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發﹝2009﹞75號)及相關機構編制文件,市統計局內設機構23個,分別為:辦公室、法規處、設管處、綜合處、核算處、監測評價處、工業處、投資處、貿易外經處、服務業處、農村處、人口處、社會處、能源處、科技處、金融處、統計基礎處、財務處、人教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下屬行政執法單位1個:北京市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大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2個,即:北京市經濟社會調查總隊、北京市商業經濟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北京市統計局計算中心、北京市統計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統計數據管理中心、北京市統計應用研究所、北京市統計局宣傳中心、北京市統計局統計教育中心、北京市統計資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北京市統計調查能力建設中心。16個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分別是:北京市東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西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朝陽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豐台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石景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海淀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門頭溝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房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通州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順義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昌平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大興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懷柔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平谷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密雲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延慶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調查隊。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産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區縣地區生産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5.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旅游、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負責組織各區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資訊。
7.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訊和諮詢建議。
8.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各區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品質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9.依法協管區縣政府統計部門主要負責人;指導本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區縣政府統計部門由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10.負責擬訂本市統計資訊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健全並管理本市統計資訊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庫,組織制定各區縣、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作規則,指導區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1.承辦市政府和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78人,實有人數158人;事業編制713人,實有人數625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57017.46萬元,比上年減少20747.19萬元,下降26.6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4357.29萬元,比上年減少21767.52萬元,下降28.59%,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4233.8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7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其他收入123.4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3%。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4690.75萬元,比上年減少21360.21萬元,下降28.09%,其中:基本支出26908.0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9.20%;項目支出27782.7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0.8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4891.56萬元,比上年減少20914.82萬元,下降27.59%。主要原因:財政撥款支出主要減少的是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項目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3464.9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8387.0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0.5%;教育支出43.7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52.5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96%;衛生健康支出2381.6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4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8387.0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8745.99萬元,增長22.06%。其中:
"統計資訊事務"(款,下同)2021年度決算48387.07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增加8745.99萬元,增長22.06%。主要原因: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增加了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項目相關經費。
2."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3.7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05.20萬元,下降87.47%。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1年度決算43.7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05.20萬元,下降87.47%。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壓縮培訓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652.5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77.14萬元,減少2.8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1年度決算2652.5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77.14萬元,減少2.83%。主要原因:人員變動,使該項支出比預算減少。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2381.6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0.09萬元,下降1.25 %。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1年度決算2381.65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30.09萬元,下降1.25 %。主要原因:人員變動,使該項支出比預算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26730.2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4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1.37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54.15萬元減少122.7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決算數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53.03萬元減少53.0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有關防疫要求,無出國安排;2021年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2021年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0人次,每人平均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1年決算數0.08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25萬元減少1.1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21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統計業務工作交流等方面。公務接待3批次,公務接待19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31.3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99.87萬元減少68.5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決算數0萬元,與2021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2021年購置(更新)0輛,車均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31.30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99.87萬元減少68.5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中央及我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壓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1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2.2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05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6.87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45輛,車均運作維護費0.70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090.49萬元,比上年增加199.01萬元,增加原因:由於上一年度受疫情影響較大,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大幅度降低,2021年增長是疫情防控常態化後的恢復性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1年政府採購支出總額4,271.5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47.7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3,823.8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690.8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9.5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01.4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3.4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56台,1036.4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6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981.60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資訊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指北京市統計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概況
1.機構設置及職責工作任務情況
機構設置
北京市統計局內設機構23個,分別為:辦公室、法規處、設管處、綜合處、核算處、金融處、監測評價處、工業處、投資處、貿易外經處、服務業處、農村處、人口處、社會處、科技處、能源處、統計基礎處、財務處、人教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機關紀委、機關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下屬行政執法單位1個,為北京市統計局統計執法檢查大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2個,即:北京市經濟社會調查總隊、北京市商業經濟調查總隊、北京市統計局普查中心、北京市統計局計算中心、北京市統計局機關服務中心、北京市統計數據管理中心、北京市統計應用研究所、北京市統計局宣傳中心、北京市統計局統計教育中心、北京市統計資料管理中心、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北京市統計調查能力建設中心。16個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分別為:北京市東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西城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朝陽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豐台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石景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海淀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門頭溝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房山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通州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順義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昌平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大興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懷柔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平谷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密雲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市延慶區經濟社會調查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社會調查隊。
職責
(1)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及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産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區縣地區生産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區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4)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5)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旅游、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6)負責組織各區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資訊。
7)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資訊和諮詢建議。
8)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各區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品質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9)依法協管區縣政府統計部門主要負責人;指導本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區縣政府統計部門由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10)負責擬訂本市統計資訊工程建設規劃,建立健全並管理本市統計資訊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市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庫,組織制定各區縣、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作規則,指導區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11)承辦市政府和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情況
2021年度北京市統計局圓滿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圍繞企業生産經營、投資景氣、創新發展、人口變動、勞動就業、資源能源環境、社會事業、城市運作、民生保障等國民經濟各行業各領域生産採集數據,以211張綜合統計制度報表和530張部門統計報表為支撐,構建了廣覆蓋、寬領域、全方位的統計調查制度體系,全年共生産採集數據3.1億筆,有效支撐了市委、市政府宏觀決策、中觀調度和微觀治理。緊貼需求主動作為,組織實施了鄉村振興與鄉村治理、社區治理、垃圾分類、物業管理、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智慧城市與數字生活等30項專項調查,各區局隊也結合本地區發展特點創新開展專項調查,有力補充了常規統計調查,構架起政府與百姓之間的橋梁,更好地服務首都治理體系,治理能力得到提升。
保障全過程式控制制統計工作品質。貫徹落實國家統計品質保證框架和統計業務流程規範,嚴格執行北京市統計品質全過程管理辦法及數據品質審核評估管理辦法,實現了對統計業務全流程的品質控制與規範管理。各專業、各級統計機構切實履行數據審核責任,開展多層次、多維度、全覆蓋的數據品質審核評估,及時發現和排查數據品質隱患,有效防範數據品質風險。借助融媒體搭建的"年定報微站",自上線以來點擊量超過328萬次,其中指標解釋欄目點擊量超過110萬次,調查對象平均點擊量超過70次。以人工智慧技術為支撐的"年定報智慧問答"共回答問題1.5萬次,為調查對象提供了"伴隨式"的數據填報服務,高質高效地支撐和保障了統計部門數據生産的順利完成。全市全年沒有出現大的數據品質風險事件。北京地區的統計數據通過了國家審核驗收,數據品質得到國家統計局的充分認可。
全年共組織召開7場新聞發佈會,及時發佈和解讀統計數據。嚴格執行統計數據和資訊發佈計劃,通過北京統計官網發佈進度數據、進度經濟資訊及年度數據表,社會媒體累計播發統計數據資訊近4萬篇,播出《數説北京》52期。廣泛宣傳人口普查成果,發佈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全方位解讀首都人口發展新特點新趨勢。發佈2020年京津冀區域發展指數以及北京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監測公報。通過統計年鑒、區域統計年鑒、統計公報等向社會公開統計數據。
深化拓展監測分析服務。面對複雜經濟形勢,始終圍繞促進全市經濟穩定恢復、穩中加固、穩中求進,採取月度分析、季度研判、年度盤點相結合的方式,高頻度開展經濟形勢分析和走勢預判,密切監測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指標,從生産需求、品質效益等多維視角客觀分析、準確研判走勢,綜合發展現狀、與疫情前比對及調查調研結果等,及時反映、深入分析苗頭性、趨勢性問題,研究提出針對性強、可操作的對策建議,為全市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政策落實依據和工作調度抓手。2021年,北京市統計局共編發統計分析資料249篇,被市委、市政府及國家統計局採用資訊239篇,在"高精尖"經濟結構構建、創新驅動引領、新興動能培育、市場主體活力、城市更新、空間格局優化、健康北京建設等多個領域的分析,獲中央領導同志及市領導批示123人次。深度開發應用人口普查資料,開展系列分析並啟動23項課題研究。聚焦平臺經濟規範整改、大宗商品價格上漲、晶片緊缺、"雙減"政策影響、"兩業"融合發展、"雙碳"目標等重點問題深入調研分析,統計服務産品提質增效。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部署。一是調整完善京津冀區域發展指數評價指標體系,探索研究京津冀區域統計監測制度。着力加強農業高品質發展、鄉村産業、民宿行業發展統計研究,低收入農戶統計監測圓滿收官。二是緊盯重要發展目標,持續開展北京"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監測評價。健全完善北京推進國際交往中心建設、全國文化中心建設等反映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監測評價工作。三是聚焦首都高品質發展,密切跟蹤分析"五新"領域政策實施效果。更新十大"高精尖"産業單位名錄庫,細化測算全市製造業、醫藥、汽車交通、電子、裝備等主要行業"高精尖"企業指數,有序指導重點大區測算區級指數。建立平臺經濟監測分析機制,跟蹤小微企業減稅政策扶持效果、稅源外遷企業以及經營異動企業情況,深入分析專利密集型、獨角獸、領軍型企業研發運作情況,市場主體統計監測水準有力提升。四是呼應人民美好生活嚮往,優化調整"七有""五性"監測評價指標體系,更加精準反映工作成效、查擺問題,更加有效指導各區保障改善民生。主動服務城市人口管理,改進人口抽樣調查,積極探索對旅游、就醫和通勤等實際服務人口的動態監測,協同開展月度勞動力、就業失業調查。創新建立北京健康城市建設監測指標體系。紮實推進社會發展與建設、婦女兒童、體育産業等領域統計監測。五是關注重點區域發展,持續提升城市副中心建設、城市空間新格局統計監測效能,配合完成總體規劃實施首次全面評估,"三城一區"主平臺統計監測進一步強化。積極研究"十四五"時期城鄉融合發展監測評價體系。
強化部門統計工作制度保障。研究出臺《北京市部門統計工作規範化管理辦法》,經市政府同意印發全市各部門及有關機構,同步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北京市統計局內部職責分工與工作要求,建立起部門統計工作新機制。市政府組織召開全市部門統計工作會議,強化部門統計責任,明確部門統計要求。推動部門建立完善數據品質追溯和問責制度,嚴格執行部門調查項目審批,夯實部門數據品質基礎。圍繞統計數據品質、規範化管理和數據共用,開展了面向50余個部門和有關機構的統計業務培訓。加快部門數據共用,完成資訊系統19個"交鑰匙"工作,與科委、經信、公安、財政、交通、農業農村、文旅、衛健、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研究建立數據資源共用機制。推進人口普查數據共享共用,實現相關部門、各區及300多個街道(鄉鎮)的資訊系統共用,探索嘗試微觀數據開放方式,面向近30個部門提供3萬餘筆人口普查數據,跨部門跨區域數據共商共享共用範圍持續拓展。
2.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設立情況
績效目標設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3)北京市統計局單位職能
(4)北京市統計局中長期發展規劃或項目規劃
(5)北京市統計局年度工作計劃
(6)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7)北京市相關法規、規章制度
(8)北京市統計局內部控制制度
(9)相關歷史數據、行業標準、計劃標準等
目標設置情況
北京市統計局根據單位職責,結合"十四五"規劃和年度任務計劃設置了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績效目標設置較為合理,具體情況如下:
部門(單位)績效目標:
(1)全力做好對經濟形勢的分析和預警預判。進一步加大對首都經濟運作情況的監測分析與預警預判,密切關注經濟運作走勢;加強對新業態、新模式、新興行業、消費發展空間、房地産市場等重點領域以及重點區域、重點項目的監測分析。
(2)堅持首善標準,紮實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國務院普查辦總體要求和統一部署,加強協作聯動,立足北京實際,研究制定能夠真實反映首都人口現狀和特點的普查方案。認真組織專項試點、清查摸底、入戶調查等各項工作。
(3)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開展首都特色領域統計。把脈經濟形勢,持續加強預警預判。將統計數據與宏觀環境、重要政策、重點工作相結合,更加全面客觀地分析判斷經濟形勢;密切監測城市新總規、"十三五"規劃相關指標完成情況,為市委市政府出臺政策、調度工作提供政策依據;聚焦重點領域,加強統計監測。進一步優化完善《北京高品質發展指數監測指標體系》。圓滿完成2019年各區營商環境評價以及總體規劃城市體檢。繼續深入推進"四個中心"統計監測與分析。認真組織好"七有""五性"統計監測、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加強對社會民生領域重點熱點的快速調查。進一步落實市委重點任務,完善督辦機制,規範媒體反映問題督辦核查內容,客觀反映"民有所呼、我有所應"落實效果;依據北京"高精尖"産業標準開展分析監測。健全完善"三城一區"統計單位名錄和報表制度,並進行相關統計監測;修訂完善金融業統計報表制度,研究制定新型金融業增加值核算方法並開展試算;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健全三地統計監測體系。加強區域聯動合作,完成京津冀地區間投入産出表編制,並開展相關分析研究。
(4)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建立重點領域監測體系。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民營經濟發展要求,監測反映北京市民營經濟發展。開展民營經濟領域專項調查,為民營經濟監測工作收集更多角度的資訊和資料,基於數據初步建立本市民營經濟監測體系。
(5)持之以恒貫徹《意見》《辦法》《規定》,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思想引領和制度建設,深入貫徹中央《關於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查工作規定》和《北京市關於全面深化統計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科學性真實性準確性的實施意見》等改革文件,不斷鞏固和深化統計改革成果;健全防範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長效機制,落實領導幹部違規干預統計工作記錄製度,統計機構負責人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實施辦法。
績效指標:
(1)産出數量指標
1)根據《普查條例》有關規定,每10年開展一次全國人口普查,在逢0的年份實施。北京市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涉及普查機構的建立、制定普查實施方案及工作細則、普查物資及經費的準備、普查宣傳動員、普查人員選聘、普查培訓、清查工作、採集數據、審核、驗收、數據匯總、主要數據公報發佈以及資料開發利用分析等。
2)完成國民經濟各行業調查;開展涉及社會熱點問題的專項調查;實施2020年制度外統計調查項目。
3)豐富完善季度常住人口數據測算;創新人口數據採集方式,調整完善指標設置,全面反映就業、職業、住房等資訊。
4)開展京津冀協同發展統計監測,撰寫監測報告報送市委市政府。
(2)産出品質指標
1)統計調查方面。嚴格執行普查方案和各項調查計劃,認真組織實施各項統計調查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可信。
2)統計監測方面。圍繞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熱點難點,做好宏觀經濟預警監測工作,同時為人口調控、京津冀協同發展方面提供監測數據。
3)加強統計執法規範統計工作,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確保統計數據品質,維護統計秩序。打造面向社會、面向百姓的宣傳渠道、宣傳陣地;不斷提升統計資訊服務水準。
4)統計信息化建設方面。豐富北京市宏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數據庫的入庫資源,不斷完善宏觀庫服務功能,細化匯總數據。
(3)産出成本指標
為實現相關目標的投入控制在預算範圍內,支出費用嚴格控制在財政資金支出標準範圍內。
(4)效益指標
1)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2)服務宏觀經濟調控,及時提供宏觀經濟預警,為市委、市政府準確判斷經濟走勢,科學制定決策,推進首都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支撐和依據。
3)全面反映首都功能定位及發展方式的轉變,進一步引導全市經濟向品質效益、結構優化和可持續發展轉變。
(二)當年預算執行情況
2021年市財政批復部門預算57,017.4593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28,275.28944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28,742.169926萬元。實際預算支出54,690.3264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6,908.033515萬元,項目支出27,782.292977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5.92%。
(三)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産出完成情況分析:
1.産出數量
(1)開展北京市年度人口抽樣調查
2021年,在國家統計局的正確指導下,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北京市年度人口抽樣調查工作順利完成。相關部門積極支援配合,各級調查機構組織有序、部署周密,全市近1萬名調查人員認真貫徹落實調查方案,圓滿完成各階段工作任務。
為推動抽樣調查工作任務全面落實,啟動了由統計、公安、發改等12個成員單位組成的北京市2021年年度人口抽樣調查工作聯席會議,進一步優化調整部門職責和工作方式,如公安和衛健部門分別增加了提供旅店住宿人員和醫院就醫人員資訊的職責。各區參照市級模式,迅速組建區、街道(鄉鎮)調查機構,為調查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北京市統計局將此項工作納入全局重點任務,專門召開局長辦公會研究部署,結合工作實際印發系列文件,進一步明確各項制度和工作要求,規範調查流程,強調風險防範,並加強現場督導和檢查,將組織實施工作落實落細。
北京市2021年人口抽樣調查抽樣比繼續保持在3%左右,共涉及全市16個區的340個街道(鄉鎮),3791個社區居(村)委會的5679個樣本塊,調查樣本覆蓋全市98.5%的街道(鄉鎮)、51.6%的社區居(村)委會。其中,國家樣本塊312個(佔6.6%),涉及200個街道(鄉鎮),312個社區居(村)委會。全市共抽中登記25萬個住房單元,共調查26.1萬戶、67.6萬人。其中常住人口58萬人,常住外來人口16.9萬人。
(2)開展北京市第七次人口普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2019〕24號)要求,我國以202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按照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在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援下,在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在廣大普查對象的積極配合下,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圓滿完成普查現場登記和普查主要數據匯總評估工作。
全市常住人口為21893095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19612368人相比,增加2280727人,增長11.6%,年平均增長1.1%。全市常住人口中,外省市來京人口為8418418人,佔常住人口的38.5%,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7044533人相比,增加1373885人,增長19.5%,年平均增長1.8%。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戶8230792戶,集體戶907136戶,家庭戶人口為19014338人,集體戶人口為2878757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31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2.45人相比,減少0.14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20845166人,佔95.2%;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047929人,佔4.8%。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2034012人,增長10.8%,年平均增長1%;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246715人,增長30.8%,年平均增長2.7%。
全市16個區中,常住人口在200萬人以上的區有4個,分別是朝陽區、海淀區、昌平區和豐台區;在100萬人-200萬人之間的區有5個,分別是大興區、通州區、順義區、房山區和西城區;在100萬人以下的區有7個,分別是東城區、石景山區、密雲區、平谷區、懷柔區、門頭溝區和延慶區。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11195390人,佔51.1%;女性人口為10697705人,佔48.9%。常住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為104.7,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下降2.1。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歲及以上不識字的人)為172244人,文盲率為0.8%。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減少160854人,文盲率下降0.9個百分點。
(3)開展專項調查
2021年度組織開展了國民經濟各行業調查、鄉村振興與鄉村治理、社區治理、垃圾分類、物業管理、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智慧城市與數字生活、社會熱點問題、制度外統計調查等三十余項專項調查。制定了各項調查內容的實施方案,明確了調查目的、調查內容、調查對象及範圍、調查方法、組織方式。部分調查結果如下:
《鄉村振興深得民心就業增收最受期盼--2021年北京市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報告》,結果顯示:90.10%的村民對鄉村振興總體狀況表示滿意。鄉村振興總要求的五個方面中,村民對鄉風文明滿意度最高,為92.50%;其次是治理有效,滿意度為90.70%;第三位是生態宜居,滿意度為90.60%;對産業興旺和生活富裕方面的滿意度相對較低,分別為81.70%和81.40%。
《鄉村治理成效顯著公共服務需進一步提升--2021年北京市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報告》,結果顯示:鄉村治理總體滿意度進一步提升,其中,公共服務滿意度較上年有較大幅度提升,公共安全以及鄉村自治、德治、法治多方面獲得村民認可,醫療衛生、養老助殘、就業增收等方面獲得較高關注,公共服務領域仍需進一步提升。
2.産出品質
北京市年度人口抽樣調查工作中在嚴格執行國家調查方案的基礎上,結合北京實際研究制定了《北京市2021年年度人口抽樣調查方案》,在北京樣本中增加了反映實際服務人口的相關內容以及反映新就業形態的相關指標,更好地服務北京人口管理和決策需要。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採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調查培訓,聚焦調查制度的新變化,容易漏登、錯登及新增的關鍵指標,品質控制辦法及數據安全,調查技巧及疫情防控等進行重點講解,切實提高培訓的有效性和針對性。通過互動、考試、答疑等方式,確保調查員吃準吃透調查制度和調查指標,保證源頭數據品質。為保障數據品質,建立了全過程品質控制制度,覆蓋人口抽樣調查各環節,要求各級調查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以現場檢查、抽查、品質驗收等方式進行品質把控,嚴防漏人漏戶,保證現場登記不走樣。同時,加強督導檢查,成立由北京市統計局領導帶隊的督導組,通過聽取彙報、查看資料、召開座談會、入戶陪訪等多種方式督導各區人口抽樣調查工作開展情況。督導內容包括機構組建、調查經費、人員配備和調查設備等方面落實情況,以及"兩員"選聘和培訓、住房單元核實、入戶登記、數據處理、全過程品質控制、宣傳動員、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等各環節組織實施情況。登記過程中成立了由北京市統計局領導帶隊的督導檢查組,赴各區開展督導檢查工作。登記結束後以視頻、電話等方式組織全市16個區及經開區開展事後品質抽查,同時,利用手機大數據,居民用水、用電,以及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部門數據,對調查數據進行綜合評估。
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項目制定了《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工作細則》《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細則》《普查員工作職責》《普查指導員工作職責》《北京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區域劃分、地址編碼和繪圖工作細則》等實施細則,明確了工作原則、工作方式工作流程、職責分工等,要求普查人員定期整理工作日誌,妥善保管普查有關資料、文件和電子採集設備,確保數據資料及設備安全。
各專項調查根據項目要求執行,組織進行驗收,保障項目品質,如:對"2021年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監測"和"北京市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測算(2020)"項目組織專家驗收,審閱相關資料,經專家組一致同意後通過驗收。對北京市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統計調查服務和北京市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統計調查服務也進行了驗收,確認達到了驗收標準。
3.産出進度
按照各項工作任務制定了項目實施方案,明確了時間進度安排與人員分工,各項工作按照項目實施方案執行,為順利完成績效目標奠定了基礎,保障了在規定時間完成年度各項工作任務。
4.産出成本
2021年全年預算57,017.459371萬元,實際支出54,690.326492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5.92%,實際支出數控制在預算範圍內。
其中:2021年實際支出公用經費2,730.019306萬元,按財政壓減要求比2020年實際支出公用經費2,770.752936萬元,減少了40.73363萬元,公用經費預算控制情況較好。
效果實現情況:
2021年度,在保障財政資金的安全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方面,積極落實財政各項管理制度措施,強化和完善內控制度,實現了財政資金安全有效使用。
在服務宏觀經濟調控,及時提供宏觀經濟預警,為市委、市政府準確判斷經濟走勢,科學制定決策,推進首都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支撐和依據方面,按計劃組織完成各項監測分析、順利完成北京市第七次人口普查、積極開展各項特色統計,建立重點領域監測體系。將統計數據與宏觀環境、重要政策、重點工作相結合,更加全面客觀地分析判斷經濟形勢;密切監測城市新總規、"十三五"規劃相關指標完成情況,為市委市政府出臺政策、調度工作提供政策依據。
在全面反映首都功能定位及發展方式的轉變,進一步引導全市經濟向品質效益、結構優化和可持續發展轉變方面,在北京市年度人口抽樣調查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調查方案,同時結合北京實際研究制定了《北京市2021年年度人口抽樣調查方案》,在北京樣本中增加了反映實際服務人口的相關內容以及反映新就業形態的相關指標,更好地服務北京人口管理和決策需要。發佈《北京市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面反映2021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生活以及城市建設與服務等方面的基本情況和主要變化。
(四)預算管理情況分析
1.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性
為加強北京市統計局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財務管理的職責和工作程式,促進財務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和科學化,切實降低單位運作成本,北京市統計局建立了《北京市統計局財務管理辦法》《北京市統計局支出管理制度》《北京市統計局公務卡管理辦法》等制度。明確了組織機構及人員職責、預算管理、支出管理、採購管理、資産管理、會計核算、會計檔案管理、財務監督、支出前置程式、支出流程、支出相關要求、公務卡使用範圍、公務卡申辦管理、公務卡支付管理、公務卡財務報銷管理等重要內容,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能夠保障單位財務工作順利開展。
(2)資金使用合規性和安全性
北京市統計局嚴格按照管理制度規定,對執行程式等環節進行把控,防範經濟活動風險。各項支出按照《北京市統計局支出管理制度》要求,填寫市局內部請示報告事項批辦單、支出審批單、北京市統計系統支票領用審批單,通過各項審批後進行支付,保障了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合規性,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3)會計基礎資訊完善性
北京市統計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等要求,對北京市統計局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如實反映單位資金收支情況和財務管理狀況,保障了財務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同時具備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雙重功能,能夠全面、清晰的反映財務資訊和預算執行資訊。規範了會計核算,保證會計資訊品質。
2.資産管理
(1)資産管理情況
2021年度,北京市統計局嚴格貫徹落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和各項固定資産管理制度,細化資産管理流程,切實增強規範管理意識,認真履行國有資産管理職責。為進一步加強資産管理,保證國有資産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資産使用效率,制定了《北京市統計局固定資産管理辦法》,該辦法從固定資産管理職責、固定資産配置、固定資産日常管理、固定資産處置等方面明確和規範了固定資産全流程管理制度。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實行預算與標準相結合、實物與卡片相結合、實物賬與財務賬相結合進行固定資産管理。
資産日常管理中嚴格規範固定資産的配置、錄入、使用、流轉、處置等環節流程。加強固定資産卡片管理,並隨資産全生命周期管理動態更新。加大與實物管理部門的溝通,確保資産變動資訊得到及時更新。
2021年度,北京市統計局開展了資産全面清查盤點工作,梳理資産使用現狀,核實資産財務賬,對清查盤點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確保北京市統計局資産管理賬賬相符、賬實相符。通過資産全面清查摸清了資産存量情況,推進了固定資産的內部調劑,盤活存量資産,併為資産使用部門合理提出配置需求提供有效數據支援,並嚴格把關,從嚴控制,真正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充分保障了單位的正常運轉。為各項普查、調查任務提供資産保障,更好地服務與保障單位履職和事業發展。
(2)資産基本情況
資産配置情況
2021年度,北京市統計局配置固定資産390.64萬元,其中,配置土地、房屋及構築物158.84萬元,佔40.66%;配置通用設備183.83萬元,佔47.06%;配置專用設備39.2萬元,佔10.03%;配置傢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8.78萬元,佔2.25%。
北京市統計局配置無形資産64.89萬元。其中,配置電腦軟體64.89萬元,佔100.00%。
對外投資、出租出借情況
北京市統計局不涉及資産對外投資、出租出借。
資産處置情況
2021年度,北京市統計局處置資産575.5萬元。均為報廢報損固定資産,其中554.82萬元信息化類設備已向市財政局提出報廢申請並已獲批復,其餘資産由實物管理部門提交市局內部請示報告事項批辦單,並提出國有資産處置申請,經財務處審核,達到使用年限且無法正常使用的資産,按規定程式執行報廢處置。
資産績效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市統計局固定資産成新率為29.48%,資産配置比較合理,固定資産得到有效利用。
3.績效管理
(1)績效監控
北京市統計局依據《北京市市級部門預算績效運作監控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034號)對2021年度135個項目實施了績效運作半年監控,從預算資金執行、管理以及績效目標完成等情況進行分析,提出了存在問題和改進建議,進一步加強了預算績效運作監控管理,提高了預算執行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2)績效評價
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的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系,北京市統計局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和《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22年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財績效〔2022〕669號),成立了績效工作組,制定了實施方案,由主要領導擔任工作組組長,負責協調、處理、決定績效評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財務處及項目實施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其中財務處為牽頭部門,負責具體組織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審核相關資料、撰寫報告等。項目實施部門負責項目資料的歸集和整理,並填寫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由財務處審核後,報主管局領導審閱。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對2021年度項目支出實施了績效評價,包括:部門績效評價、單位自評和部門整體績效評價。開展評價項目共計133個,涉及支出金額26,962.95萬元。其中:
部門評價項目1個,為"三農"經費檢測項目,涉及支出金額348.7998萬元,評價得分為90.48分。
單位自評項目132個,涉及支出金額26,614.16萬元,評價得分在90(含)-100分的126個,評價得分在80(含)-90分的6個。
下半年根據工作安排,對2個項目進行了預算調整,分別為:使用事業基金開展的北京市延慶區法人單位經營情況調查項目,預算金額15萬元,調減預算並已備案;因公出國(境)項目,財政預算金額53.0307萬元,於2021年10月調減預算並上繳國庫。
從總體評價結果來看,各項目能夠較好地按照預算編制要求完成,績效目標設定較為合理、清晰,各項目標及指標的完成情況較好,項目執行過程比較規範,符合相關制度要求,項目執行金額能夠控制在全年預算範圍內,項目效果基本達到預定目標。
通過組織績效評價工作,全面、客觀地反映了項目實施的工作成效,對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産出、項目效益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合理化建議,使預算管理更加科學、完善,進而規範了資金的使用管理,強化了項目實施部門預算成本控制、完善了績效管理工作,以點帶面提升了全局預算績效管理水準。
(3)成本績效分析
北京市統計局依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市級財政支出成本預算績效分析操作流程〉的通知》(京財績效〔2020〕893號)《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21年成本預算績效分析工作的通知》(京財績效〔2021〕1193號)選取"北京市2021年年度人口抽樣調查"項目開展成本預算績效分析工作。按照績效目標、投入成本、産出品質與效益匹配對應的原則,測算項目投入成本,明確了成本定額標準。實施過程中提高了成本績效意識,牢固樹立了"過緊日子"思想。
4.結轉結餘率
2021年末部門預算結轉結餘總額2,325.145379萬元,與支出預算數57,017.459371萬元比,結轉結餘率4.08%;2020年末部門預算結轉結餘總額1,713.685672萬元,支出預算數77,764.648138萬元,結轉結餘率2.20%,2021年度結轉結餘率高於2020年度1.88個百分點。
5.部門預決算差異率
2021年度年初預算數46,817.324454萬元,2021年度決算數54,690.326492萬元,預決算差異率16.82%,低於市級平均差異率28.30%,部門預算的約束力較好。
(五)總體評價結論
1.評價得分情況
部門整體績效評價綜合得分90.38分,其中:當年預算執行情況19.18分、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52.00分、預算管理情況19.20分。
2.存在的問題
(1)個別項目實際完成值與指標值之間存在偏差,涉及6個項目,項目預算金額共計305.85萬元,實際支出金額共計132.30萬元,主要為受疫情防控影響,部分培訓計劃延期、由線下面培改為線上視頻教學、培訓次數減少、培訓方式調整和人口抽樣調查方式轉變,導致目標偏離與滯後。
(2)部門整體實施效果對應的效益資料歸集不夠全面,不能充分體現項目實施效果。
(3)通過資産全面清查盤點,發現有部分資産沒有粘貼資産標籤,有部分資産標籤標注的存放地點與實際情況不符。
(4)本年度的結轉結餘率為4.08%,高於上年結轉結餘率1.88個百分點。
(六)措施建議
1.在績效目標設置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各項不確定因素,將疫情防控影響納入項目指標設置範圍,如:將涉及線下培訓內容的相關指標在指標設置時改為線上培訓,在開展績效運作監控時發現無法實現績效目標的情況則應及時按程式調減預算,並同步調整績效目標。
2、加強項目效益、效果資料的歸集整理,注重部門績效産出證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3.進一步加強固定資産管理,及時維護固定資産動態庫,更新資産資訊,及時更換資産標籤,將資産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動態化,確保資産賬與實物賬一致。
4.加強預算管理,提升部門預算編制科學性和資金分配合理性,提高預算效率,降低結轉結餘率。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1)項目背景
北京市統計局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19年鄉村振興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京農組辦發〔2019〕2號)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精神,為做好"三農"工作,抓好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分區測算監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監測、都市農業現代化進程監測、特色小城鎮監測、生態涵養區綠色發展監測、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農村基層民主建設滿意度調查等統計監測,為制定"三農"政策提供數據支撐。由農村統計處負責組織開展"三農"監測經費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主要完成農業、農村相關常規統計調查任務、農業生態服務價值監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監測以及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進一步完善監測體系,加強鄉村統計工作。
(2)項目主要內容
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監測:開展北京濕地生態服務價值測算,完善北京市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測算評價指標體系,對濕地生態服務價值變化進行因素分析,更新資源賬戶並嘗試深層次挖掘實際應用意義;開展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監測,規範外業調查工作,保證測算參數的客觀性、針對性、真實性。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的測算,建立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評價方法及標準,進行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因素分析。
2021年鄉村治理滿意度、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組織入戶調查訪問和訪問品質檢查,對調查問捲進行整理、審核、匯總及分析,完成匯總數據表和調查分析報告。
(3)項目實施情況
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監測:完成了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測算分析報告、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監測報告和北京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及生態涵養區分區監測報告,開展了外業調查並完成外業調查報告。
2021年鄉村治理滿意度、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完成了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報告和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報告。
(4)項目資金投入及資金使用情況
該項目為延續性項目,財政批復預算359.38萬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該項目共支出348.799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餘10.5802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7.06%。
2項目績效目標
(1)總體目標
完成農業、農村相關常規統計調查任務;2020年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監測;完成2021年鄉村治理滿意度、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完成2021年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監測
(2)階段性目標
産出數量:完成2020年北京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測算併發布統計公報1篇,完成2021年鄉村治理滿意度、鄉村振興滿意度二項調查並撰寫報告2篇,完成2021年北京生態環境品質監測並撰寫報告2篇;
品質指標:購買服務驗收合格率100%;設施佔地面積遙感測量精度95%以上;
産出進度: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監測報告。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鄉村治理滿意度、鄉村振興滿意度三項調查工作;
産出成本:項目預算控制數為359.38萬元;
産出效益:為保障全市生態環境品質進一步提升提供準確的參考和依據,為鄉村振興、鄉村治理項目決策提供依據;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成果應用人員滿意度大於90%。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
(1)評價目的及對象
通過部門評價,對"三農"經費監測項目整體情況進行分析,全面、客觀地反映市統計局組織項目實施的工作成效,對項目決策、項目過程、項目産出、項目效益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議,使預算管理更加科學、完善,進而規範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2)評價範圍
對"三農"經費監測項目348.7998萬元的資金支出情況開展部門評價。
2.績效評價要求
(1)績效評價原則
按照《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的要求,部門評價指標的確定應當與評價對象密切相關,全面反映項目決策、項目過程、産出和效益;優先選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産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標;指標設定應當明確、具體、可衡量,數據及佐證資料應當可採集、可獲得。
(2)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標準
此次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共分為四級,項目決策(10分),主要從項目立項、績效目標和資金投入三類指標進行部門評價。其中,項目立項細化為立項依據充分性和立項程式規範性;績效目標細化為績效目標合理性和績效指標明確性;資金投入細化為預算編制科學性和資金分配合理性。項目過程(20分),主要細化為資金管理和組織實施兩類指標。其中,資金管理細化為資金到位率、預算執行率、資金使用合規性;組織實施細化為管理制度健全性和制度執行有效性。項目産出(40分)細化為産出數量、産出品質、産出時效和産出成本。項目效益(30分)細化為社會效益、可持續影響和滿意度。(詳見附件4)
(3)評價方法
本次部門評價遵循"客觀、公正、科學、規範"的原則,結合項目的特點,採用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專家評議法等方法開展評價工作。評價工作組通過對項目資料進行逐一核實了解項目資金的使用和取得的效益情況,並在此基礎上召開專家評價會,最終根據收集資料情況,結合專家評價會的專家組意見,完成部門評價報告撰寫。
3.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1)4月28日前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22年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財績效〔2022〕669號)的要求,成立評價工作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評價組織機構、人員分工、評價範圍、具體時間安排等內容。並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組織開展部門評價培訓溝通會。
(2)5月5日前收集資料。項目實施部門根據部門評價資料清單,結合評價對象實際情況收集項目資料。項目實施部門將收集的資料及績效報告提交評價工作組。
(3)5月7日前評價工作組對所收集資料進行核實和全面分析,並遴選專家,組成專家評價組。會同專家細化評價指標,制定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4)5月10日前補充資料。項目實施部門根據評價工作組的意見,補充績效評價資料。
(5)5月12日召開專家評價會。評價工作組組織召開專家評價會,項目實施部門負責項目績效情況彙報及答疑,由專家對績效實現情況進行評價和打分,並出具評價意見。
(6)5月18日前,完成"三農"經費監測項目部門評價績效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三農"經費監測項目部門評價綜合得分90.48分,其中項目決策8.38分、項目過程18.58分、項目産出39.12分,項目效益24.40分,績效評定結論為"優"。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2019年鄉村振興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京農組辦發〔2019〕2號)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意見》"抓好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分區測算監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監測、都市農業現代化進程監測、特色小城鎮監測、生態涵養區綠色發展監測、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農村基層民主建設滿意度調查等統計監測,為制定"三農"政策提供數據支撐"的要求,為了進一步掌握北京市農業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滿足北京市委市政府謀劃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推動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等工作要求和相關部門的工作需求,北京市統計局充分發揮統計數據服務政府決策與人民生活的職能,基於前期的工作基礎,聚焦"三農"領域重點、難點,組織開展"三農"監測經費項目。
該項目按照規定的程式申請設立,項目申報書填報規範,支出預算明細具體,預算編制依據較充分,績效目標設置比較合理,項目投入與項目預期産出和效果相一致。
2.項目過程情況
(1)項目資金管理
項目資金投入
2021年2月15日,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北京市統計局2021年部門預算的函》(京財黨政群指〔2021〕31號),批復項目預算359.38萬元,均為財政撥款。
項目資金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項目預算執行348.7998萬元,預算執行率為97.06%。其中,農作物生産臺賬印刷費4.5萬元;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監測(2021)項目成果費用支出257.85萬元;鄉村振興戰略培訓會費用3.815萬元;教師授課費0.23萬元;北京市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費58.5972萬元;北京市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費23.8076萬元。
該項目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內控手冊(試行)》《北京市統計局財務管理辦法》《北京市統計局支出管理辦法》《北京市統計局採購管理辦法》執行,根據項目實施內容,結合子項目特點,分別採取公開招標、比選、詢價的方式進行採購,根據評標結果、評審意見、性價比情況,明確了不同子項的供應商,並履行了合同簽訂與款項支付的相關審批程式。
(2)項目組織實施
該項目制定了《北京市三農監測項目實施方案》,明確了項目背景、相關法規及行業標準規範、項目目標、研究原則、項目總體需求、研究內容及要求、項目組織管理、品質保障、項目驗收、成果提交時間等內容,為項目順利開展奠定了基礎。
為保證項目順利實施,該項目建立了《北京市郊區統計報表制度》和《2021年北京市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執行手冊》,明確了統計內容、統計對象、統計範圍、調查方法、具體要求、調查表式、調查時間、調查目的、項目執行規範等內容。為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提升"三農"統計工作水準,確保蔬菜統計遙感調查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北京市統計局召開了全市上半年農村統計工作暨解讀鄉村振興戰略培訓會、蔬菜統計遙感調查工作培訓會等。
3.項目産出情況
(1)項目産出數量
該項目完成了2020年北京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測算併發布統計公報1篇,對2020年北京市森林、農田、草地、濕地四大生態系統的生態服務價值進行了測算,監測結果為2020年北京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年值為3,475.97億元,同比下降10.8%;貼現值為10,923.82億元,同比下降2.8%。
完成了2021年北京生態環境品質監測並撰寫報告2篇,包括:《生態建設成效顯著北京環境品質達到"優秀"--2020年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監測報告》和《生態環境有所改善價值實現機制仍需健全--2020年北京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及生態涵養區分區監測報告》。
完成了2021年鄉村治理滿意度、鄉村振興滿意度二項調查並撰寫報告2篇,為《鄉村振興深得民心就業增收最受期盼--2021年北京市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報告》,結果顯示:90.10%的村民對鄉村振興總體狀況表示滿意。鄉村振興總要求的五個方面中,村民對鄉風文明滿意度最高,為92.50%;其次是治理有效,滿意度為90.70%;第三位是生態宜居,滿意度為90.60%;對産業興旺和生活富裕方面的滿意度相對較低,分別為81.70%和81.40%。
《鄉村治理成效顯著公共服務需進一步提升--2021年北京市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報告》,結果顯示:鄉村治理總體滿意度進一步提升,其中,公共服務滿意度較上年有較大幅度提升,公共安全以及鄉村自治、德治、法治多方面獲得村民認可,醫療衛生、養老助殘、就業增收等方面獲得較高關注,公共服務領域仍需進一步提升。
(2)項目産出品質
對"2021年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監測"和"北京市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價值測算(2020)"項目組織專家驗收,審閱相關資料,專家組一致同意通過驗收。對北京市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統計調查服務和北京市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統計調查服務進行了驗收,確認達到驗收標準。
(3)項目産出進度
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了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監測報告工作;2021年12月3日對鄉村治理滿意度、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進行了驗收,2022年2月發佈了滿意度調查統計報告;2021年12月31日前,生態環境品質監測項目成果按期提交率超過90%,各項成果文件均按合同要求時間提交並驗收。
(4)項目産出成本
該項目預算總金額為359.38萬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預算執行348.7998萬元。"三農"監測嚴格依法開展政府採購工作,按要求進行招標、評審、詢價,確定供應商、簽訂合同、進行驗收,確保項目資金控制在預算範圍內。
4.項目效益情況
(1)項目效益指標
1)社會效益
北京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監測
北京市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圍繞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全力推進北京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遙感綜合指數為92.76,較2019年提升1.94個點;較2016年提升13.98個點,年均增長3.5個點,全市生態環境品質進一步提升。該子項的實施為保障全市生態環境品質進一步提升提供了準確的參考和依據。
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農民是鄉村振興的主體,也是直接受益者。從調查結果看,受訪村民對生活富裕和産業興旺兩方面的滿意度較其他方面低。村民認為産業發展仍存人才和資金缺乏、用工成本高等制約因素。超2成村民收入較上年減少。村民對社會保障兜底、增加就業崗位等方面深有期盼。村民對村內道路建設、違法建築和違法經營治理等方面仍有更高需求。因此,針對調查和調研中村民反映的問題和訴求,作為決策依據,積極給予回應,讓村民有更多實實在在的安全感、幸福感和獲得感。
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
根據調查報告的建議情況:"挖掘農村內部增收潛力,完善農業補貼政策,提高農民發展生産的積極性和收益,大力支援農民發展特色種植、林下經濟、休閒康養等産業,拓展增收空間;促進轉移就業帶動增收,實施農民充分就業工程,推動城市服務管理崗位、城鄉公益性就業崗位,吸納更多本地農村勞動力就業。傾斜幫扶生態涵養地區、重大項目建設地區勞動力就業,加大農村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就業援助力度。"深入了解北京市農村居民對鄉村治理的滿意狀況以及在鄉村治理方面的訴求,為下一步鄉村治理工作提供決策依據,保證項目良好發展。
2)可持續影響
根據北京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及生態涵養區分區監測情況,提出對應的建議和方法,從而為進一步完善監測體系、健全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實現機制奠定了基礎,為可持續性發展提供了保障。
(2)項目滿意度指標
該項目成果主要為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決策服務,根據2021年各項統計報告獲得領導批示結果反映,服務對象滿意度達到項目要求。具體情況如下:
1)《生態環境有所改善 價值實現機制仍需健全--2020年北京都市型現代農業生態服務價值及生態涵養區分區監測報告》獲市委書記蔡奇批示,作為各生態涵養區推進生態建設的參考。
2)《鄉村振興深得民心 就業增收最受期盼--2021年北京市鄉村振興滿意度調查報告》獲市長陳吉寧批示。
3)根據2021年鄉村治理滿意度調查結果撰寫的《鄉村治理成效顯著 公共服務需進一步提升》資訊被市委辦公廳《綜合快報》第165期刊登,並獲得副市長盧彥批示。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為延續性項目,此項目的建議書(代可行性報告)時間較久,並且缺乏整體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項目績效目標設定不夠完善,與經費支出內容和産出效果不匹配,如:未將"農作物臺賬"印刷和培訓工作納入績效目標。
3.項目統籌管理有待加強,實施方案偏技術,缺乏項目整體實施方案,組織管理機構和職責分工不明確,管控措施不明確。
4.項目實施效果的效益證明力不足,如生態環境品質提升、鄉村振興、鄉村治理項目決策中監測和調查成果利用情況,以及完善體系、促進可持續發展方面實例不足。滿意度調查對象範圍與成果應用對象不匹配,成果應用對象不明確。
(六)有關建議
1.項目作為延續性項目,項目立項應結合實施內容和項目要求進行可行性研究,引入專家論證機制,對項目實施風險預估和績效評估,保證立項科學規範。
2.提升績效目標設置合理性,加強與項目實施內容的匹配性,績效指標的産出數量對應産出內容進一步細化、量化,並與産出品質和效益相對應,增強績效目標可衡量性。
3.強化績效管理意識,加強項目整體實施方案的設計和統籌,從項目整體的角度完善工作目標、工作內容、實施範圍、採取方式方法、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管理控制措施、實施進度計劃、風險評估和保障機制等。
4、加強項目效益、效果資料的歸集整理,注重績效産出證明材料的充分性和完整性。強化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前期設計,明確滿意度調查對象範圍,成果應用受益群體,充分體現服務對象滿意程度。
(七)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
無。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