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的決議
(2015年3月26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於北京市2015年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的報告,同意2015年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的安排。會議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抓好落實,確保項目取得實效。
一、改善群眾居住條件(共2件)
1.緩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10.5萬套,竣工8萬套。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委、市國土局、各區縣政府
2.改善老舊小區居住環境,繼續進行抗震加固、節能保溫、公共區域綜合整治(包括水、電、氣、熱、通信及具備條件的老舊電梯等設施)等綜合改造和簡易樓改造,共計1150萬平方米。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重大項目辦、各區縣政府
協辦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委、市質監局
二、方便市民出行(共7件)
3.提高市民在中心城區和重點新城的交通出行效率,實現14號線中段、昌平線二期共25公里線路建成通車,2015年軌道交通運營線路達550公里。
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重大項目辦、市交通委、東城區政府、朝陽區政府、豐台區政府、昌平區政府
4.進一步改善軌道交通車站配套服務,13號線、八通線安全門投入使用,改造1號線、2號線、13號線、八通線等車站衛生間,完善車站標誌標識系統。
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交通委
5.鼓勵居住區停車管理自治,城六區建設完成12處停車管理示範小區;規範停車經營行為,鞏固100條停車秩序管理示範街成果,依法查處非法停車行為。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東城區政府、西城區政府、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市交通委、市社會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
6.改善乘客候車環境,改造100處公交車站的站牌、站亭、護欄等基礎設施;調整優化公交線網,新開、調整公交線路40條;結合軌道新線開通,完善公交站點與地鐵站點的引導標識。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交通委
協辦單位: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執法局、東城區政府、西城區政府、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
7.完成100萬平方米市管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同步完善道路慢行系統80公里,保障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完成30項疏堵工程建設。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交通委
協辦單位:市公安局、市園林綠化局
8.擴大公共自行車建設規模,增加服務站點,新增(建)公共自行車7000輛,為市民綠色出行提供便利。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交通委、東城區政府、西城區政府、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通州區政府、房山區政府、順義區政府
9.完成西城區唱片廠路、豐台區紀通東路等30條無燈道路的路燈建設,改善周邊群眾夜間出行條件。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
協辦單位:市公安局、市規劃委、市交通委、市園林綠化局、東城區政府、西城區政府、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
三、優化生態環境(共3件)
10.繼續推進農村地區“減煤換煤、清潔空氣”行動,通過優質燃煤替代、煤改電等方式年度完成減煤換煤120萬噸;實施農村地區液化石油氣送氣下鄉,新發展用戶10萬戶。
完成時限:2015年12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市政市容委、市質監局
協辦單位:市環保局、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門頭溝區政府、房山區政府、通州區政府、順義區政府、昌平區政府、大興區政府、平谷區政府、懷柔區政府、密雲縣政府、延慶縣政府
11.圍繞水源保護,在36個鄉鎮建設38條生態清潔小流域,改善73個村、8萬農民生産生活條件。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水務局
協辦單位: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門頭溝區政府、房山區政府、通州區政府、昌平區政府、大興區政府、平谷區政府、懷柔區政府、密雲縣政府、延慶縣政府
12.全市淘汰老舊機動車20萬輛,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促進環境品質改善。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商務委
四、營造安全宜居環境(共3件)
13.對朝陽、大興等地區具備條件的104個單位及居民小區的自備井實施市政管網供水置換,改善約30萬居民供水水質。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水務局、朝陽區政府、大興區政府
14.進一步優化群眾身邊市容環境面貌,完成城六區100條背街小巷環境綜合整治。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市政市容委、東城區政府、西城區政府、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石景山區政府
協辦單位: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城管執法局
15.加大電梯安全風險監測和預警通報力度,重點評估老舊住宅及交通、商業、醫院、學校等公共場所2000台電梯,並促進建立産權主體不清、資金政策不明等電梯維修改造更新的政府救濟機制,及時消除電梯安全隱患。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質監局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
五、提升社區生活便利性(共4件)
16.建成200個“一刻鐘社區服務圈”示範點,整合社會資源,進一步健全社區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社會辦、市民政局、市商務委
17.完善322個食品藥品監管所及500個社區監測點檢驗檢測設備,為市民提供食品藥品檢測服務,並引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加大監管力度,全面推進餐飲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
18.創建665個體育生活化達標社區,開展社區體質促進項目培訓推廣活動,為社區居民提供更多、更優質的健身服務。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體育局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
19.建成200公里健康綠道,為群眾提供更多休閒健身場所。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園林綠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協辦單位: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房山區政府、通州區政府、順義區政府、昌平區政府、大興區政府、平谷區政府
六、擴大基本公共服務(共7件)
20.通過改擴建鄉鎮敬老院、吸引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等途徑,建設40個街鄉鎮養老照料中心,並進一步完善已建成養老照料中心的居家輻射、社區支援功能。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
21.開工建設養老床位1萬張,進一步緩解養老機構入住難問題。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
22.促進學生學習方式轉變,開發30家社會單位和50個大學實驗室課程資源,面向全市中小學生開放;組織20萬學生走進國博、首博、抗戰紀念館,參觀天安門升旗,引導中小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向全市中小學生推出百冊傳統文化連環畫和百部優秀少兒影片。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教委
23.加大演出市場低價票惠民力度,低價票補貼資金比2014年增加30%以上,全市範圍享受補貼的低價票總數達到15萬張;免費向市民發放100萬張具有打折、積分功能的文化惠民卡,市民持卡可享受低價文化産品及服務。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文化局、市文資辦
24.組織市屬醫院高級職稱醫務人員開展對全市1674個山區、半山區行政村的萬人次巡診活動,組織30個名中醫團隊進30個村、30個社區,提供診療、慢病干預和健康諮詢等服務,提高村(居)民醫療衛生服務水準。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協辦單位:各區縣政府
25.扶持成立殘疾人、婦女、老年人、軍人軍屬4個民辦非企業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免費提供法律諮詢、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通過法治渠道維護其合法權益。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司法局
協辦單位:市民政局
26.擴大市屬公園對外開放面積,新增文物古建開放院落10處6000平方米,並面向市民免費開放頤和園益壽堂歷史文化展、北京動物園暢觀樓園史展等10個歷史文化主題展覽展陳館。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公園管理中心
七、提高社會保障水準(共3件)
27.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參合人員每人增加財政補助140元,籌資標準每人不低於1200元,進一步減輕農民醫療負擔。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
協辦單位:市財政局、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門頭溝區政府、房山區政府、通州區政府、順義區政府、昌平區政府、大興區政府、平谷區政府、懷柔區政府、密雲縣政府、延慶縣政府
28.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確保低收入職工工資增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福利養老金;調整提高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
協辦單位:市國資委、市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
29.啟動實施基本菜田補貼政策,對規模化菜田進行補貼,穩定蔬菜價格,提高地産蔬菜綜合生産能力和品質安全水準。
完成時限:2015年11月底前
主要責任單位:市農委
協辦單位: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豐台區政府、門頭溝區政府、房山區政府、通州區政府、順義區政府、昌平區政府、大興區政府、平谷區政府、懷柔區政府、密雲縣政府、延慶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