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廳設下列正處級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及事務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資訊、信息公開、建議議案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全局性、系統性問題調研工作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法治建設方面工作。
(二)會議處。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主持的市政府專題會議等會議的組織工作,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市政府黨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對市政府部門和區政府會議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文電處。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文電接收、初審、分辦、運轉、分發工作。負責機要文件交換工作。負責印鑒管理工作。負責對市政府部門和區政府公文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統籌協調市政府辦公廳文秘工作。負責統籌協調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規範性文件的資訊發佈、政策解讀等有關工作。
(四)秘書一至七處。負責市政府有關方面的文電辦理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公文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政務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有關會議、調研和領導交辦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會議決定、批示交辦等有關事項的督促落實工作。
(五)保密檔案處。負責機關保密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檔案接收、保管、利用工作。負責統籌市政府辦公廳政務信息化規劃和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市政府志編纂工作。負責市政府大事記編寫工作。
(六)值班室。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市政府系統的值班工作。負責市政府值班資訊報告工作,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服務市政府領導同志指揮處置突發事件等有關工作。
(七)調研活動處。負責統籌協調市政府領導同志調研、公務活動的計劃安排。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調研、公務活動的計劃安排和組織服務。參與全市性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協助安排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其他省區市政府領導同志或代表團來本市視察考察、調研交流有關工作。
值班室、調研活動處對外均可以市政府總值班室名義開展工作。
(八)資訊一處。負責向國務院辦公廳和市委、市政府報送資訊工作。負責《昨日市情》資訊刊物的編印以及市政府領導同志在該刊物上批示要求的督促辦理和反饋工作。
(九)資訊二處。負責涉及本市網路輿情的蒐集報送工作。負責涉及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智庫決策參考資訊的蒐集、策劃、報送工作。負責《今日輿情》資訊刊物的編印以及市政府領導同志在該刊物上批示要求的督促辦理和反饋工作。
(十)聯絡處。負責聯繫人大、政協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市政府部門和區政府辦理上級和本級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建議案、提案。
(十一)督查一處。負責統籌規範市政府部門和區政府督查檢查考核工作。負責本市在直接關係群眾生活方面擬辦的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的徵集編制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等市政府決策部署、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協調和反饋工作。
(十二)督查二處。負責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文件、會議以及領導同志有關指示批示精神在本市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協調和反饋工作。負責中央巡視整改有關事項的督促檢查、協調和反饋工作。負責以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名義開展的綜合督查、專項督查、線索核查等服務保障和整改落實工作。負責統籌全市政府系統為基層減負工作。
(十三)督查三處。負責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會議精神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協調和反饋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有關指示批示和交辦事項的督促檢查、協調和反饋工作。
督查一處、督查二處、督查三處對外均可以市政府督查室名義開展工作。
(十四)績效管理辦公室。負責擬訂市級行政機關績效管理的年度考評任務、實施方案、評分標準等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行政機關績效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協調指導市級行政機關績效考評等工作。負責擬訂區政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實施方案、評分標準等,組織開展對區政府的績效管理,督促落實績效整改措施。指導區政府績效管理工作。
(十五)中央單位服務處。負責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在京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省區市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的綜合協調服務和日常聯繫工作。協調指導本市有關部門和區對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在京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省區市政府駐京辦事機構開展有關服務工作並督促落實。承擔地市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的核準和年檢等有關工作。
(十六)駐京部隊服務處。負責駐京部隊的綜合協調服務和日常聯繫工作。協調指導本市有關部門和區對駐京部隊開展有關服務工作並督促落實。
(十七)財務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資産管理、政府採購管理、預算績效管理、日常核算等財務工作。組織實施內部控制及財會監督。
(十八)人事處。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外事等工作。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市政府辦公廳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
機關紀委。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部分離退休市領導以及機關和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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