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配套法規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進口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規範進口醫療器械境內代理人代理行為,保障進口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北京市藥監局對《北京市進口醫療器械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京食藥監〔2016〕37號)進行修訂,形成了《北京市進口醫療器械境內代理人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徵集意見時間為:2025年7月29日至8月29日。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郵寄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潞城鎮留莊路6號院2號樓630室醫療器械生産監督管理處,郵遞區號:101100
2.電子郵件:郵件主題請註明“代理人管理規定反饋意見”,郵箱地址:qxscc@yjj.beijing.gov.cn
3.電話:010-55526941
4.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動”版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徵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