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援公訴;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判決、裁定等生傚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等。
(二)機構設置情況
按照2002年6月《中共北京市昌平區委關於印發<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精神,設立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內設11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包括1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本級)。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201人,實有人數166人;事業編制12人,實有人數11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39人。
離退休人員72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72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8362.43萬元,比2021年8507.56萬元減少145.13萬元,下降1.71%。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8291.18萬元,比2021年8361.10萬元減少69.92萬元,減少原因: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根據2022年業務工作計劃,壓減調整公用及人員經費;本年其他資金收入49萬元,比2021年48.09萬元增加0.91萬元,增加原因:黨員活動經費增加;上年結轉結餘資金22.24萬元,比2021年98.37萬元減少76.13萬元,減少原因:按照市級財政性結餘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22年度繼續使用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21年減少。
(二)支出情況説明
2022年支出預算8362.43萬元,比2021年8507.56萬元減少145.13萬元,下降1.71%。
基本支出預算7579.2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90.63%,比2021年7790.73萬元減少211.51萬元,下降2.71%,減少原因:落實“過緊日子”的要求,根據2022年業務工作計劃,壓減調整公用及人員經費。
項目支出預算783.21萬元,比2021年716.83萬元增加66.38萬元,增長9.26%,增加原因為更新購置2輛公務用車。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2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用於履行法律賦予的各項檢察職能,開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保障各項檢察改革。重點項目包括辦案業務費、業務裝備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2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9.71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4.7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1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3萬元減少2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減少公務接待費支出。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的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78.7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33.42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0萬元增加33.42萬元,主要原因:1輛應急保障用車、一輛機要通信用車報廢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45.2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7.9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9.5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4.59萬元,其他支出3.1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比2021年預算數62萬元減少16.71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儉,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95.6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95.6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26.11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2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44.8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8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8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734.21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6台,共計512.8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1台(套),共計1728.0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共計141.45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