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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醫管理局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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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是負責本市中醫工作的市政府部門管理機構,內設處室4個,包括2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中醫管理局(本級)、北京市中醫藥對外交流與技術合作中心。2024年,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單位名稱由“北京市中醫管理局”變更為“北京市中醫藥管理局”。

  2.主要職能

  (1)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中西醫結合以及民族醫藥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本市中醫藥資源配置,擬定中醫藥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參與擬定中藥産業促進政策。

  (3)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産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醫藥、民族醫藥資源的開發、挖掘、整理和保護工作。

  (4)負責本市設置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療機構的資格審批和監督管理,承擔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執行中醫人員執業資格制度。

  (5)指導並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

  (6)擬定並組織實施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中西醫結合和民族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

  (7)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後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

  (8)開展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中醫藥國際推廣、應用和傳播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中醫管理局部門行政編制30人,實有人數28人;事業編制11人,實有人數7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1607.43萬元,比上年減少1511.48萬元,下降11.52%。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1127.62萬元,比上年減少1990.35萬元,下降15.17%。

  1.財政撥款收入11127.5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127.5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734.13萬元,比上年減少1467.94萬元,下降12.03%,其中:基本支出1337.2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2.46%;項目支出9396.8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7.5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604.04萬元,比上年減少1509.75萬元,下降11.51%。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增項目為一次性項目,2023年度無該項目經費安排。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733.8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06.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7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47%;衛生健康支出10277.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5.7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406.6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1.24萬元,下降13.09%。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406.66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61.24萬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以網路培訓為主,減少線下培訓。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50.1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18萬元,下降4.1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50.1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18萬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計劃招聘3人,經費按全年測算,其中2人實際入職時間為9月。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0277.0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53.21萬元,下降1.47%。其中:

  “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2023年度決算1,111.38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23.07萬元,增長2.1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工作恢復常態化,公用經費相應增加;二是人員工資正常調整,社保單位繳費相應增加。

  “公共衛生”(款)2023年度決算48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0萬元,增長26.32%。主要原因中央轉移支付重大傳染病防控第二批經費增加。

  “中醫藥”(款)2023年度決算9117.7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86.27萬元,下降2.00%。主要原因一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中央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等部分項目按規定結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336.9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54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3.39萬元減少34.8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1.07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2.59萬元減少31.52萬元。主要原因是市中醫局本級根據任務安排,赴澳門參加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並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活動支出;2023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機票款及住宿費等方面,2023年度參團1個、1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1.07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1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45萬元減少3.33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市中醫局本級接待馬利共和國錫卡索大區委員會代表團加強傳統醫藥合作。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1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7.35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持平。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7.35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持平。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2.7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5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42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71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3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4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89.60萬元,比上年增加20.49萬元,增加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工作恢復常態化,公用經費支出相應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10.8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3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509.5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47.7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8.49%,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247.7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8.4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共有車輛3台,共計76.0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219.28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反映重大疾病、重大傳染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支出。

  12.衛生健康支出(類)中醫藥(款)中醫(民族醫)藥專項(項):反映中醫(民族醫)藥方面的專項支出。

  13.衛生健康支出(類)中醫藥(款)其他中醫藥支出(項):反映除中醫(民族醫)藥方面專項支出以外的其他中醫藥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部分)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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