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23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負責本市衛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起草衛生健康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統籌規劃和協調北京地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域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協調推進衛生健康信息化和統計工作。

  2.負責組織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擬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規劃、政策、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3.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居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市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4.組織協調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組織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5.負責本市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組織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本市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6.負責本市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7.負責本市醫療衛生行業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康復、護理服務和醫療技術、醫療品質、醫療安全以及採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以及醫務人員執業管理規定。建立醫療、康復、護理、公共衛生等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承擔鼓勵社會力量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相關管理工作。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8.負責本市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監測本市出生人口動態,提出發佈本市人口監測預警預報資訊建議。組織落實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9.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婦幼衛生、老年衛生、精神衛生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老齡健康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作新機制和鄉村醫生、全科醫生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促進行動。參與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10.負責本市保健對象、醫療關係在本市的中央單位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區各部門幹部醫療保健的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執行在本市舉辦的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任務。

  11.管理北京市中醫管理局,代管北京市老齡協會,歸口管理北京市醫院管理中心。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置情況:

  依據市政府辦公廳印發《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主要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市衛生健康委目前內設30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發展規劃處(首都醫藥衛生協調處)、政策法規處、體制改革處、疾病預防控制處(公共衛生管理處)、醫政醫管處(社會辦醫服務處)、愛國衛生運動推進處(健康促進處)、基層衛生健康處、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科技教育處、綜合監督處、藥械處、食品安全標準處、老齡健康處、婦幼健康處、職業健康處、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公眾權益保障處、國際合作處(港澳臺辦公室)、保健處(北京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資訊統計處、財務處、審計處、幹部人事處(人才處)、機關黨委(黨群工作處)、機關紀委(巡察工作辦公室)、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安全保衛處;40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醫藥衛生科技促進中心,北京市計劃生育協會,北京市老齡協會,北京市肝病研究所,北京市衛生健康監督所,北京婦幼保健院,北京衛生職業學院,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大數據與政策研究中心,北京市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指導中心,首都兒科研究所,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北京市眼科研究所,北京市結核病胸部腫瘤研究所,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北京市中醫藥研究所,北京市兒科研究所,北京市創傷骨科研究所,北京市臨床醫學研究所,北京市腫瘤防治研究所,北京市神經外科研究所,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宣傳教育中心,北京熱帶醫學研究所,北京市老年病醫療研究中心,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北京市糖尿病研究所,北京急救中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中華醫學會北京分會秘書處,北京市體檢中心,北京市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發展中心,中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校,北京市精神衛生保健所,北京市公共衛生應急管理中心,北京市化工職業病防治院,北京市感染性疾病研究中心,北京市臨床藥學研究所。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32人,實有人數206人;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19人,實有人數108人;事業編制5673人,實有人數4424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167144.20萬元,比上年增加51564.52萬元,增長4.6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909,857.99萬元,比上年減少15654.72萬元,下降1.69%。

  1.財政撥款收入491968.3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4.07%。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91968.3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54.0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379107.5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1.67%;

  4.經營收入238.2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3%;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38543.9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24%。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926643.60萬元,比上年增加80122.77萬元,增長9.46%,其中:基本支出276091.8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9.79%;項目支出650299.6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0.1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252.1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2%;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82244.75萬元,比上年減少26600.64萬元,下降4.37%。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常態化後,安排用於疫情防控相關支出較上年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02926.4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54832.3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90%;科學技術支出106049.7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1.0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94.7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1%;衛生健康支出335949.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6.8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54832.3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8327.12萬元,增長17.91%。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3年度決算18486.68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增加8411.48萬元,增長83.4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市衛生職業學院新校區建設項目。

  “職業教育”(款)2023年度決算29684.1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3.11萬元,下降0.08%,基本持平。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6661.5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1.25萬元,下降0.91%。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培訓相關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06049.7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933.97萬元,下降4.45%。其中:

  “應用研究”(款)2023年度決算106035.9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921.14萬元,下降4.44%。主要原因:部分科研項目未完成按要求資金可結轉下年使用。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13.7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2.83萬元,下降48.3%,主要原因:首都衛生發展科研專項等科研項目結餘。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6094.78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567萬元,下降8.5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6094.7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567萬元,下降8.51%。主要原因:部分單位職工年中調離、離職等造成相關經費支出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335949.5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7,806.19萬元,下降5.03%。其中:

  “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60379.4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595.56萬元,下降4.12%。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厲行節儉,壓縮一般性支出。

  “公立醫院”(款)2023年度決算64051.8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34600.07萬元,增長117.4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中央轉移支付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衛生健康人才培養等項目資金。

  “公共衛生”(款)2023年度決算196907.2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4982.59萬元,增長11.26%。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重大傳染病防控、基層醫療機構設備購置經費等。

  “計劃生育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7967.3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59.75萬元,下降3.16%。主要原因:。免費避孕藥具採購等計劃生育項目採購後凈結餘。

  “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6643.6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44.77萬元,增長0.6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市老齡協會晉級職工工資及社保繳費差額。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85186.0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2個行政單位、1個群團組織、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1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84.55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70.33萬元減少85.7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54.4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57萬元減少2.54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儉,壓縮因公出國費用支出;2023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幾內亞法國團組、萬那杜醫療隊、赴越南團組、香港公衛應急演習團組等方面,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個、22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2.48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3.2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7.06萬元減少13.80萬元。主要原因:壓縮公務接待費支出。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科研學術交流活動、外省市代表團訪問調研等。公務接待20批次,公務接待205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326.8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96.27萬元減少69.44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173.7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74.57萬元減少0.78萬元。主要原因:公務車採購後凈結餘;2023年度購置(更新)9輛,車均購置費19.31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53.04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21.70萬元減少68.66萬元,主要原因:嚴控三公經費支出,壓縮公務車運作經費。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6.3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3.2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3.54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9.89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4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0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447.53萬元,比上年增加69.90萬元,增加原因:維持單位基本運轉的社會化服務、辦公耗材等支出較上年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13178.9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2800.6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1502.3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8875.9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1554.5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4.3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3951.8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9.9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9台,共計173.79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40台(套),共計8136.21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共有車輛470台,共計29472.9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775台(套),共計187155.53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9092.78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項):反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經費教育經費支出。

  8.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反映北京市衛生職業學院職業教育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幹部教育(項):反映中共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校的支出。包括機構運轉、招聘師資、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支出等。

  11.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2.科學技術支出(類)應用研究(款)機構運作(項):反映應用研究機構的基本支出。

  13.科學技術支出(類)應用研究(款)社會公益研究(項):反映從事衛生、勞動保護、計劃生育、環境科學、農業等社會公益專項科研方面的支出。

  14.科學技術支出(類)應用研究(款)其他應用研究支出(項):反映用於應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15.科學技術支出(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方面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0.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其他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用於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2.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其他公立醫院支出(項):反映用於公立醫院方面的支出。

  23.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所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支出。

  2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衛生監督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的支出。

  25.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婦幼保健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婦幼保健機構的支出。

  26.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精神衛生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精神衛生機構的支出。

  27.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應急救治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疾病預防控制部門所屬應急救治機構的支出。

  28.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採供血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採供血機構的支出。

  29.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項):反映上述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以外的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支出。

  30.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反映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支出。

  3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反映重大疾病、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

  32.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項):反映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支出。

  33.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其他公共衛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於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

  34.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計劃生育機構的支出。

  35.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36.衛生健康支出(類)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款)老齡衛生健康事務(項):反映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衛生健康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詳見附件2)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