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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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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單位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機構個數1個,無下級單位。根據《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我院於2019年3月完成了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將內設機構有18個優化調整為12個,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第九檢察部、檢務督察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檢察權,追訴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301人,實有人數248人;事業編制22人,實有人數21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8819.52萬元,比上年減少2531.19萬元,下降11.86%。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8288.16萬元,比上年減少841.01萬元,下降4.40%。

  1.財政撥款收入17978.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7978.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309.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69%。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8175.44萬元,比上年減少2421.35萬元,下降11.76%,其中:基本支出14642.9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0.56%;項目支出3532.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9.4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8207.82萬元,比上年減少1256.54萬元,下降6.46%。主要原因:一是堅決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約,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據檢察業務工作實際需求安排本年預算及年初結轉資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853.9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公共安全支出15757.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26%;教育支出22.2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53.8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46%;衛生健康支出920.6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1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5757.25萬元,比2023年初預算減少1081.43萬元,下降6.42%。其中:

  “檢察”(款)2023年度決算15757.25萬元,比2023年初預算減少1081.43萬元,下降6.42%。主要原因:一是堅決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約,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據檢察業務工作實際需求安排本年預算及年初結轉資金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2.24萬元,比2023年初預算減少0萬元,下降0%。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22.24萬元,比2023年初預算減少0萬元,下降0%。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153.8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96.54萬元,下降7.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23年度決算1153.8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71.54萬元,下降5.84%。主要原因是:根據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撫恤”(款)2023年度決算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25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據去世人員實際情況安排支出。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920.6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49.67萬元,下降5.1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3年度決算920.6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減少49.67萬元,下降5.12%。主要原因是:根據醫療保險實際需求安排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3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4639.0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06.29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77.08萬元減少70.7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3.97萬元減少3.9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我單位2023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25.5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92.4萬元減少66.82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80.71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80.71萬元持平。2023年度購置(更新)4輛,車均購置費20.1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25.5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92.4萬元減少66.82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精神,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21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53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85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2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92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3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1902.38萬元,比上年減少79.13萬元,減少原因:堅決貫徹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約,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92.3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24.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668.1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866.1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7.0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58.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3.8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4台,共計80.71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8台,共計664.4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台(套),共計123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3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76.7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檢察監督(項):反映檢察機關依法開展法律監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偵查監督、公訴、審判監督、執行監督、民事行政監督、公益訴訟、控告申訴等。

  10.公共安全支出(類)檢察(款)其他檢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檢察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6.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援(款)其他衛生健康支援(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按照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工作要求,我部門涉及的轉移支付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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