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懷柔區新一輪新開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印章刻製服務工作方案》公開徵集意見的反饋

日期:2024-12-02 18:00    來源: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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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23日,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政府門戶網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網”“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網”)對《懷柔區新一輪新開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印章刻製服務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經統計,收到7條意見反饋。經認真分析研究,現將意見採納情況説明如下:

  一、針對反饋意見“有資質的印章刻製公司均可簽署印章刻製服務,反對招標”。該反饋為無效意見,我們不予採納。懷柔區新一輪新開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印章刻製服務工作並未按照招投標形式指定刻章企業,根據《工作方案》內容,經公安機關認定的有合法資質的印章刻製企業,自願參與懷柔區新設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印章刻製服務合作項目的,向區市場局遞交《懷柔區新設企業印章刻製服務合作承諾書》,納入市場主體登記審批系統。

  二、針對反饋意見“建議所有申請入圍的刻製印章企業應嚴格遵守政府採購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建議入圍企業至少應提供一名以上(含一名)工作人員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記錄的證明和有依法繳納稅收的良好記錄。”“建議單位法人、負責人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超過50%的股份具有管理關係的不同經營主體,不得同時參加本次採購活動。”“建議入圍的印章刻製企業在法人資訊、特種行業許可證、稅務及銀行等方面實現法定代表人統一”“建議法人、股東重復的多家刻章企業只能與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簽約一家”。我們不予採納,以上建議均圍繞政府採購展開,但因刻製印章服務不屬於北京市財政局制定的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品目,每個協議所涉及的金額亦未達到分散採購限額標準,故認為為新開辦企業免費提供印章,印章企業的選擇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無需對關聯企業的參加、企業資信作出限制,企業在相關部門留存的法定代表人資訊不影響企業主體資質的確定。

  三、針對反饋意見“協議一年生效範圍內刻章企業3次出現印章錯誤的,將立即取消刻製服務資格,被取消資格的企業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我區的公章刻製服務”。我們同意採納,更改《懷柔區新設企業印章刻製服務承諾書(參考樣式)》第六條第2款為“出現刻製印章錯誤或以次充好等品質問題的”。

  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北京市懷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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