十隻,麅二百(一)十隻,鹿尾二千個,鹿舌二千個”,以及鹿筋一百斤,鹿腸等無定額。就連盛京將軍和盛京內務府佐領給清帝請安,也要交鹿。而且每年還須進貢鹿羔六十隻,派圍場官兵捕捉,如不足數,“則於次年補進”。這種鹿供制度直到清末時依然不廢,即使戰爭期間也必須執行。如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道光帝就命:南苑恭備祭祀鹿只不敷應用,所有馬蘭鎮應交小鹿六十隻,著該總兵照例於明年秋間送交該衙門。並著於六七月間先行添交三十隻,以備祭祀之用。
  由於清代祭祀需用的活鹿較多,乾隆帝繼位以後便將原來由掌管宗廟祭祀事務的太常寺餵養鹿只,改為盛京圍場和木蘭圍場等地捕獲生鹿、鹿羔等,交由內務府送香山靜宜園和避暑山莊兩地餵養。遇祭祀需用時,再提前告知內務府取用。而在皇家園林餵養期間,這些活潑可愛的鹿群,也就成為了一道美麗宜人的風景。
  乾隆時期,喜歡梅花鹿的乾隆皇帝分別在承德避暑山莊和香山靜宜園建有馴鹿坡,山莊的馴鹿坡上還建有望鹿亭,其曾作詩曰:
  馴鹿親人似海鷗,豐茸豐草恣呦呦。
  靈臺曾被文王顧,例視寧同塞上麀。
  靈臺,即上文説的靈囿;麀指母鹿,意為文王親臨鹿苑,母鹿溫順伏地,恭敬駕臨。香山馴鹿坡為靜宜園二十八景之一,位於“青未了”西南山坡,山坡處建有奔鹿園。乾隆十一年,乾隆帝寫了一首《馴鹿坡》詩,他在序言中講道:“東海有使鹿之部,産馴鹿,勝負戴(載),被鞍服箱,兼牛馬之用,而性尤馴擾。用則呼之使前,用畢散走山澤……”字裏行間流露出乾隆皇帝對鹿的喜愛之情。(何瑜 馬維熙)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