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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2023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4-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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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主要職能

  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成立於1949年2月22日,是中國共産黨領導下的為農服務的綜合性合作經濟組織,接受北京市國資委全面監管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行業指導,也是北京市供銷合作社的領導機構,主要履行本市供銷社系統行業指導和本級社社有資産出資人職能。市供銷總社成立以來,一直秉承為農服務的宗旨,積極融入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網路遍佈北京城鄉,並形成了以農資、果品、蜂産品、日化、糧油、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為主的工商服務業板塊,以文化創意、孵化器、寫字樓、旅館、商場、市場經營為主的商業資産經營板塊,探索開展了多種類金融業務。按照黨和政府服務“三農”總體部署和上級要求,“十四五”期間,市供銷總社將以包括農業生産資料、農産品流通(冷鏈物流、倉儲服務)、農産品加工、再生資源、農村信用合作服務為主的為農服務業;市場批發零售、電商、百貨商場、超市為主的商貿服務業;企業自持物業經營、園區和孵化器運營為主要內容的物業經營管理為主攻方向,緊密圍繞首都功能戰略定位,立足“四個中心”,提升“四個服務”水準,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持續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落實鄉村振興和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全面推進改革強社、服務立社、夯基建社、以企興社、從嚴治社,全力以赴落實供銷社政治責任、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不斷推進首都供銷合作事業高品質發展。

  2.機構情況

  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內設17個部室,包括: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紀委、理事會辦公室、監事會辦公室、工會、規劃發展部、經營管理部、合作指導部、人力資源部、財務管理部、法務內控部、審計監督部、安全保衛部、老幹部工作部。下設四個二級決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本級(258001),北京市經貿高級技術學校(258002),北京市供銷學校(258003)和北京市供銷幹部學校(258004)。其中市供銷社本級享受財政定額補助,其他三個單位全部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與去年相比,沒有變化。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393人,實有人數20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收、支總計10562.84萬元,比上年減少114.60萬元,下降1.0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0421.68萬元,比上年減少226.82萬元,下降2.13%。

  1.財政撥款收入10138.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2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138.8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7.2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206.3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98%;

  4.經營收入66.0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63%;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1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9%。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241.16萬元,比上年減少2.33萬元,下降0.02%,其中:基本支出7935.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7.48%;項目支出2239.8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1.8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65.8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64%;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3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0138.83萬元,比上年減少125.5萬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調整支出結構。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3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955.2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9665.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7.09%;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9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91%。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9665.2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09.39萬元,下降2.12%。其中:

  “職業教育”(款)2023年度決算8450.3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201.53萬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調整支出結構。

  “進修及培訓”(款)2023年度決算1214.9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減少7.86萬元,下降0.64%。主要原因:根據事業發展需要,調整支出結構。

  2、“商業服務業等支出”(類)2023年度決算290.0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持平。其中:

  “其他商業服務業等支出”(款)2023年度決算290.00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7716.77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3個事業單位。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7.11萬元,比2023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3.57萬元減少16.4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度決算數3.02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0.81萬元減少7.79萬元。主要原因:本年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23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教育教學及學生活動接待事項用餐。公務接待89批次,公務接待1104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0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2.76萬元減少8.67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3年度無此項支出。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3年度決算數4.09萬元,比2023年度年初預算數12.76萬元減少8.67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燃油公務用車出行。2023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1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43萬元。2023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0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41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不在機關運作經費統計範圍之內。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3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043.8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868.7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97.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877.8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05.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8.1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915.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3.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3年度新購置車輛0台,共計0萬元;新購置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截至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0台,共計260.8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2台(套),共計2815.48萬元。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技校教育(項):反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技校教育支出。

  8.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幹部教育(項):反映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國家會計學院的支出。包括機構運轉、招聘師資、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支出等。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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