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發〔2018〕31號),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市國資委是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根據《關於印發<市國資委內設機構職能配置(2020年修訂)>的通知》(京國資黨辦發〔2020〕23號),市國資委內設23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處、科技創新與規劃發展處、企業改革處、企業改組處、業績考核處、統計評價處、産權管理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綜合處、監督處、董事會工作處、信息化工作處、黨建工作辦公室、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企業人才處、黨群工作處、宣傳工作處、信訪工作處、人事處,以及機關黨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另有市紀委駐委紀檢組。
部門職能: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制度、規定。
2.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和市政府授權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産,加強國有資産的管理,依法對區縣國有資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企業國有資産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考核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4.指導推進本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6.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本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7.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做好安全工作,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8.負責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223人(含原北京市國有企業監事會編制20人),實有人數205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收、支總計497764.13萬元,比上年減少774300.16萬元,下降60.8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97151.36萬元,比上年減少773491.25萬元,下降60.8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減少,其中:財政撥款收入497148.4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2.9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95986.14萬元,比上年減少774158.21萬元,下降60.95%,其中:基本支出8554.1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72%;項目支出487431.9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8.2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97761.22萬元,比上年減少774293.80萬元,下降60.87%。主要原因: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692.74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1.8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2%;教育支出42.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17.5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91%;衛生健康支出510.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73%;城鄉社區支出1280.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85%;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15900.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5.0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41.84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萬元,下降6.69%。其中:
“稅收事務”(款)2022年度決算41.84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萬元,下降6.6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單位厲行節儉,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大力壓減相關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42.94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37.76萬元,下降76.24%。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2年度決算42.94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37.76萬元,下降76.24%。主要原因: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培訓項目無法開展而取消。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917.5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1.59萬元,下降4.53%。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2年度決算917.51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41.59萬元,下降4.53%。主要原因:人員調整導致養老保險等繳費基數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510.07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0.42萬元,下降2%。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2年度決算510.07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0.42萬元,下降2%。主要原因:基本與預算持平。
5.“城鄉社區支出”(類)2022年度決算1280.3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97萬元,下降23.67%。其中:“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2年度決算1280.32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397萬元,下降23.67%。主要原因: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工作項目無法開展而取消。
6.“國有資産監管”(類)2022年度決算15900.0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減少1571.58萬元,下降8.99%。主要原因: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工作項目無法開展而取消。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477554.19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477293.4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8554.15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0個事業單位。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7.46萬元,比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00.26萬元減少152.8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113.67萬元減少113.67萬元。主要原因:疫情原因,減少出國經費;2022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2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3.03萬元減少3.03萬元。主要原因:未發生接待工作。2022年度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47.4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83.56萬元減少36.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2年度決算數21.80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23.58萬元減少1.78萬元。主要原因:疫情影響,壓縮經費,2022年度購置(更新)1輛,車輛購置費21.8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2年度決算數25.66萬元,比2022年度年初預算數59.98萬元減少34.32萬元,主要原因:疫情影響,壓縮經費。2022年度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13.2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3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38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2.70萬元。2022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47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55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2年度使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507.40萬元,比上年減少11.28萬元,減少原因:主要原因是單位厲行節儉,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大力壓減相關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2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486.5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0.8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465.6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153.7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86.6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709.1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8.51%。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2年度車輛47台,1141.28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2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4851.74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各單位需根據自身業務職能,補充當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名詞解釋。
本部門無此項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概況
1.機構設置及職責工作任務情況
(1)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發〔2018〕31號),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我委)。
根據《關於印發市國資委內設機構職能配置(2020年修訂)的通知》(京國資黨辦發〔2020〕23號),我委內設23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處、科技創新與規劃發展處、企業改革處、企業改組處、業績考核處、統計評價處、産權管理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綜合處、監督處、董事會工作處、信息化工作處、黨建工作辦公室、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企業人才處、黨群工作處、宣傳工作處、信訪工作處、人事處,以及機關黨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另有市紀委駐委紀檢組。
(2)部門職責
作為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我委主要承擔以下9項部門職責: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國有資産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有關制度、規定。二是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和市政府授權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産,加強國有資産的管理,依法對區縣國有資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三是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企業國有資産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考核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四是指導推進本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五是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六是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本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編制和執行等工作。七是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做好安全工作,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八是負責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九是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工作任務
2022年度,我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市委全會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品質發展為主題,以首都發展為統領,以編制實施“十四五”規劃和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為重點,依據《2022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清單》《北京市2022年辦好重要民生實事項目分工方案》,結合9項部門職責,制定了“加強經濟運作調度,持續跟蹤宏觀經濟形勢發展變化”“加大統籌推進力度,做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着力服務北京國際科創中心建設,推動科技成果在北京落地轉化”“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在北京率先構建新發展格局中發揮國有經濟的戰略支撐作用”“以‘四個提升’為抓手,加快國資監管職能轉變”5大項重點工作,旨在推動主要經濟指標全面增長,市場化改革全面提速,國有經濟品質效益全面提升,國有企業功能作用更加凸顯,國企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加強。
2.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設立情況(包括績效目標設立依據、目標與職責任務匹配情況、目標合理性等)
(1)績效目標設立依據
2021年10月,我委按照北京市財政局2022年度部門預算編報要求設置了2022年度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根據預算公開情況表,將具體指標分為6項工作。我委2022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設定的主要依據包括:《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的意見》(京發〔2014〕13號)、《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7〕3號)、《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北京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我委“十四五”發展方向、我委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2019年版)、關於印發《市國資委內設機構職能配置的通知(2020年修訂)》(京國資黨辦發〔2020〕23號)、2022年度工作重點及工作計劃、各項目預算申報文本及績效目標等。
在上述文件依據基礎上,我委從市管企業資産監管、國企改制改革工作和綜合事務、市管企業人才發展、市管企業法制法規監管和新聞宣傳方面、市管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和後勤服務保障、維穩管理和資訊及系統管理等6方面,按照“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確定任務及總目標”“細化形成績效指標”“確定績效指標數值”的思路、方法制定了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見下圖。
(2)績效目標與職責任務匹配情況及績效目標合理性
我委2022年度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與我委部門職能、各內設機構及市紀委駐委紀檢組的職責任務相匹配,績效目標、指標設置合理。具體為:一是部門(單位)績效目標中明確的“計劃開展市管企業國有資産及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監管、指導市管企業改革重組和現代化企業制度建設、管理和建設監管企業人員和人才隊伍、督促監管企業開展疏解整治專項行動等重點工作”等內容均是我委部門主要職能職責,且分別與科技創新與規劃發展處、産權管理處、統計評價處、企業改革處、企業改組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企業人才處、業績考核處等處室職能職責相匹配。二是我委設置的6項績效指標是對部門(單位)績效目標的具體分解和細化。6項績效指標具體內容均按照部門職能、年度重點任務和年度重點項目分條填寫。三是6項績效指標內容和指標值均包括年度産出目標以及相應産出所帶來的效果目標,且與年度項目預算安排、重點項目績效目標等相匹配,反映了績效指標與重點項目的關係。此外,産出指標儘量做到了定量化描述,預期效果指標雖為定性描述但也儘量做到了明確。
(二)當年預算執行情況
2022年度,我委部門預算(不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年初預算數20858.59萬元,經年中預算調整,全年預算數為20176.08萬元,全年實際執行19074.27萬元,部門整體執行率為94.54%。其中,基本支出全年預算數9248.12萬元,全年實際執行8935.67萬元,基本支出預算執行率為96.62%;項目支出全年預算數10927.96萬元,全年實際執行10138.60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執行率為92.78%。整體上,我委2022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較好,基本支出、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水準均較高。
(三)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1.産出完成情況分析
(1)産出數量
市管企業資産監管方面。2022年度,我委一是完成《北京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年鑒》編輯、發行,對36家市管企業開展了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品質檢查工作、評定以及産權登記,開展了第七輪常規巡察監督、涉糧專項監督檢查等工作。二是根據市委市政府審議通過的《北京市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落實方案》,我委代表市政府統一履行出資人職責,2022年度,36個市級部門約500家企業納入集中統一監管範圍。三是持續推進了“三降一減一提升”專項行動,加強了企業債務指標動態監測和跟蹤督導工作,緊盯企業即將到期債券資金落實,保證了不發生債券違約,截至2022年11月末,市管企業整體資産負債率降至64.80%。
國企改制改革工作和綜合事務方面。2022年度,北京市管企業資産總額15.10萬億元,實現營業收入2.10萬億元,利潤總額1524.00億元,上繳稅費1897.00億元;近3年先後推動了8家一級企業合併重組,市管企業主業由117個優化至59個;北京市管企業2022年創新投入創歷史新高,達525.00億元,北京市國資國企邁入高品質發展軌道。此外,2022年度,我委積極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及內審工作,共完成半年監控、全年監控、預算評審等5項工作,對一般公共預算49個二級項目績效目標執行偏差的項目,及時整改落實。
市管企業人才發展方面。2022年度,我委一是強化出資人監管,緊盯外部董事、派出總會計師和企業總法律顧問履職情況,組織外部董事、派出總會計師現場述職報告,做實做細日常監督。二是實現董事會應建盡建,超七成市管企業實現了外部董事佔多數,將董事會任期評價結果納入任期經營業績考核,切實提升董事會行權履職能力。三是制定規範實施股權和分紅激勵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企業開展股權和分紅激勵。四是制定容錯糾錯工作的指導意見,營造幹事創業良好氛圍。五是大力推進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指導督促40家推行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市管企業全部建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全部建立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的工作制度,覆蓋率達100%。
市管企業法制法規監管、新聞宣傳方面。2022年度,我委一是出臺《關於市管企業統籌做好疫情防控穩定經濟增長的實施意見》,指導市管企業積極採取“過緊日子”措施,全力穩定市場、降本增效、穩鏈保鏈、嚴控風險,保持了生産經營總體平穩。二是貫徹落實“六位一體”監督協同機制,召開市管企業“六位一體”監督協同機制建設推進小組會議,形成監督合力。三是對42家市管企業開展2022年全面從嚴治黨(黨建)工作考核動態抽查,延伸檢查75家二、三級企業。四是結合全面從嚴治黨(黨建)工作考核加強對市管企業的日常監管。五是開展了企業總法律顧問培訓、企業法治建設考核等工作,編輯、發行了《首都國資》。六是全力做好迎接、服務、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各項工作,嚴格落實“第一議題”、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加強輿情監測和風險應對處置,維護國有企業意識形態領域總體安全。七是積極開展正面宣傳、國企楷模主題活動、百姓(職工)宣講比賽活動、市國資委官微日常運維、輿情監測及每日《輿情報告》等日常重點工作,國資國企宣傳思想工作力度進一步提升,群眾性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紮實有效推進,營造了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和黨建的良好輿論環境。
市管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和後勤服務保障方面。2022年度,我委全面完成“僵屍企業”“兩非”“兩資”清單企業清退,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圓滿收官;金控集團獲得全國首批、地方首個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工美集團與時尚控股等6家企業實現戰略性重組;國有企業市場化經營機制更加健全完善,完成全市公司制改革任務;首創證券、燕東微電子首發上市,4家企業新三板掛牌,華夏北京保障房成功發行全國首單公租房REITs項目;開展城投債、新增政府隱形債、信託融資等專項排查,做好北燃藍天、寶沃汽車等重大案件糾紛化解和風險處置工作,風險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9項重大歷史遺留問題基本解決。同時,我委通過後勤服務保障項目,保障了市國資委日常工作正常運作。
資訊系統建設及運維方面。2022年度,我委監管信息化平臺業務應用上線試運作,首次在首農食品集團、建工集團開展總審計師試點,區屬國資監管不斷創新優化,國資監管大格局呈現嶄新面貌,實現“網路通、數據通、業務通”全覆蓋。同時,對我委9個資訊系統及相關硬體設備開展了7*24小時不間斷運維服務,並開展了數據治理,完成了市國資委各資訊系統政務雲資源及雲安全服務採購等工作。
(2)産出品質
國有資産監督及國有資産增值保值監管工作加大了對市屬國企的財務和經濟責任審計等檢查力度,進一步提升了市屬國企財務規範性、責任人經濟行為規範性,能夠有效防止市屬國企國有資産流失;市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監管工作,確保了市屬國企應交利潤、國有股股利、股息等收益數據的準確性,實現了應收盡收;市管企業改革和重組及企業制度監督工作能夠有效指導市屬國企開展工作;市管企業責任人考核與任免及人才隊伍建設工作促進了市屬國企已有工作人員素質的提升,同時也為市屬國企儲備了優秀的人才,滿足了市屬國企對人才的需求;市管企業法治建設與創新發展指導及宣傳工作能夠有效規範實屬企業法治法規建設,促進市屬企業創新發展,有效展現實現廣大國企幹部職工昂揚向上的精神面貌;歷史遺留問題解決工作能夠有效減輕市屬企業包袱;資訊系統建設及運維工作有效,資訊系統未出現安全事故。整體上,我委2022年度各項任務産出品質整體較好。
(3)産出進度
2022年度,除出國經費項目按防疫相關要求未開展外,我委年度重點工作及重點項目大部分能夠按照預期計劃序時推進,並在年底達成預期目標。另外,受疫情持續影響,存在個別項目工作進展稍有滯後、個別細項內容未完成的情況,如,人才隊伍建設經費中市管企業人才工作者培訓班因疫情未開展、機關行政幹部招錄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統一部署相比計劃進度有延遲;全系統維穩工作項目中信訪維穩幹部培訓、企業法制法規工作經費中總法培訓、知識分子聯誼活動、新聞宣傳工作培訓等工作因疫情未開展。
(4)産出成本
單位産出節約情況。2022年度,我委一般公共預算全年支出19074.27萬元,與2021年度同口徑支出相比減少金額45306.45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為落實過“緊日子”的工作要求,壓減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我委2022年度內各項産出活動均在財政批復的資金範圍內開展,並通過公開招標等採購活動節約財政資金,支出控制在預算內,部門整體支出成本控制較好。但是,部分項目成本控制措施有待加強,如,項目內容多年延續開展的項目,預算測算依據、年度之間合同額提升合理性等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監督,規範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我委2022年度部分項目因落實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及時調整了工作形式改為線上開展,一定程度上節約了財政資金,但同時相關的資金約束、監管措施需要進一步完善。
2.效果實現情況分析
2022年度,我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統籌疫情防控和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迎難而上、奮力拼搏,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實現了“十四五”良好開局。具體成效如下:
(1)市管企業品質效益持續提升
2022年度,我委多措並舉穩定經濟發展,出臺市管企業穩定經濟增長實施意見,保持了生産經營總體平穩。北京市國資國企邁入高品質發展軌道,在“量”上持續增長,2022年北京市管企業資産總額15.10萬億元,實現營業收入2.10萬億元,利潤總額1524.00億元,上繳稅費1897.00億元。
(2)市屬國企創新發展、示範引領作用得到提升
2022年度,市管企業創新投入創歷史新高,達525.00億元。國有企業競爭力持續增強,首鋼集團和北汽集團2家企業進入世界500強,13家企業進入中國500強。2家企業入選全球“燈塔工廠”,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610家,入選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16家。半導體顯示産業産能規模和市場佔有率位居全球第一,積體電路裝備産業國內規模最大,水泥産能居國內第3,在節能環保、污水處理、新能源汽車等領域形成了一批行業領軍企業,市管企業高精尖産業營業收入佔比達到30.00%。此外,市管企業還積極履行國有企業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市屬國企承擔了北京絕大部分場館和配套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運營任務,打造了冬奧場館建設史上施工難度最大、建設標準最高的延慶賽區,建設了最綠色的“冬奧村”“三大場館”成為“雙奧之城”標誌性建築群,首鋼滑雪大跳臺驚艷展現轉型發展理念。
(3)高品質完成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國有企業活力效率大幅提升
2022年度,我委建立了“月度通報、季度調度、半年評估、年底總結、不定期督導”的推進機制,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各項任務已全部完成,國有企業活力效率大幅提升,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國有經濟佈局結構更加符合首都城市功能需求。同時,我委全面完成“僵屍企業”“兩非”“兩資”清單企業清退,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圓滿收官。國有企業市場化經營機制更加健全完善,完成全市公司制改革任務。此外,我委通過優化市管企業主業、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等促進了市管企業結構調整,通過推進企業戰略性重組優化了企業資源配置,通過建立化解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市級聯席會議機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減輕企業負擔,國有企業結構佈局得到了進一步優化。
(4)國資監管效能得到進一步提升
2022年度,我委一是通過組織外部董事與派出總會計師現場述職報告、構建市管企業“六位一體”監督協同機制實施意見、協同建設出資人監管信息化平臺和企業線上管控平臺等工作實現了國資國企監管方式的創新。二是通過開展提高重大風險防控能力專項整治、出臺市管企業合規管理指引、加強企業京外境外投資監管等工作推動了企業風險防控能力,有助於推動企業平穩發展。三是首次實現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市委市政府審議通過《北京市經營性國有資産集中統一監管落實方案》,36個市級部門約500家企業納入集中統一監管範圍,國有資産監管方式更加完善,風險防控能力進一步提升。
(5)服務對象滿意度
2022年度,在市級行政機關績效考評中,我委整體得分為96.57分,部門整體服務效果較好。
(四)預算管理情況分析
1.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性
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我委近年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法律、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了包括《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務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支出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會議費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培訓費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在內的15項內部控制制度,對單位財務管理、差旅費、公務卡、固定資産、國內公務接待費用、合同、會計檔案、會議費、貨幣資金、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培訓費、項目經費、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管理、支出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詳細的規定,財務制度較為健全。但是,部門財務管理制度基本上於2016年審議、通過,後續有待結合國家最新標準、單位實際情況推進制度更新工作。
(2)資金使用合規性和安全性
2022年度工作推進過程中,我委各內設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主要根據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及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進行資金使用和財務管控。資金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式和手續,項目重大開支經過評估論證,符合部門預算批復用途,會計核算規範,不存在截留、擠佔、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資金使用符合政府採購的程式和流程,能夠按要求公開政府採購計劃。資金使用符合公務卡結算相關制度和規定。
(3)會計基礎資訊完善性
按照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制的有關要求,經自查,部門六個業務板塊,即“預算管理、合同管理、採購管理、收支管理、項目管理、資産管理”所涉及的基礎數據資訊和會計資訊資料留存真實、完整、準確。
2.資産管理
2022年末,我委的資産主要為47輛車、2台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固定資産原值合計為2223.82萬元、凈值為235.13萬元。
2022年度,我委不存在對外投資行為,沒有因管理不當發生嚴重資産損失和丟失情況,不存在超標準配置資産;資産使用規範,不存在未經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資産行為;不存在不按要求進行報批或資産不公開處置行為。各項資産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良好。
3.績效管理
按照北京市財政局相關要求,我委2022年度繼續開展資金支出進度、績效運作雙監控工作,及時匯總、分析、整理相關績效資訊,上報市財政局。具體表現為:
一是我委辦公室在市財政局批復部門預算後,將部門預算批復至各處室,並落實落細資金支出計劃,將預算資金支出時間細化至季度,採取多項措施積極穩妥推進各項工作。強化統籌調度,按月統計部門預算執行進度情況並進行匯總分析,定期報分管領導調度,加大督促執行力度;強化預算執行與下年度預算編制的掛鉤銜接,進一步加強預算執行結果應用。
二是我委繼續成立由辦公室牽頭,各項目處室負責、第三方中介機構共同組成的績效運作工作組,於2022年8月、2023年5月,對一般公共預算49個二級項目,分別開展了半年績效運作監控、全年績效運作監控,對績效目標執行偏差的項目,及時反饋各處室,督促各處室整改落實。但是,因2022年度落實新冠疫情防控政策,部分工作延遲或改變工作形式開展,實際産出與計劃值相比存在偏差;我委組織開展了半年績效運作監控、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等績效管理工作,形成的績效管理結果如何應用落實後續會持續推進。
4.結轉結餘率
2022年度,我委一般公共預算部門整體結轉結餘資金1101.81萬元,佔支出預算數20176.08萬元的5.46%;2021年度,我委部門整體結轉結餘資金1884.49萬元,佔部門整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數66265.21萬元的2.84%。我委2022年度結轉結餘率5.46%,較2021年度的2.84%增長了2.62%,預算資金執行進度存在進一步提升空間。但是,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餘資金1101.81萬元,低於2021年度的1884.49萬元,部門結轉結餘情況具有一定可控性。
5.部門預決算差異率
2022年度,我委部門年初預算數為20858.59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全年執行數為19074.27萬元,部門預決算差異率為8.55%,低於市級平均差異率(28.30%),我委部門預算約束情況較好。
(五)總體評價結論
1.評價得分情況
我委2022年度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得分為92.67分。
2.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個別項目管理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與更新,項目管理需進一步加大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力度。一是我委部門財務管理制度有待結合國家最新標準、單位實際情況推進制度更新工作。二是個別項目因疫情防控影響,無法正常開展,項目內容、預算資金、績效目標年中未及時調整,我委項目執行過程規範性需要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力度需進一步加大。三是個別項目已經完成,績效指標完成度較高,但勞務費等資金未及時支出,資金支出進度滯後於項目完成進度。
(六)措施建議(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舉措)
更新完善部門財務管理制度,加大項目統籌規劃力度,強化項目執行規範性。一是結合國家最新財務管理制度、結合部門實際情況,修訂、完善部門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二是加大項目統籌力度,強化項目執行。項目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如期完成,後續年度及時上報調整項目內容、資金與績效目標,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加快項目資金支出進度,提高預算資金使用與項目執行進度匹配程度。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1)項目背景
2021年,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印發《“十四五”國家信息化規劃》,指出“信息化進入加快數字化發展、建設數字中國的新階段”,網際網路與信息化已逐漸成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隨着信息化建設的不斷深入、網際網路環境的變化,提高網路資訊安全應對能力已成為大勢所趨。國有企業在面臨嚴峻生存壓力的同時,如何適應信息化技術的崛起趨勢,高效發揮信息化手段在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中的應用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國務院於2022年發佈《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14號),提出“構建數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構建科學規範的數字政府建設制度規則體系,以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強調了“數字政府建設工作應作為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作為市政府授權代表國家履行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的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有進一步發揮信息化驅動國有經濟體制轉型力量、保障信息化安全等職責。為深入貫徹落實以上文件精神、適應網際網路和信息化發展趨勢、提升國資國企改革過程中信息化驅動水準,市國資委信息化工作處申請設立2022年度“市國資委信息化整體運維服務項目”,涉及年度資金600.48萬元,旨在通過開展信息化基礎設施運維、應用系統運維等工作,保障市國資委信息化工作安全、日常工作安全有序推進,深入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加快形成信息化驅動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局面。
(2)項目主要內容
本項目實施周期為1年,屬於延續性項目,2022年度項目工作涉及4類、9項內容,分別為:一是桌面運維服務、視頻會議運維服務、網路安全服務、軟體正版化工作、短信服務平臺租用服務等信息化基礎設施運維工作;二是應用系統運維;三是門戶網站運維服務、數據治理服務等資訊資源維護工作;四是資訊資源維護等其他事項。
(3)項目資金投入
2022年1月,根據北京市財政局(以下簡稱“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2022年預算的函》(京財資産指〔2022〕46號)文件要求,批復項目預算資金600.48萬元,資金來源均為當年財政撥款。
2.項目績效目標。
一是實施網路安全保障工作,確保國資監管系統、辦公系統、門戶網站等全委信息化系統全年無重大安全事故。二是提供應用軟體運維支援工作,確保委內業務系統正常運作,及時響應業務處室需求,按業務需求安排二次開發,進行系統功能調整,滿足國資監管與電子政務工作需要。三是提供桌面運維支援工作,確保委內各類終端設備正常使用,為全委工作人員正常辦公提供技術支援。四是提供網站運維服務,確保門戶網站正常運作,支援全委信息公開工作。五是制定運維方案及應急預案。根據運維方案統籌安排各運維事項,確保運維工作按照階段計劃與規範流程有序開展,不斷提升運維服務品質。建立應急預案,提前最好各類預判和準備,確保一旦發生突發故障,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案進行應急響應和處理。六是結合出資人監管信息化平臺建設,穩步推進數據治理各項工作,完成數據治理頂層設計,構建完整數據資源目錄,完成既有和新建業務應用系統的數據標準化工作,編制數據治理核心管理制度,加速推進業務數據化步伐,為數據業務化奠定堅實基礎。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
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進一步深化項目支出績效預算管理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京財預〔2017〕2944號)等文件要求,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績效〔2020〕2146號)(以下簡稱“京財績效2146號文件”)文件精神,市國資委委託第三方評價機構,聚焦市國資委2022年度市國資委信息化整體運維服務項目資金,圍繞決策、過程、産出及效益情況開展評價,旨在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剖析原因,提出改進建議,為部門與信息化工作處科學決策、規範管理提供參考,進一步優化績效管理工作,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附表説明)、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1)評價原則和方法
本次評價本着問題導向、系統評價、科學客觀、講求績效的原則,採用全面評價和重點評價相結合、現場評價和非現場評價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式,運用案卷研究、專家諮詢等方法,結合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專家評判法等多種方法,對項目決策、過程、産出、效益四方面進行綜合評價。
(2)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京財績效2146號文件”相關精神,結合項目特點,在與專家組、項目單位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評價機構細化了該項目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體系總分值為100分,其中,項目決策10分,項目過程20分,項目産出40分,項目效益30分。
績效評價綜合績效級別分為4個等級:綜合得分在90(含)-100分為優;綜合得分在80(含)-90分為良;綜合得分在60(含)-80分為中;綜合得分在60分以下為差。
3.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1)準備階段
市國資委與第三方評價機構共同組建評價工作組,由評價工作組輔導項目單位撰寫績效報告、準備績效支撐材料;評價工作組在與項目單位充分溝通的基礎上收集、整理和分析項目資料;輔導項目單位完善績效報告,形成績效報告終稿;完成專家遴選、專家培訓等相關工作,組建績效評價專家組,包括1名財政專家、1名績效管理專家、1名財務專家、2名業務專家。
(2)實施階段
結合項目特點,評價工作組根據項目資金量及任務,在資料審閱、線上及線下溝通的基礎上,於2023年5月12日召開了專家現場專家預備會、正式評價會,專家組就查閱資料、評價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與項目單位相關人員進行了溝通,並根據溝通情況對該項目進行綜合評價。評價工作組根據收集的數據與資料,經綜合分析形成評價結論。
(3)評價分析階段
評價工作組根據收集到的項目相關資料以及專家組意見,對項目決策、過程、産出及效益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按照規定的文本格式和內容撰寫績效評價報告,提交委託方徵求意見。2023年5月20日前,評價工作組根據反饋意見,修改形成績效評價報告正式稿,報送至市國資委。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2022年度,除部分運維工作月報、系統運維周報數量未達預期外,産出基本完成;年度內運維工作完成了全部運維任務、及時響應等工作。項目的實施,保障了市國資委年度內信息化系統安全穩定運作、信息化系統各項性能正常;項目實施受益對象滿意程度較好。但評價發現項目在決策、過程、效益等方面存在提升空間,主要表現在,項目頂層設計精準程度有待提升,工作定位存在一定偏差;項目過程管控精細化程度不夠,業務管理制度不夠全面;項目預算績效管理成果應用機制不夠完善,實施滿意度調查對象可進一步細化。綜上,2022年度市國資委信息化整體運維服務項目綜合評價得分86.68分,評價等級為“良”。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項目立項符合國家信息化領域發展規劃,屬於部門、信息化工作處履職所需,適應當前信息化在國資國企改革中的應用需求、能滿足日常工作所需;項目立項屬於公共財政支援範圍,不存在項目交叉、財政資金重復投入的情況。項目立項經過了必要的預算申報材料編制、預算評審等環節,程式較為規範。項目設置了績效總目標,與項目擬開展內容相關、較為合理;績效指標設置較為明確,指標值量化、可考核程度較好。項目預算測算與擬開展內容相關,開展了市場詢價、三方報價等工作,測算依據較為合理,資金分配合理。但是,項目設計及實施與委內信息化發展中長期規劃銜接情況有待明晰,基於年度需求的論證不足,“運維”定位邊界不夠明晰;工作産出定位存在偏差;預算編制細化程度不足、項目資金額度較上年度合同額提高依據不夠充分、工作內容、費用投入邊界有待明晰。決策指標分值10分,得分為9.00分。
2.項目過程情況。
2022年度,項目批復預算資金為600.48萬元,均為當年財政撥款;項目2022年度預算資金於2022年1月31日到賬3筆,資金到位率100%;截至2022年12月31日,項目預算執行599.97萬元,預算執行率99.92%;項目資金使用均參照相關管理制度執行。財務、業務管理制度較為健全,制度執行具有一定規範性。但是,項目年度預算資金存在年底集中支付的情況,項目未制定以市國資委為編制主體的運維管理制度、信息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制度執行過程存在合同規範合理性不足、部分工作推進不及時、合同倒簽、政府採購過程不夠嚴謹。過程指標分值20分,得分17.70分。
3.項目産出情況。
2022年度,項目除部分運維工作月報、系統運維周報數量未達預期外,産出基本完成;項目年初計劃開展的産出品質、産出時效均完成;項目實施過程中採取了一定的成本控制措施。但是,部分産出完成時間略有滯後,工作成本自主可控性有待提升。産出指標分值40分,得分34.98分。
4.項目效益情況。
項目實施在保障年度內信息化系統安全穩定運作、信息化相關各項性能保持正常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效益。項目實施年度內未接到投訴,滿意度調查均較滿意。但是,項目有待進一步開展年度總結工作,促進實施效益的進一步發揮;滿意度調查對象有待進一步細化,受益對象的滿意度情況蒐集方式需進一步探索。效益指標分值30分,得分25.00分。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主要經驗及做法。
(1)項目職責分工明確,責任監督、約束機制合理
項目成立了由信息化工作處、服務商參與的工作小組,且服務商內部對運維工作也進行了責任分工,不同層級的責任分工,職責分工合理,有助於各項工作責任到人、順利推進。
(2)重視項目實施品質,注重滿意度調查工作
項目實施過程中定期開展工作總結會議、巡檢等工作,保障工作品質的達成;年終及時開展滿意度調查,了解受益對象對年度運維工作的意見、滿意度情況,便於後期分析運維工作中的不足及經驗,不斷提升委內工作人員對運維工作的滿意度。
2.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頂層設計精準程度有待提升,工作定位存在一定偏差
項目工作內容延續多年實施,因缺少年度需求梳理論證、未開展年度工作總結、未制定整體項目實施方案等因素,項目在申報2022年度立項期間參考、指導性資料不足。同時,市國資委未制定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項目實施與委內工作重點、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情況不夠明確。
(2)項目過程管控精細化程度不夠,業務管理制度不夠全面
一是合同管理方面,合同期限不夠合理,不便於預算年度內工作量的核定,且連續簽訂合同內容審查工作不到位;二是政府採購過程的招標文件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産生的執行風險預估不到位,存在服務商制約能力不足的風險;三是工作執行過程中的日常監管需要加強,工作執行進度、産出時效等方面均有延遲,且存在合同款年度集中支付的情況,存在一定資金管理風險。
(3)項目預算績效管理成果應用機制不完善,實施滿意度調查對象可進一步細化
一是項目實施完畢後,未開展相關總結及分析,不利於後續工作的參照及應用;二是經評價發現,往年信息化績效評價問題應用情況不夠明確;三是以處室為滿意度調查對象較為粗略,且滿意度樣本量相對偏少。
(六)有關建議
1.分解運維工作內容,明確工作定位,合理設計項目內容
一是推進制定部門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後,做好項目內容和相關規劃的銜接;三是基於任務分解、頂層設計銜接工作的開展,組織年度信息化需求論證工作,明確年度運維需求,提高決策科學合理性。
2.提升項目過程管控能力,注重工作精細化管理
一是注重合同內容審查,合理安排合同簽訂時間及合同期限,避免造成工作量難以核定、合同倒簽、工作流程不合理等情況;二是立足於運維項目整體,優化政府採購方式,可在政府採購階段明確服務商職責、簽訂合同前提等內容,保障項目單位的項目主體權益。
3.及時推進項目預算績效管理成果應用、工作整改等工作,提升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對以往年度、當年項目開展情況進行梳理,分析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為之後工作的開展提供依據和指導;二是部門績效評價、半年績效監控等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建議應及時推進成果應用,執行過程中發現的風險及時整改,同時,做好整改反饋機制以便約束相關工作的推進;三是細化滿意度調查對象,並盡可能擴大調查樣本量,提升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工作的有效性。
(七)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
無。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22年度部門決算中反映法制建設工作經費、新聞宣傳與企業建設項目、市國資委信息化整體運維服務項目等45個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結果。(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