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案件,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人民法院的任務是通過行使國家審判權,懲辦一切犯罪分子,解決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和社會秩序,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制財産、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産,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産,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國家的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法院現有22個部門,其中:審判業務機構19個,非審判業務機構3個。包括: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執行局、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綜合辦公室等部門。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598人,實際569人;事業編制81人,實際74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353人。
離退休人員133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130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48611.93萬元,比2021年51739.59萬元減少3127.66萬元,下降6.05%。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48054.33萬元,比2021年44982.2萬元增加3072.13萬元,原因是:本年年初預算包含溫榆河法庭及訴調對接中心和望京法庭信息化建設及裝修改造經費等一次性項目導致高於上年項目經費;本年其他資金收入209萬元,與2021年持平;上年結轉結餘資金348.59萬元,比2021年6548.39萬元減少6199.8萬元,原因是:2021年上年結轉結餘資金包含訴調對接中心和望京法庭裝修改造和開辦費資金。
(二)支出情況説明
2022年支出預算48611.93萬元,比2021年51739.59萬元減少3127.66萬元,下降6.05%。
基本支出預算33749.58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9.43%,比2021年33502.44萬元增加247.14萬元,增長0.74%,原因為:正常晉級晉檔人員經費增長。項目支出預算14862.35萬元,比2021年18237.16萬元減少3374.81萬元,下降18.51%,原因為:上年結轉項目資金比本年多。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2年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費、法院業務裝備費、審判區租金、網路運維費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2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8.3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10.6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經費僅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15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2022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其他部門來我院考察交流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303.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59.6萬元,比2021年預算數48.97萬元增加10.63萬元,主要原因:部分辦案用車車輛老舊嚴重、故障頻出、維修保養頻繁,嚴重影響車輛正常使用,為保障用車安全,更新兩輛辦案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243.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11.8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7.6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7.69萬元,其他36.47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5400.3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601.3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799.0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5070.8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2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等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022.81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5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4513.76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30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部門共有車輛110台,共計2370.8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8台(套),共計2940.65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法院"款:為保障法院司法審判工作運作,用於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審判和執行活動支出,審判業務用房建設維修和設備購置支出,以及相關業務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化運作管理支出等,包括辦案費、場地租賃費、勞務費、司法郵寄費、法律宣傳費、訴訟服務、專用的設備購置和維修、審判業務用房和人民法庭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審判執行信息化建設和運作維護等費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