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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2021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2-09-01 10:00    來源: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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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支出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職責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簡稱市園林綠化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加挂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綠化辦)牌子。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評比表彰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組織編制首都綠化美化年度計劃。組織協調中直機關、中央國家機關、解放軍、武警部隊等駐京單位和社會其他組織、國際友人等義務植樹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綠化工作和對外交流及相關聯絡工作。協調開展綠化美化宣傳。組織開展首都綠化美化和義務植樹工作。組織本市公益性綠地、林地和樹木的認建認養工作。承擔紀念林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綠化美化檢查驗收和評比表彰。組織開展群眾性綠化美化創建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內設2個處;下屬單位1個,名稱為北京市綠化事務服務中心。

  部門決算單位構成2個。分別為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本級)和北京市綠化事務服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行政編制19人,實有人數19人;事業編制10人,實有人數9人。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收、支總計12,653.45萬元,比上年增加6,977.84萬元,增長122.94%。主要原因:本年度工作增加了重點地區造林綠化等基本建設項目。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2,447.58萬元,比上年增加6,871.97萬元,增長123.25%,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2,397.5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60%;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事業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經營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0%;其他收入50.0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0%。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543.76萬元,比上年減少831.20萬元,下降15.46%,其中:基本支出1,088.0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3.95%;項目支出3,455.7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6.05%;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經營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0%。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603.45萬元,比上年增加7,112.84萬元,增長129.55%。主要原因:本年度工作增加了重點地區造林綠化等基本建設項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93.7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0.0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0%;農林水支出4,492.6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9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0.0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4.49萬元,下降99.78%。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2021年培訓費項目減少。

  2、“農林水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4,492.64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69.48萬元,下降1.52%。主要原因:因疫情原因,2021年支出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1年度決算1.11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減少0.59萬元,下降34.71%。主要原因:退休人員的年齡差補。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088.0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0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三公”經費包括本部門所屬1個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1個事業單位。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22萬元,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3.65萬元減少5.4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2.公務接待費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8.2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3.65萬元減少5.43萬元。其中,2021年未購置(更新)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1年決算數8.22萬元,比2021年年初預算數13.65萬元減少5.43萬元,主要原因:減少公務車使用,費用降低。2021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中,公務用車加油4.2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87萬元,公務用車其他支出0.12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保有量6輛,車均運作維護費1.37萬元。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合計66.74萬元,比上年增加3.63萬元,增加原因:基本支出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2021年車輛6台,145.0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台(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1年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86.0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是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務支出,包括教育行政管理、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初等職業教育、中專教育、技校教育、職業高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廣播電視教育、留學生教育、特殊教育、幹部繼續教育、教育機關服務等。

  8.農林水支出:指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農業支出、林業支出、水利支出、扶貧支出、農業綜合開發支出等。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鎮社會救濟、農村社會救濟、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務等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一)部門概況

  1.機構設置及職責工作任務情況

  (1)機構設置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簡稱市園林綠化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加挂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首都綠化辦)牌子。

  (2)職責工作任務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負責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實施評比表彰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承擔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組織編制首都綠化美化年度計劃。組織協調中直機關、中央國家機關、解放軍、武警部隊等駐京單位和社會其他組織、國際友人等義務植樹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綠化工作和對外交流及相關聯絡工作。協調開展綠化美化宣傳。組織開展首都綠化美化和義務植樹工作。組織本市公益性綠地、林地和樹木的認建認養工作。承擔紀念林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綠化美化檢查驗收和評比表彰。組織開展群眾性綠化美化創建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

  2.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設立情況

  (1)部門整體績效目標

  目標1:推動《北京市森林城市建設發展規劃(2018年-2035年)》工作,進一步開展北京市創建森林城市宣傳推廣工作;

  目標2:通過各項活動對古樹名木進行保護與管理,調查全市新增古樹名木相關資訊;針對全市古樹開展古樹保護隱患排查及復壯,保護好古樹名木,發揮古樹名木的社會意義;

  目標3:通過宣傳、組織、監督、檢查活動、評比工作,充分履行好首綠委(辦)職能;

  目標4:通過第三方機構進行預算評審、全過程跟蹤,對相關內控制度進行完善及自評,進行項目自評和立項評審;

  目標5:通過利用傳統媒體和網路媒體平臺發佈關於首都綠化美化新政策、重大活動和事項,並製作綠化宣傳片開展綠化美化宣傳工作,促進綠化美化方面重大資訊在社會的發佈,提高其知曉度,有利於促進全社會提高愛綠、護綠意識,形成全民開展綠化、美化工作的氛圍;

  目標6:做好首都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對相關首都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基地進行補助;

  目標7:開展本市園林綠化宣傳工作,組織首都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基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目標8:通過組織園藝驛站園藝文化活動,並借助傳統媒體和網路媒體平臺開展綠化美化宣傳工作,增強公眾綠化意識;

  目標9:通過中央領導植樹活動不斷提升全市人民參與義務植樹活動、美化首都環境的熱情,增強民眾改善生態的責任意識、關注生態的憂患意識、保護生態的法律意識,掀起首都綠化美化新高潮。

  (二)當年預算執行情況

  2021年全年預算數12,653.4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預算數1,197.58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數11,455.87萬元,其他支出預算數0.00萬元。資金總體支出4,543.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88.02萬元,項目支出3,455.74萬元,其他支出0.00萬元。預算執行率為35.91%,主要原因為本年度重點地區造林綠化等基本建設項目未完成全部結算,項目資金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三)整體績效目標實現情況

  1.産出完成情況分析

  (1)産出數量:已按照各項目要求完成全部數量指標;

  (2)産出品質:已按照各項目要求完成全部産出指標;

  (3)産出進度:各項重大義務植樹活動於2021年3月至4月期間陸續開展;其餘各項工作均按照計劃進行;

  (4)産出成本:總支出部門預算3,348.61萬元,並通過提高管理水準、政府採購等方式,有效節約成本。

  2.效果實現情況分析

  (1)經濟效益:本部門不涉及。

  (2)社會效益:黨和國家領導人、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領導、中央軍委首長和共和國部長相繼帶頭參加了首都義務植樹活動,倡導人人愛綠植綠護綠的文明風尚,讓大家都樹立起植樹造林、綠化祖國的責任意識,形成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共同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家園,為首都做好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提供了示範遵循。

  (3)環境效益:以全民義務植樹40周年為契機,以八大類37種義務植樹盡責形式為重點,廣泛開展線上線下盡責活動,全市共有422萬人(次)通過各種形式參加義務植樹活動,履行盡責義務,共計新植100.5萬株,撫育樹木1080.7萬株。

  全年新增首都綠化美化花園式社區、單位100個,首都森林城鎮、村莊56個,新創“網際網路+全民義務植樹”示範基地7個;在全市涉農區打造和培育了10個綠化美化樣板村。

  (4)可持續性影響:深刻學習領會歷屆黨和國家領導人參加首都義務植樹勞動時講話精神,形成全黨動員、全民動手、全社會參與綠化美化動員體制;全面梳理了各級各系統各部門綠化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職能職責,形成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機制;深入挖掘40年來首都綠化美化戰線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典型事例,形成了一代接着一代幹的光榮傳統。面對新形勢,勇於開拓創新,創造了8大類37種首都全民義務植樹盡責方式,形成了“春植、夏認、秋撫、冬防”四季盡責的北京品牌。

  以市政府和首都綠化委員會的名義,對2020年度評選出的500名首都綠化美化先進個人和398個首都綠化美化先進集體,按照市評比表彰工作程式進行了表彰獎勵。二是以市政府和首都綠化委員會名義向104位中央部級、駐京部隊軍職領導同志致感謝信。

  (5)服務對象滿意度:各服務對象的滿意度≥90%。

  (四)預算管理情況分析

  1.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性

  本部門於2021年6至12月對《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內控制度手冊》進行完善更新,完善了內部控制體系,建立健全部門財務管理制度。

  (2)資金使用合規性和安全性

  健全完善各類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對財政支出實行事先預算、事中監控和事後審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的行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內部運作機制,以崗位職責為紐帶,遵循“決策-執行-監督”相分離的原則,確保了各項財政業務始終在科學、合理、嚴密的內控下運作;強化機關內部監督職責,定期、不定期地對各科室(單位)基礎工作情況、計劃執行情況、資金管理情況重點進行嚴格、全面檢查,規範內部財務和會計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運轉和有效使用。

  (3)會計基礎資訊完善性

  本部門執行《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對會計憑證進行格式設計、取得、填制、審核、傳遞、保管等;會計賬簿的設置、格式、登記、核對、結賬等,會計報表的種類設置、格式設計、編制和審核要求、報送期限等,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保管期限、移交手續、銷毀程式等,會計電算化的硬體和軟體要求、數據安全、資料保管等,會計監督的基本程式和要求,會計機構的設置要求,會計人員配備和管理要求,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建立和職責分工,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建立和執行,會計工作交接的程式,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2.資産管理

  (1)資産配置的合理性

  截至2021年年末,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資産總額為8,166.33萬元,其中流動資産8,152.17萬元、固定資産163.38萬元。在資産管理工作中,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嚴格按照資産配置標準配置資産。

  (2)資産使用的規範性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內控制度手冊》明確了固定資産的管理要求,從固定資産的購置、入庫、領用、轉移、回收、清查、丟失損壞處置、報廢等均有明確的規定和流程,資産使用較規範。

  (3)資産利用的有效性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固定資産管理制度比較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明晰,資産利用情況的數據統計和有效性分析能力較高。

  3.績效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整體支出績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預算績效跟蹤管理機制,有效增強預算執行的科學性、合理性、規範性,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認真貫徹有關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最新要求,制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等。部門整體績效管理與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有效結合,能有效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4.結轉結餘率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2021年度結轉結餘為8,109.69萬元,結轉結餘率64.09%,主要原因為本年度重點地區造林綠化等基本建設項目未完成全部結算,項目資金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5.部門預決算差異率

  2021年全年預算數12,653.45萬元,決算數4,543.76萬元,部門預決算差異率為-64.09%,部門預決算差異率較高,主要原因為本年度重點地區造林綠化等基本建設項目未完成全部結算,項目資金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五)總體評價結論

  1.評價得分情況

  通過評價,該部門整體支出綜合評價得分86.50分,部門整體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

  項目決策方面。該指標分值10分,評價得分8分。項目決策依據充分,項目申報條件、申報和批復程式符合相關管理辦法。但項目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各項支出的支出明細應全面、完整列示。

  項目過程方面。該指標分值20分,評價得分18分。項目未制定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資金使用方面缺乏完善的制度依據。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項目産出方面。該指標分值40分,評價得分38.50分。該項目成本控制情況良好,工作完成及時;項目的實施基本實現預期年度目標,完成品質較好。

  項目效益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2分。項目實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較顯著,但項目單位在申報項目時效益指標設置細化程度不足,不利於指導該項目有效實施,不利於對該項目效益指標進行評價。

  3.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支出績效指標設定不夠細化

  項目支出績效指標設定不夠細化,部分項目産出指標指標設定不全面,指標值設置合理性不足;效果指標中的效益指標未設定具體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以及可持續影響指標。

  (2)管理制度不夠健全

  管理制度不夠健全,未結合項目內容和管理要求及時制定針對該項目的資金管理辦法,未根據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建立績效運作監控制度,對預算執行和績效運作實施雙監控。項目整體的監督管理和控制措施不明確,缺少制度化的標準體系。

  (六)措施建議

  1.建議細化預算編制

  建議進一步細化預算,各項支出的支出明細應全面、完整列示,保證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2.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

  建議項目單位制定針對該項目的資金管理辦法,明確項目資金使用範圍,規範資金支出依據,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及安全性。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一)基本情況

  1.項目概況

  (1)項目立項背景

  中央五中全會確定“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不斷提高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能力和水準,為實現高品質發展提供根本保證”。首都園藝驛站是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導的生態文明建設工程,是首都綠化美化事業發展的全新階段。利用社會各界資源,發揮首都園藝驛站綠色平臺的作用,弘揚生態文化,服務社區建設,提升市民生態意識,為生態文明社會及綠色經濟發展奠定文化基礎。

  綠色發展是十四五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主動通過園藝驛站這種最貼近百姓生活的形式宣傳黨的政策,百姓領會得更真切,幸福感更強。通過項目的實施,首都園林綠化系統將繼續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推動首都綠色發展,解決生態惠民最後一公里難題。更加規範化驛站發展,並未中遠期建設提供指導,進行更為精細化的管理。帶動百姓廣泛積極參與到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是非常必要的。

  首都園藝驛站發展十四五規劃項目,以調研、資料收集為主要工作手段,可行性有保障;隨着全市園藝驛站的持續推廣,百姓參與度越來越高,社會影響力越來越好。首都園藝驛站宣傳推廣服務是非常必要可行的;2021年北京市民花園節、2021年市民園藝大賽貼近民生、百姓參與度高、社會影響廣泛、宣傳教育意義深遠,有必要的可行性。

  (2)主要內容及實施情況

  項目主要包括:進行首都園藝驛站宣傳推廣服務、完成首都園藝驛站發展十四五規劃、舉辦2021年北京市民花園節及2021年市民園藝大賽。通過園藝驛站各項園藝文化活動的開展和宣傳,動員全民參與,增強人們的綠化意識,加速城市綠化建設,形成全社會共同努力建設“綠色家園”的良好氛圍。全面加強首都地區生態文明建設,推廣園藝文化,使更多的社會組織和公眾理解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為共同建設繁榮、文明、和諧、宜居的美麗北京貢獻力量。

  (3)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

  根據《北京市財政局關於批復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2021年預算的函》(京財資環指〔2021〕153號),項目預算金額100.00萬元,實際支出金額100.00萬元,項目資金全部用於園藝驛站推廣補助項目,預算執行率100%。

  2.項目績效目標。

  (1)項目總體目標

  通過園藝驛站各項園藝文化活動的開展和宣傳,動員全民參與,增強人們的綠化意識,加速城市綠化建設,形成全社會共同努力建設“綠色家園”的良好氛圍。全面加強首都地區生態文明建設,推廣園藝文化,使更多的社會組織和公眾理解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為共同建設繁榮、文明、和諧、宜居的美麗北京貢獻力量。

  (2)項目績效具體目標

  數量指標:完成完整十四五生態規劃報告、全年市民花園節活動以及全年宣傳任務。

  品質指標:園藝大賽培訓合格率達到95%以上。

  進度指標:當年按照“年初部署、年中檢查、年底驗收”的要求,完成了全年各階段工作的監督檢查。

  成本指標:年度預算控制數100萬元。

  效益指標:通過2021年市民園藝大賽培訓、2021年北京市民花園節等相關首都園藝驛站宣傳推廣,推廣園林成果,普及園藝文化,首都市民對家庭園藝技能的提升,提高百姓參與度、社會影響廣泛,使更多的家庭和個人體會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為共同建設繁榮、文明、和諧、宜居的美麗北京貢獻力量。

  服務對象滿意度:園藝大賽受訓學員、市民花園節大賽參與人員對項目實施地滿意度≥95%。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1.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範圍。

  (1)績效評價目的

  本次績效評價的目的是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強化支出責任,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體系,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績效評價對象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2021年首都園藝驛站管理與園藝文化推廣項目。

  (3)績效評價範圍

  根據《北京市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京財績效〔2020〕2146號)等文件要求,實施部門開展的與2021年首都園藝驛站管理與園藝文化推廣項目目標定位相關的工作。

  2.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指標體系(附表説明)、評價方法、評價標準等。

  (1)績效評價原則

  堅持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堅持綜合績效評價的原則;堅持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的原則;堅持績效評價與項目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2)評價指標體系

  為了保證指標體系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據市財政局的要求,參照《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財預〔2012〕272號),我們在深入分析研究被評價單位業務資料和財務資料的基礎上,制定了該項目的指標體系及評分標準。

  (3)評價方法

  本次績效評價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採用多種方式開展績效評價,多方獲取資訊。通過查閱收集資料、詢問項目單位、現場調研、聘請專家、電話溝通等方式進行評估。全面了解並收集項目資訊。採用成本效益分析、比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進行論證。

  本次績效評價對項目單位在項目決策、項目管理、項目績效方面的情況進行專家組分析評價,專家組通過查閱相關資料、反饋問題,評價機構與項目單位溝通交流,形成績效評價綜合結論。

  (4)評價標準

  本次績效評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財政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本市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北京市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依據。

  3.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準備階段

  (1)針對本項目制定評價實施方案,明確績效評價實施工作目標、任務、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具體事項。

  (2)成立績效評價工作組,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各環節工作,進行項目資料收集及調研;完成專家遴選與培訓等相關工作,組建績效評價專家組。

  實施階段

  (1)收集與審核資料。評價工作組根據資料清單,結合評價對象實際情況收集項目資料,並對所收集的資料進行核實和全面分析,對重要的基礎數據資料進行核實確認。

  (2)制定具體評價工作方案。評價工作組在充分了解評價對象的基礎上,與績效管理專家共同制定具體評價工作方案,明確評價對象、評價目的、評價內容、評價方法、指標體系框架等內容

  (3)現場調研。入戶與被評估單位進行現場溝通,進一步熟悉項目內容。評估工作組在收集審核項目資料基礎上,通過詢問調研、核實、與項目單位進行溝通,了解項目具體內容、申報理由和項目實施的具體做法、依據等,對項目重點問題進行詢問,聽取並記錄項目單位對有關問題的解釋和答復。

  (4)研究制定指標體系。評價工作組根據調研情況,明確指標權重和評分標準,制定評價指標體系。

  (5)正式專家評估會。評價工作組會同評估專家和項目單位於2022年5月10日共同召開了評估會議。現場對項目內容和實施方案等情況做了詳細介紹,由專家組進行充分論證,並就具體問題與項目單位進行溝通交流,在此基礎上,專家對績效實現情況進行評價和打分,並出具評價意見。

  評價總結階段

  (1)撰寫績效評價報告。評價工作組在專家評價會結束後,匯總專家打分和評價意見,撰寫績效評價報告。

  (2)溝通初步評價意見。績效評價報告初稿完成後,評價工作組就報告中所反映的問題與被評價單位進行溝通。

  (3)形成正式績效評價報告。評價工作組在被評價單位反饋意見的基礎上,對報告內容進行完善,形成正式績效評價報告。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通過評價,首都園藝驛站管理與園藝文化推廣項目綜合得分83分,項目綜合績效評定結論為“良好”。詳見下表: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評分表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1.項目決策情況。

  項目決策過程方面。該指標分值10分,評價得分6.5分。項目決策依據充分,項目申報條件、申報和批復程式符合相關管理辦法。但項目支出績效指標設定不夠細化,項目未按照工作流程細化時間節點和階段性目標。

  2.項目過程情況。

  項目過程方面。該指標分值20分,評價得分17分。項目未制定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資金使用方面缺乏完善的制度依據。制度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3.項目産出情況。

  項目産出方面。該指標分值40分,評價得分37.50分。該項目成本控制情況良好,工作完成及時;項目的實施基本實現預期年度目標,完成品質較好。

  4.項目效益情況。

  項目效益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2分。項目實施的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較顯著,但項目單位在申報項目時效益指標設置細化程度不足,效益指標未設定具體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以及可持續影響指標,建議進一步細化預算。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1.項目支出績效指標設定不夠細化

  項目支出績效指標設定不夠細化,産出指標指標設定不全面,指標值設置合理性不足;效果指標中的效益指標未設定具體社會效益指標、生態效益指標以及可持續影響指標。

  2.管理制度不夠健全

  管理制度不夠健全,未結合項目內容和管理要求及時制定針對該項目的資金管理辦法,未根據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要求,建立績效運作監控制度,對預算執行和績效運作實施雙監控。項目整體的監督管理和控制措施不明確,缺少制度化的標準體系。

  (六)有關建議

  1.建議細化預算編制

  建議進一步細化預算,各項支出的支出明細應全面、完整列示,保證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2.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

  建議項目單位制定針對該項目的資金管理辦法,明確項目資金使用範圍,規範資金支出依據,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及安全性。

  (七)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

  無。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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