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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18-03-08 10:00    來源: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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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78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調整市金融局內設機構的函》(京編辦行〔2012〕136號)、《關於同意設立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的函》(京編辦事〔2012〕270號)、《關於同意市金融局獨立設置研究室的函》(京編辦行〔2014〕26號),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負責推動本市金融發展、金融服務、金融市場建設和金融風險處置工作等。內設13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規處、銀行服務處、證券期貨服務處、保險與非銀服務處、金融市場處、場外市場處、農村金融處、金融協調處、風險管理處、應急打非處、人事處。下屬一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為北京市金融發展促進中心。

  部門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相關工作;研究擬訂本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指導、推動本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指導、規範各類交易所的設立和發展;協調推進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在本市的試點和發展工作;協調推進場外市場在京發展工作。

  3、統籌推進本市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動本市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機構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産業)投資基金規範發展。

  4、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優化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産品服務創新;指導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與發展;協調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強農惠農能力。

  5、統籌推進本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京金融機構提供服務。

  6、協調在京金融機構為首都經濟發展服務;參與本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臺,為重點工程、主導産業、重要區域發展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援服務。

  7、協調、指導金融服務社會民生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産品,擴大服務範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8、推進本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資訊共用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

  9、研究制定本市金融業發展總體佈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合理佈局;指導金融功能區、金融後臺園區的建設發展,引導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進駐;監測分析各金融功能區、金融後臺園區發展情況。

  10、負責本市小額貸款公司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變更審批及日常監管;承擔集體改制企業上市的産權確認職責;承擔市屬金融機構和地方審批金融機構相應授權監管職責;指導、規範金融中介機構發展。

  11、推進市屬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經營活動、非法期貨業務、非法外匯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本市金融應急處理機制建設,組織協調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12、指導、協調本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13、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行政編制78人,實際78人;事業編制17人,實際11人。

  離退休人員2人,其中:退休2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2018年收入預算9264.29萬元,比2017年6896.29萬元增加2368萬元,增長34.34%。其中:財政撥款7749.94萬元,比2017年6738.26萬元增加1011.68萬元。主要原因:我局新增加人員7人,其中招錄公務員2人,公開遴選3人,軍轉幹部2人,2018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其他資金1514.35萬元,比2017年158.02萬元增加1356.33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末追加推進上市公司培育等四個專項工作經費。

  (二)2018年支出預算9264.29萬元,基本支出預算2471.7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6.68%,比2017年2288.99萬元增加182.75萬元,增長7.98%,主要原因:我局新增加人員7人,其中招錄公務員2人,公開遴選3人,軍轉幹部2人,2018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項目支出預算6792.56萬元,比2017年4607.30萬元增加2185.26萬元,增長47.43%,主要原因:增加網際網路金融管理經費及轉撥北京市證監局推進上市公司培育等四個專項工作經費。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為進一步優化首都金融發展環境,推進金融改革和創新,強化金融服務,完善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等履職經費。

  三、主要支出情況

  1、抓政策設計,提升戰略導向力。制定貫徹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的實施意見和培育發展首都現代金融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和提升首都金融發展定位、發展方向。加強對首都金融業運作情況的統計監測分析,聚焦貢獻突出、體現“高精尖”發展要求的重點金融企業和現代金融業態,進一步提升首都現代金融業發展品質和産出效率。

  2、抓創新金融,提升創新引領力。抓金融科技,積極發展大數據金融、智慧金融、雲金融,提高金融業前瞻性、發展品質與産出效率。抓産業園區,支援海淀網際網路金融産業園、房山網際網路金融安全示範産業園發展,謀劃亦莊智慧金融産業園、副中心財富管理金融科技和上市公司産業園。抓龍頭企業,支援螞蟻金融佐羅科技、京東金融、小米金融、騰訊金融安全等在京金融科技領先企業迅速壯大。抓擴大開放,把握新一輪金融業大幅開放戰略機遇期,推動國際支付清算組織、外資、合資金融機構在京設立。抓五大行,服務好中央金融企業及其子公司,爭取中國銀行村鎮銀行控股集團,建設銀行租賃房金融平臺等在京設立。

  3、抓功能金融,提升綜合競爭力。以“四個中心”功能建設為重點,促進金融業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發展科技金融,完善“三城一區”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對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新三板掛牌、企業上市的政策支援,打造企業成長全周期的金融服務鏈條。發展綠色金融,在供水、新能源、污染治理等領域儲備一批綠色項目,推動發行綠色債券和PPP項目資産證券化,形成試點示範。發展文化金融,推動設立文創銀行,為文化産業繁榮注入金融活水。發展普惠金融,運用保險等金融工具支援超大城市治理和社會服務保障。發展上市公司,通過培育一批全産業鏈上市公司支撐“高精尖”經濟結構。

  4、抓監管體系,提升持續成長力。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精神,成立金融監管局,做好金融監管協同,履行好屬地監管職責。着力加強地方金融監管制度體系建設、組織機構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監管能力建設,完成好中央賦予的“7+4+N”金融監管任務。

  5、抓協同發展,提升輻射帶動力。優化中心城區金融佈局,促進金融街與麗澤金融商務區一體化發展,帶動各金融功能區轉型升級;圍繞“一體兩翼”,做好城市副中心金融規劃,聚集發展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金融增值功能,支援雄安新區金融發展,促進京津冀金融資源跨區優化配置和金融市場一體化;建設“一帶一路”金融大本營,鼓勵金融機構建設跨境資金結算通道,發展海外並購和金融投資。

  6、抓風險防範,提升安全保障力。抓不良,繼續關注“去杠桿”、房地産調控過程中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增長,發揮資産管理公司、債權人委員會等作用加大處置力度。抓化解,關注債券違約、上市公司隱形債務等問題,防止風險蔓延。抓處置,持續加大對網際網路金融、交易場所違規經營、非法集資整治力度,密切關注各類金融風險的相互疊加、跨區域傳染和衍生變種,特別是現金貸、虛擬貨幣、代幣發行等。抓預警,進一步加強金融科技在風險防範處置中的應用,全面加強監測預警能級和網路,為金融發展和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環境。

  7、抓專項工作,提升改革突破力。一是發展好政府投資基金平臺作用,實現政府投資(財政資金)基金化,基金運營市場化,以政府基金築巢引鳳。二是做大做強飛機租賃産業,加大財稅支援力度。三是抓住大銀行+網際網路、金融科技、智慧金融契機,促進一批新增長點落地北京,着重發展幾家全牌照、規範化、有行業領導力的金融科技公司,推進金融科技公司上市和全産業鏈發展。

  8、抓金融開放,聚集國際機構。落實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順應國家金融對外開放政策,聚集“一帶一路”金融服務,吸引和聚集一批國際金融機構落地北京。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本級及所屬1個事業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5.09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29.4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108.20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135.00萬元減少26.80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控出國團組。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京臺論壇、京港論壇等重大金融活動、組織金融創新境外培訓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6.09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7.71萬元減少1.62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我局機關國內公務來訪的接待活動。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40.8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元,與2017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40.8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4.7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7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73萬元,其他16.61萬元。比2017預算數41.80萬元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124.7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9.8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114.9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219.73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金融工作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53.3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8個的32.14%。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009.60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9.13%(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397.165662萬元,其中:車輛11台,268.754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套,1835.97萬元,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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