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前 言
為加快我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步伐,適應建設有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新形勢,實現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管理與城市建設協調發展,根據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特編制本規劃。
本規劃所指的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是按照《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管理暫行辦法》管理,納入《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範》(DB11/T500-2007)中的十二類設施。
本規劃按照《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十二五”規劃綱要》、《北京市“十二五”時期城鄉市容環境建設規劃》的總體要求,依據《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範》(DB11/T500-2007),在對全市十二類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運作和管理進行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制定的。
本規劃進一步明確了“十二五”時期各類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目標、原則和各項任務。是指導“十二五”時期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發展建設、規範管理的重要文件。
規劃依據:本規劃的依據是:《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容貌標準》(GB50449-2008)、《北京市城市容貌標準》、《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範》、《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十二五”規劃綱要》、《北京市“十二五”時期城鄉市容環境建設規劃》。
規劃範圍:規劃範圍是全市範圍內城市道路。
規劃期限:2011-2015年。
目 錄
一、發展回顧
(一)管理現狀
(二)“十一五”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回顧
二、當前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存在的問題
三、面臨的形勢
四、指導思想、規劃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規劃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
2.堅持統籌規劃
3.堅持規範管理
4.堅持和諧適度
(三)規劃目標
五、重點工作任務
(一)編制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點位規劃
(二)有計劃、有步驟的組織建設和專項治理工作,逐步實現規劃
(三)運用科技手段,實現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精細化管理目標
(四)做好設施更新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快規劃編制步伐
(三)加大科技投入
(四)理順體制機制
(五)廣泛宣傳發動
一、發展回顧
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是設置在城市道路兩側為交通出行提供公共服務的設施,是城市公共服務的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城市容貌景觀的組成部分。它在滿足了交通出行的服務需求同時,也體現着城市風貌和形象,是衡量城市服務與管理的精細化程度的標誌。因此,編制好本規劃,對“十二五”期間,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管理現狀
目前納入《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範》(DB11/T500-2007)中的十二類設施包括:廢物箱、交通類護欄、街牌、步行者導向牌、公交車站設施、信筒、公用電話亭、資訊亭、自行車存車架和圍欄、座椅、活動廁所、報刊亭等12類設施。
據調查統計,全市12類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共約50余萬件,城區約有35萬餘件,主要集中在主要大街,繁華地區,佔總數的70.30%。其餘的分佈在十個遠郊區縣。
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是緊隨着城市建設步伐和不斷滿足服務對象日益變化的需求,逐步發展起來的。起初,是由政府部門或企業按照“誰建設、誰管理”的方式進行建設,因此形成了設施産權多元化、管理模式多元化的格局。
12類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産權部門列表
設施類型 | 設施産權部門 | 部門性質 |
資訊亭 | 首通萬維公司 | 企業 |
公交車站設施 | 市公交集團 | 中央企業管理 |
信筒 | 市郵政公司 | |
公用電話亭 | 北京聯通公司 | |
報刊亭 | 市郵政公司 | |
廢物箱 | 市市政市容委 | 政府管理 |
交通類護欄 | 市交管局 | |
街牌 | 市交管局 | |
步行者導向牌 | 市市政市容委 | |
自行車存車架 | 市市政市容委 | |
座椅 | 市市政市容委、市園林綠化局 | |
活動廁所 | 市市政市容委 |
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緩解了當時的建設與服務需求之間的矛盾,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問題。設施的規劃、設置和管理政出多門、缺乏統籌協調,造成設施與設施之間、設施與道路之間、設施與城市景觀之間不相協調,嚴重影響了人們的使用和城市環境。奧運會前,全市對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進行了整治,制定了《辦法》,頒佈了標準,在我委設立管理機構,為今後的規範建設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十一五”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回顧
“十一五”期間,特別是在此期間的後三年,市委市政府為了舉辦一屆“高水準、有特色”的奧運會,對全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進行了大規模的環境整治工作,在各相關部門和區縣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整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是制定並頒佈了《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範》(DB11/T500-2007)(以下簡稱規範),該《規範》提出了廢物箱、交通類護欄、街牌、步行者導向牌、公交車站設施、信筒、公用電話亭、資訊亭、自行車存車架和圍欄、座椅、活動廁所、報刊亭這12類設施的設置標準,走在了全國的前列。
二是進行試點建設。依據《規範》,為長安街、前三門等大街編制了各類服務設施的設置點位規劃。按照規劃完成了長安街、前三門大街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規範設置的試點工作。
三是對全市主要街道和奧運場所周邊開展了大規模整治,拆除了附帶商業廣告的廢物箱、路牌等設施6000余個;更新了一批廢物箱、候車亭、報刊亭、電話亭等公共服務設施。通過整治很大程度上減少了設施無序上街的現象,使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設置有了很大改觀。
二、當前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存在的問題
一是數量偏多,分佈不均。如資訊亭、電話亭、報刊亭等設施在一些人流密度大的地區設置過多、過密,不符合《規範》的要求。
二是佔地偏大,影響出行。如多數報刊亭都佔地過大,超出了標準規定的6平方米,且佔據位置不合理,造成人行擁堵。有的設施佔據便道,完全堵塞了行人通行,或者佔據了盲道,既不符合《規範》的要求,也不符合人性化要求。
三是設施損毀,影響使用。各類服務設施存在的普遍問題是管理不善、疏於維護,污穢、損毀、破舊問題突出,有的已經完全失去了服務功能,失去了使用價值,卻沒有及時拆除或更換。
四是規格多樣,造型繁雜。在同一條大街或同一個地區,同一類公共服務設施往往形式多樣、色彩不一、材質各異,缺乏統一性,影響城市景觀。
五是缺乏美感、視覺污染。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在整個城市中是小品,但對城市景觀的影響不容忽視。北京目前就缺少高品質的“城市傢具”。
通過對全市十二類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情況的深入調研發現,産生以上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管理體制方面的缺陷,也有管理機制方面矛盾;既有規劃建設方面的不足,也有日常管理方面問題。
三、面臨的形勢
通過多年來城市的建設與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城市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已形成規模,為“十二五”時期,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規劃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隨着“十二五”期間,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設有中國特色世界城市的建設目標,為城市建設提出了高標準、高要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相對滯後的狀況,使全面推進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升管理水準面臨着較大的挑戰,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機遇,抓住用好這個機遇,充分發揮這一後發優勢,能夠為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上臺階,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指導思想、規劃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的發展戰略,建設中國特色的世界城市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把服務行人,保障通行為作為設施建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整體規劃、分類治理、分步實施、規範管理,全面提升北京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管理水準。
(二)規劃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
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設置必須以滿足行人和交通的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力求做到方便使用、易於識別、便於維護。努力創造更方便群眾生活、更滿足景觀效果的設施環境。
2.堅持統籌規劃
統籌規範各類公共服務設施的設置和管理,實現設施與設施、設施與人、設施與道路、設施與環境相協調,提升城市公共服務和市容景觀水準。
3.堅持規範管理
按照《辦法》實施管理,依據《規範》制定規劃,按照規劃實施建設,實現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的目標。
4.堅持和諧適度
設置公共服務設施,應當根據道路和公共場所的區域功能和歷史風貌特色對設施進行統一設計,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設施應當合併設置,提高城市公共空間的利用效率。在保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數量、位置、規格、朝向、色調、風格、造型、材質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三)規劃目標
到2015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實現下列目標:
——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點位規劃,在已經完成100條大街規劃的基礎上,每年完成100條大街設置點位規劃,到2015年累計完成500條大街的規劃任務,基本實現城區重點大街、重點地區全覆蓋,遠郊區縣政府所在地大街全覆蓋的目標。
——開展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規範化建設,到2015年完成100條重點大街、重點區域的公共服務設施按規劃設置任務。其中,2012年完成10條大街的規範化建設試點工作,2013至2015年成90條大街的規範化建設任務。
——實施“暢行北京”百項行人導向標識系統建設,到2015年建設覆蓋300平方公里的行人導向標識系統,使之基本覆蓋五環路內重點大街、重點地區,初具規模實現跨越;其中,2012年完成基礎研究,出臺相關標準、規範,組織試點。
——按照分類治理的原則,在2011年開展公用電話亭專項治理工作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各類設施的專項治理工作。使既有設施逐步規範,新建設施實現規劃,理順管理體制,加強法規制度建設,基本形成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置、日常管理的長效機制。基本實現標準化、信息化、精細化管理的目標。
到2020年,全面落實規劃,形成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管理體制與機制基本適應、設施的服務功能與公眾需求相匹配,基本適應“世界城市”建設發展的要求。
五、重點工作任務
按照“整體規劃、分類治理、分步實施、全面規範”的工作思路,組織實施“十二五”期間的重點工作任務。
(一)編制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點位規劃
按照《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依據《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範》,市區兩級市政市容委,按照分工組織編制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點位規劃。力爭用五年時間基本實現本規劃目標。
(二)有計劃、有步驟的組織建設和專項治理工作,逐步實現規劃
按照分類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要依據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點位規劃,通過環境綜合整治、道路改擴建和專項治理等工作,使重點大街的設施設置,全面實現規劃,一般大街的設施設置逐步實現規劃。
針對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涉及的産權單位多、管理部門多、協調難度大的特點,把綜合治理和專項治理有機地結合起來,注重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把治理規範工作的重點放在企業管理的、體量較大的公共服務設施上,如:電話亭、資訊亭、報刊亭、候車亭等,有計劃地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同時,加強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公共服務設施,設置管理的工作指導,逐步形成協調管理機制,基本實現規劃管理目標。
“十二五”期間,重點抓好人行導向標識系統的建設工作。使全市的人行導向系統建設“接點成線,連線成網,形成系統”。力爭在“十二五”期間,構築起基本覆蓋全市重點道路、重點地區的人行導向系統,實現人行導向系統建設的跨越發展。
(三)運用科技手段,實現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的精細化管理目標
開展設施信息化管理研究工作,對全市所有公共服務設施,特別是對體量較大、非交通類設施的管理,加大科技投入,實行電子編碼管理,使每一個設施都有自己的“電子身份證”,建立數據庫,實時掌握每一個設施的點位變化、日常保潔維護等管理情況,為納入物聯網資訊管理平臺奠定基礎,實現精細化管理目標。
(四)做好設施更新工作
針對目前同類設施造型繁雜、設施陳舊、容貌臟亂、標識性差的問題,在“十二五”期間,按照建設世界城市的標準,督促産權單位做好設施維護和保養的同時,組織各産權單位要加大對新設施的研發和更新力度,滿足行人的新需求。逐步實現同類設施同一樣式,具有較強的標識性,使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成為具有首都特點,與城市歷史文化和市容景觀相協調,成為城市的風景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是提升城市管理服務水準,展現城市國際化形象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政府部門、各權屬單位要不斷提高認識,加大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日常管理的財政投入和資金保障力度。從首都環境建設的大局出發,統籌考慮設施的環境效應,力求把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得更加符合北京城市環境發展的總體要求。
(二)加快規劃編制步伐
“十二五”期間,要努力扭轉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點位規劃工作滯後造成的管理被動局面,必須加快編制步伐,才能突破瓶頸制約,才能變被動為主動。根據市、區管轄範圍,市區分別組織專業單位開展各條大街公共服務設施設置規劃的編制,完成“十二五”規劃目標,使佈局更科學合理,為開展公共服務設施規範設置規範管理打好基礎。
(三)加大科技投入
開展設施編碼的研究,運用現代高科技手段,使每個設施,特別是體量較大的設施,都要上“戶口”、辦“身份證”、建立全市的數據庫。充分利用物聯網等信息化技術,把公共服務設施管理納入資訊監控平臺,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精細化長效管理。
(四)理順體制機制
各級市政市容委是北京城市道路公共服務設施設置的主管部門,市區市政市容委要履行好十二類道路公共服務設施點位設置、樣式審查、維護保潔監管職責,實現設施統一歸口管理。要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如部門協調機制、專家諮詢機制、聯合會審機制,管理聯動機制,執法保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五)廣泛宣傳發動
貫徹“人民城市人民建”、“公共服務設施人人管”的理念,加大《管理辦法》和《規範》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市民素質和維護設施的自覺性。使愛護環境、維護設施的意識不斷深入人心,充分調動廣大市民自覺參與、監督和維護公共服務設施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城市景觀的建設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