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22市級部門財政預算專題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2022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2-02-17 10:00    來源:北京市知識産權局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副局級。北京市知識産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知識産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知識産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工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首都知識産權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知識産權區域協同發展。

  2.負責統籌協調本市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推動知識産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負責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及調處。承擔知識産權維權援助。負責對商標的印製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保護特殊標誌。

  3.承擔規範本市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知識産權代理機構,推進知識産權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産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4.負責促進本市知識産權運用。擬訂本市知識産權運用政策,促進知識産權轉移轉化。承擔知識産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指導和規範專利技術市場,指導規範專利權、商標權轉讓、許可、備案等工作。負責知識産權金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産權無形資産評估,推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工作。推動知識産權軍民融合。

  5.負責本市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資訊的傳播利用。負責組織建立知識産權預警應急機制。承擔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統計分析工作。

  6.統籌協調本市涉外知識産權事宜。開展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7.組織開展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方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本市有關知識産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市委辦公廳印發的《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知識産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京辦字〔2019〕42號),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內設9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財務審計處)、政策法規處、知識産權協調處、知識産權運用促進處、知識産權管理處、知識産權保護處、宣傳教育處、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臺辦公室)、人事處及機關黨委(工會)。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知識産權局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京編委〔2021〕56號文)批准,我局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3個,分別為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由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和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整合重新組建;中關村知識産權促進中心,由北京市知識産權資訊中心和中關村知識産權促進局整合重新組建;北京市知識産權公共服務中心(北京市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由北京市保護知識産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更名。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部門行政編制69人,實有人數68人;事業編制107人,實有人數93人;工勤編制2人;退休人員28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8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46598.34萬元,比2021年32596.62萬元增加14001.72萬元,增長42.95%。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40576.91萬元,比2021年31927.44萬元增加8649.47萬元,增加原因為新增中央撥付專利轉化直達資金項目和增加北京市知識産權資助金預算;本年其他資金收入489.25萬元,比2021年482萬元增加7.25萬元,增加原因為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上年結轉結余資金5532.19萬元,比2021年187.18萬元增加5345.01萬元,增加原因為新增結轉使用財政部直達2021年服務業發展資金項目和上年預算項目結余資金。

  (二)支出情況説明

  2022年支出預算46598.34萬元,比2021年32596.62萬元增加14001.72萬元,增長42.95%。

  基本支出預算6455.4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13.85%,比2021年5956.66萬元增加498.80萬元,增長8.37%,增加的原因是人員增加和社保基數調整。項目支出預算40142.89萬元,比2021年26639.96萬元增加13502.93萬元,增長50.69%,增加原因為新增中央撥付專利轉化直達資金項目、財政部直達2021年服務業發展資金項目和增加北京市知識産權資助金預算。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主要為鼓勵創新主體海外知識産權佈局,促進企業平穩“走出去”;探索開展知識産權保險試點,推動知識産權金融發展;健全協同保護格局,推動知識産權保護;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知識産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知識産權轉化實施;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知識産權國際化水準。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4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6.84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2.5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37.34萬元,與上年持平;2022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國(境)外知識産權交流合作、人才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1.07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1.10萬元減少0.0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兄弟省市來訪調研知識産權工作接待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28.4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28.4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3.2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47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47萬元,其他支出4.24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比2021年預算數30.90萬元減少2.4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834.1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6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61.0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768.4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214.5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2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94.8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9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49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4831.70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共有車輛15台,共計303.9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4台(套),共計290.2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北京市知識産權保險試點工作:為進一步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工作,優化首都營商環境,市知識産權局與市金融局、市科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中關村管委會和市銀保監局等七家單位共同推進,按照“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投保試點保險公司設置的專利執行保險、專利被侵權損失保險或兩項保險的組合産品的保費進行財政補貼。自2020年開始實施,為期三年。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