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法學會是市委領導的人民團體、學術團體和群眾團體,是政法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市委和市政府聯繫和團結首都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的重要力量。主要職責是:
1、建設首都核心法治智庫,為市委市政府領導決策發揮"智囊團"和"參謀庫"作用;
2、團結首都廣大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圍繞全市工作大局,為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為政法工作服務;
3、組織和指導各研究會開展多學科、多層次的法學研究活動,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理論支援;
4、參與法律、法規的草擬、論證工作,對本市立法、司法、執法、普法等實踐活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
5、同境內外法學團體和法律團體聯繫工作,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發揮對外法學交流的渠道作用;
6、參與法治宣傳和法學教育,普及法律常識,參與培養法學人才、法律人才工作;
7、建立法學會系統的資訊網路,收集和介紹境內外法學研究動態,宣傳和推廣創新研究成果,編輯出版法學、法律圖書和刊物;
8、負責會員及所屬研究會的管理和聯繫工作,了解和反映法學界、法律界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9、貫徹市委關於加強社會建設的決議、決定,統籌指導全市法學研究組織和涉法類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組織形式多樣的法律服務;
10、承擔全市政法工作中的重大課題研究。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法學會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京編辦函〔2002〕11號),設立北京市法學會。內設4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部、聯絡部、社會工作部;下屬2個預算單位,為:北京市法學會本級、北京市應用法學研究中心。
(三)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法學會行政編制23人,實際22人;實名制工勤人員2人;事業編制10人,實際8人;離退休人員12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11人。
二、2022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説明
2022年收入預算1980.97萬元,比2021年1967.39萬元增加13.58萬元,增長0.69%。其中: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971.97萬元,比2021年1876.34萬元增加95.63萬元,主要原因為:單位搬遷新址,機關運作保障經費增加;本年其他資金收入9.00萬元,比2021年45.60萬元減少36.60萬元,主要原因為:部門間減少橫向資金往來;上年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比2021年45.44萬元減少45.44萬元,主要原因為:結轉下年使用的資金減少。
(二)支出情況説明
2022年支出預算1980.97萬元,比2021年1967.39萬元增加13.58萬元,增長0.69%。
基本支出預算1287.9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5.01%,比2021年1291.71萬元減少3.8萬元,下降0.29%,主要原因為:在職人員總數減少1人。項目支出預算693.07萬元,比2021年675.67萬元增加17.4萬元,增長2.58%,主要原因為:搬遷新址,新增機關運作保障類項目。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情況
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市級法學研究課題、組織學術研討活動、開展對外法學交流活動、開展法律服務、法治宣傳、法學法律人才培養、編輯《法學雜誌》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法學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法學會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單位2022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22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68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2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預算數20.88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2022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國(境)外會議、調研交流,參加國(境)外專業法律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10.8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1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預算數10.8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5.3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2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4萬元,其他支出0.9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比2021年預算數12.00萬元減少1.2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和市委有關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壓縮公務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法學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2.7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6.7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2年北京市法學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88.9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2年北京市法學會本級1家行政單位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9.80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2年北京市法學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3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23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93.07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2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法學會共有車輛4台,共計25.24萬元;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