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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政法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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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開展高等職業教育,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職業培訓及政法幹部教育培訓等。

  部門機構設置:北京政法職業學院設置25個部門,分別是:黨政辦公室;組織部、統戰部、黨校、巡察辦公室合署;宣傳部;學生工作部(學生處)、武裝部合署;保衛部(保衛處);人事處(黨委教師工作部);教務處;財務處;審計處;資産管理處(加挂基建辦公室牌子);工會、機關黨總支合署;團委;黨校工作部;紀檢監察辦公室(加挂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牌子);應用法律學院;現代管理學院;安防科技學院;資訊媒體學院;基礎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科研發展中心;圖書館;綜合服務中心;繼續教育中心;北京政法網運管中心。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包括1個預算單位,即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本級)。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372人,實有人數34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29081.19萬元,比上年增加5749.30萬元,增長24.6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7055.78萬元,比上年增加5364.99萬元萬元,增長24.73%。

  1.財政撥款收入19949.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3.7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949.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73.7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6106.3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22.57%;

  4.經營收入515.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484.9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79%。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7023.42萬元,比上年增加4467.45萬元,增長19.81%,其中:基本支出21965.1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1.28%;項目支出4900.0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8.1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158.2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59%;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9949.04萬元,比上年減少941.48萬元,下降4.51%。主要原因:教學工作任務調整,減少相應經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884.4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7178.3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6.3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96.7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0.04%;衛生健康支出709.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5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23年度決算17178.35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82.62萬元,下降1.62%。其中:

  “職業教育”2023年度決算16330.13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58.86萬元,下降1.56%。主要原因:貫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減少一般性支出。

  “進修及培訓”2023年度決算848.2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3.75萬元,下降2.72%。主要原因:黨校辦班培訓經費減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3年度決算1996.7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3年度決算1941.3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持平。

  “撫恤”2023年度決算55.4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持平。

  3、“衛生健康支出”2023年度決算709.37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3年度決算709.37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8526.6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2.51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34.82萬元減少22.3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7.50萬元減少7.50萬元。主要原因:貫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標準,公務接待費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2.5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7.32萬元減少14.81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持平。2023年度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12.51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27.32萬元減少14.81萬元,主要原因:貫徹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7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1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1.28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8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7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我部門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470.1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140.6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329.59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738.2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8.9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01.6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5.98%。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18台,共計398.94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20台(套),共計3281.90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反映經國家批准設立的高等職業大學、專科職業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幹部教育(項):反映各級黨校的支出。包括機構運轉、招聘師資、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支出等。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本部門不涉及此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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