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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2022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3-08-31 10:00    來源: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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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三、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

  根據《中央編辦關於設立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批復》(中編辦復字〔2020〕155號)、京冀兩省市黨委編委《關於印發〈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編委〔2021〕49號)和《關於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設立綜合保稅區管理機構的通知》(京編委發〔2021〕21號)等文件,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委會設五個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部、規劃計劃部、政策研究部、督查推動部、綜合保稅區管理部。

  2.主要職責。

  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委會是北京市政府、河北省政府共同派出機構,是大興機場臨空經濟區京冀聯合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為正局級單位。主要職責為:

  (1)負責統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以下簡稱臨空經濟區)發展戰略和年度計劃,協調臨空經濟區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編制、總體管控區管控方案制定以及跨區域基礎設施建設。

  (2)負責統籌臨空經濟區的産業准入標準及相關政策,協調推動臨空經濟區規劃確定的重點産業和産業空間佈局、臨空經濟區財稅等利益共用分配機制的落實。

  (3)負責指導、協調臨空經濟區大興、廊坊片區的建設管理工作。

  (4)負責與國家有關部委的對接、聯絡,為臨空經濟區爭取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的支援。

  (5)承擔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京冀聯合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京冀聯合工作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6)負責組織推進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綜合保稅區規劃建設、産業發展和運作管理等工作,擬定有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有關問題。

  (7)完成北京市委、市政府以及河北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38人,實有人數0人;事業編制0人,實有人數0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本單位為2022年新成立單位,預算資金為2022年11月底追加資金,2022年度收、支總計266.96萬元。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66.9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66.9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計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項目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66.96萬元,本單位為2022年新成立單位,未編制2022年初預算,預算資金為2022年11月底追加資金,受年底疫情影響,財政撥款收入未完成支付,均結轉2023年度繼續使用。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無具體相關內容。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0萬元,無具體相關內容。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2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0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本單位2022年度無此項支出。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2年度無此項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本單位2022年度無此項支出。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本單位2022年度不存在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本單位2022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合管理委員會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2022年度中央對本單位無轉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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