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6日至7月24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門頭溝分局在區政府門戶網站“政策性文件徵集意見”欄目對《門頭溝區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細則》(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經統計,共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建議10條,主要集中在公示時間、一戶多宅、完善建設手續等方面。經逐條認真分析研究,現將意見採納情況説明如下:
一、針對“地籍調查:在‘調查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應組織村民提交相關材料’後,補充‘對於村民提交材料有困難的,應安排專人進行指導和協助’,體現對村民的服務意識”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本細則僅對確權登記相關工作及程式進行規範,相關便民服務不在本細則進行規範,但在本次工作期間不動産登記機構會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共同組織群眾以行政村為單位提交材料,並有專人指導協助,敬請放心。
二、針對“結合實際規範房屋規劃或建設材料補辦要求:對於‘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三層及三層以上建築的,無法提供建設手續的,可以按照本細則有關要求先行辦理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增加‘待當事人完善建設手續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明確後續處理方式”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本細則僅適用於現階段以“總調查、總登記”模式開展的房地一體宅基地地籍調查和確權登記工作,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在專項工作結束後自動失效。後續補辦完善建設手續後,可能因專項工作結束而無法受理,屆時需要與日常不動産登記銜接。
三、針對“村鎮兩級確認:將公示期由30天縮短為20天,提高工作效率”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對於該條款,主要解決無權屬來源宅基地的問題,根據《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11〕178號)、《北京市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對於無權屬來源的宅基地,應當查明土地歷史使用情況和現狀,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出具證明並公告30天無異議,經鎮人民政府審核,報區級人民政府審定,屬於合法使用的,確定宅基地使用權。
四、針對“在‘村集體應對無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出具《房屋土地權屬來源情況核實證明》進行確認’後,增加‘證明材料應詳細説明核實情況和依據’確保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可靠性”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根據《門頭溝區房地一體的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地籍調查和確權登記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相關要求,屬地鎮政府對村集體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五、針對“完善門牌資訊:在‘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統一向公安機關申請編制門牌’後,明確公安機關編制門牌的時間期限,例如‘公安機關應在收到申請後的[X]個工作日內完成門牌編制工作’,避免工作拖延。”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門牌編制工作由公安機關具體負責,相關政策按照公安機關要求執行。
六、針對“不動産登記申請材料:在‘按戶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應同時提交戶口簿、依法具有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的全部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後,增加‘若家庭成員中有未成年人,應提交其出生證明等相關材料’,完善申請材料要求”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按照不動産登記規範要求,未成年人提供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無需提交“出生證明”材料。
七、針對“明確‘戶’的認定:在‘情況複雜的還應綜合村民身份、戶籍關係、土地承包關係、村規民約等情況,結合村民自治方式予以認定’後,增加‘認定結果應在村內進行公示,接受村民監督’,確保認定結果的公正性和公開性”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本工作細則第三條“工作程式”,第三款“村鎮兩級確認”中已有相關要求,此處不再重復贅述。
八、針對“依法明確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權登記問題:對於‘非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宅基地的,可對繼承人按規定確權登記’,增加‘繼承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放棄權利’,規範登記行為”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繼承房屋屬於家庭內部事務,在本次總調查期間,未按時提交繼承相關材料,將視為放棄本次統一調查的確權登記機會,但不能因此而剝奪相關權利人的法定繼承權。繼承事宜需遵循《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要求實行。
九、針對“妥善處理‘一戶多宅’問題:在‘其他情形形成‘一戶多宅’的,由村民按規定選擇一宗宅基地進行確權登記’後,增加‘對於主動放棄多餘宅基地的村民,可給予適當的獎勵或補償’,引導村民合理處置多餘宅基地”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本次工作為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的地籍調查與確權登記專項工作,宅基地退出相關事宜不屬於本次專項工作範疇,但您的建議具有積極意義,我們會把您的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加快推動相關機制的完善。
十、針對“在‘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後,增加‘但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導致未能恢復使用的除外’,體現政策的靈活性。”的建議,我們不予採納,不予採納的理由為宅基地是確保村民戶有所居的根本保障,理應倍加珍惜。無論是否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導致宅基地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的都應及時提出修繕、重建等申請事項,確保宅基地合理利用,避免土地資源浪費。
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門頭溝分局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