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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車技師學院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汽車技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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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汽車技師學院始建於1973年,前身為北京市農業機械學校第一分校。1994年11月11日經北京市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成立北京市汽車工業技工學校,為經費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京編事字[1994]199號)。2002年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准為北京市汽車工業高級技工學校(勞社部函[2002]44號,市勞動局轉發文件為京勞社培發[2002]44號)。2016年8月10日經北京市政府批准為北京汽車技師學院(人社局:京人社能復[2016]453號;市編辦:京編辦事[2017]24號)。2015年9月29日被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明確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2021年根據北京市編委下發《關於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京編委﹝2021﹞36號),北京汽車工業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幹部學校(以下簡稱“幹校”)併入北京汽車技師學院,並於2023年12月12日完成原法人主體登出。學院主要職責是:開展相關學科學歷教育,培養高級技術應用人才,開展相關專業技能培訓;開展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等。

  學院下設15個職能部門,由行政職能系統和教學系統兩部分構成,行政職能系統設有院長辦公室、審計合規部、黨群工作部、紀檢工作部、後勤服務中心(二期建設籌備辦公室)、職業教育研究所(項目管理辦公室)、培訓中心、招生就業處、學生工作部、財務處、安全保衛處、教務處;教學系統有汽車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商貿服務係。

  本次決算本部門內機構數量1個,包括1家所屬單位:北京汽車技師學院。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189人,實有人數181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5078.08萬元,比上年增加1079.47萬元,增長7.7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4106.80萬元,比上年增加624.51萬元,增長4.63%。

  1.財政撥款收入11839.1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3.92%。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839.1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83.92%;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109.6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78%;

  4.經營收入2072.1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4.69%;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85.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61%。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4662.25萬元,比上年增加2174.89萬元,增長17.42%,其中:基本支出7982.0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4.44%;項目支出3988.0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7.2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2692.1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8.36%;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839.10萬元,比上年增加587.54萬元,增長5.22%。主要原因:根據平安校園建設需要,增加項目經費投入。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763.4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11763.4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11763.4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9.25萬元,增長0.16%。其中:

  “職業教育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11763.4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增加19.25萬元,增長0.16%。主要原因:根據平安校園建設需要,增加項目經費投入。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785.5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0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2.12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8.95萬元減少6.8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年度無此項支出。2023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5.6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9.65萬元減少4.03萬元。主要原因: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標準和人數。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招生和培訓業務。公務接待192批次,公務接待1996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6.5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9.30萬元減少2.80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無公務用車購置事項。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6.5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9.30萬元減少2.8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減少經費開支。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9.99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00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98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2.06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屬於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5784.2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529.1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109.4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145.6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286.1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4.1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508.7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0.66%。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汽車技師學院共有車輛8台,共計259.5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25台(套),共計29000.52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技校教育(項):反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技校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技工學校的自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不涉及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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