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建北京市水務局有關事宜的通知》(京政辦發[2004]15號)設立,主要職責為:
1.負責保障本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戰略規劃。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水務發展規劃和水資源規劃、河湖流域規劃、南水北調規劃、防洪規劃,參與編制供水規劃、排水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本市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以及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3.負責本市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地表水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佈水文水資源資訊、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4.負責本市生活、生産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負責水資源的統一配置調度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資源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含礦泉水和地熱水)和水影響評價(含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水土保持方案審查等),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參與水價管理、改革和水生態環境補償的有關工作。
5.按規定制定本市水務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領域固定資産投資規模、方向、項目安排建議,承擔水務領域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
6.負責本市供水、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擬訂供水、排水行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供水、排水行業特許經營。指導農民安全飲水工作。
7.負責本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制定有關定額、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計劃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8.組織開展本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規劃、計劃、政策,組織制定完善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9.指導監督本市水務工程建設與運作管理。組織實施南水北調北京段幹線及市內配套工程運作和後續工程建設與運作管理。組織協調水利工程徵地拆遷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品質監督工作。
10.指導本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河湖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11.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重點水土保持建設和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實施。依法承擔水庫、湖泊、河流等管理範圍內濕地保護管理工作。
12.負責本市河長制工作。擬訂推進河長制工作的政策建議和工作任務,組織開展督查、考核。
13.指導監督本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協調推進水務區域合作、對口支援與協作工作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4.負責本市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15.依法依規負責本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産和水務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16.負責開展本市水務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擬訂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務科技項目的研發和水務信息化項目的建設,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水務國際合作與交流。
17.負責落實本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防禦洪澇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和城市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設27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行政審批處、規劃與科技處、投資計劃處、水資源管理處(水文處)、北京市節約用水辦公室、地下水管理處、水利工程建設處、南水北調工程建設處、水利工程運作管理處、供水管理處、污水處理與再生水管理處、海綿城市工作處(雨水管理處)、水土保持與水生態處、應急與安全管理處、水旱災害防禦處、河長制工作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教育處、宣傳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團委)、機關紀委、工會和離退休幹部處;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北京市水務局下屬35個二級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水務局機關、北京水利水電學校、北京市水文總站、北京市水務應急中心、北京市水務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黨校、北京市清河管理處、北京市涼水河管理處、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節水用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資源調度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南水北調大寧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團城湖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環線管理處、北京市南水北調幹線管理處、北京市水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智慧水務發展研究院、北京市北運河管理處、北京市永定河管理處、北京市潮白河管理處、北京水利醫院、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中心站、北京市水生態保護與水土保持中心、北京市水務建設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資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十三陵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官廳水庫管理處、北京市密雲水庫管理處、北京市京密引水管理處、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處、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規劃研究院、北京市水務綜合執法總隊、北京市河湖流域管理事務中心。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部門行政編制492人(含行政執法專項編制319人),實有人數298人;事業編制5053人,實有人數4647人;離退休人員3052人,其中:離休31人,退休3021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326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873845.48萬元,比2021年784977.78萬元增加88867.70萬元,增長11.32%。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674421.28萬元,比2021年614342.59萬元增加60078.69萬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將南水北調幹線工程運維資金以及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建設資金納入部門預算;本年其他資金收入87962.73萬元,比2021年77194.08萬元增加10768.65萬元,增加原因主要是預計本年規劃設計、醫療服務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增加;上年結轉結餘111461.47萬元,比2021年93441.12萬元增加18020.35萬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結轉繼續使用的基建項目資金有所增加。
(二)支出預算説明
2022年支出預算873845.48萬元,比2021年784977.78萬元增加88867.70萬元,增長11.32%。
基本支出預算174740.5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0%,比2021年171585.01萬元增加3155.55萬元,增長1.84%,主要是因為落實職級並行規定、職務晉陞和全市統一工資政策,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項目支出預算699104.9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0%,比2021年540707.77萬元增加158397.16萬元,增長29.29%,增加主要是按照預算一體化有關規定,非財政收入安排的支出以項目支出體現。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0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決策部署,堅持以首都發展為統領,圍繞“十四五”規劃,堅定“轉觀念、抓統籌、補短板、強監管、惠民生”工作思路,深入推進“安全、潔凈、生態、優美、為民”發展目標,以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為目標,以創新、智慧為動力,以剛性、韌性為保障,以共治、共用為基礎,在抓進度、抓力度、抓效度上下功夫,以水務高效能治理推動水務高品質發展,全力保障首都水安全。
1.以“安全”為底線,更加突出“韌性”和“剛性”,加快完善水務安全保障體系。
2.以“潔凈”為先導,更加突出從“源頭”到“龍頭”,加快補齊水務基礎設施短板。
3.以“生態”為引領,更加突出“保水”和“補水”,加快拓展治水新路徑。
4.以“優美”為追求,更加突出從“規範”到“示範”,不斷擦亮清新明亮、藍綠交織、水城交融的大國首都底色。
5.以“為民”為根本,更加突出“共治”和“共用”,加快提升水務公共服務水準。
2022年北京市水務局繼續按照市委市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優先“保運轉”支出,重點安排市政府重點項目,壓減課題、“三公”、會議差旅等一般性支出,嚴控部門常規性履職項目支出。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南水北調調水經費、污水處理廠運作費、市屬水利工程日常維修養護經費、南水北調配套工程日常維修養護經費、智慧水務建設、水務業務運作保障支出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水務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34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2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69.64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07.65萬元增加61.9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150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155萬元減少5萬元。2022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出國(境)學習和借鑒國際先進的管理經驗,提高北京市城市水務管理水準和科技創新能力而發生的境外住宿費、境外伙食補助費、境外公雜費、境外培訓費、國際旅費、保險簽證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30.02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30.34萬元減少0.32萬元,主要原因是繼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壓減公務接待費;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單位間公務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989.6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287.60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168.49萬元增加119.11萬元,主要是在有關部門支援下,2022年增加公務車更新指標,並按要求優先購置新能源汽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702.0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88.2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7.5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4.32萬元,其他支出101.99萬元,比2021預算數753.82萬元減少51.80萬元,主要原因是繼續落實“三公”經費只減不增要求,嚴控公務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16564.8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6914.5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31459.5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78190.7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2589.6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2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北京市水務局機關行政、北京市水務綜合執法總隊2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水務應急中心、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中心站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993.45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52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352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98515.97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包括水土保持補償費及污水處理費。
1.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條例》和《關於印發<北京市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徵收主體是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北京市水土保持補償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水土保持補償費實行市、區兩級分別徵收,北京市水務局負責水利部和市級審批的項目)。根據《北京市財政局轉發財政部關於水土保持補償費等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水土保持補償費等非稅收入劃轉至稅務部門徵收。收費標準執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水務局關於降低本市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京發改〔2021〕1271號),2022年收入預計1000萬元。
2.污水處理費,收費依據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和《北京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執收主體是北京市水務局(根據《北京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實行市、區兩級分別徵收。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工作,即:北京市水務局僅負責中心城區污水處理費徵收),收費部門(代收單位)是北京市自來水集團、石景山區自來水公司、北京市節水用水管理事務中心、海淀區節水中心和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收費標準是居民1.36元/噸(京發改〔2014〕865號)和非居民3.00元/噸(京發改〔2016〕612號),2022年收入預計160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水務局共有車輛490台,共計12641.2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12台(套),共計28845.4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76台(套),共計28874.91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1.項目名稱:溫潮減河工程
2.政策依據:項目是北運河防洪體系中“中疏”的重要通道。項目實施將減輕副中心防洪排澇壓力,對於保障城市副中心防洪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3.績效目標:項目位於通州、順義兩區交界,起點位於溫榆河東岸葛渠村西,終點至潮白河西岸港北村北,新挖河道總長約14公里,設計分洪流量400立方米/秒。同步建設巡河路、岸坡景觀綠化等配套設施。
4.預算安排:2022年計劃安排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1億元。
5.實施方案:計劃2023年6月前開工建設。
(九)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根據《北京市水務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已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41544萬元,主要用於各區大中型水庫移民農轉非移民培訓補助、水資源保護及水環境治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河長制湖長制工作、小型水庫除險加固補助等方面。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水利工程日常維修養護費:主要工作包括水工建築物維修養護,水面與岸坡保潔,水華防治,山林和喬木、灌木、綠籬、草坪養護及景觀提升建設,設備維修養護,變壓器和供電線路代維護,設備設施運作用電、用油費,垃圾消納費,儀器儀錶檢測鑒定費,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招標代理、監理費用,生産和管理用房及附屬設施維修養護,河湖局部清淤,水閘、大壩、堤防等設施安全鑒定和檢測費等。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