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辦發〔2013〕19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39號),設立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是負責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劑)、藥品(含中藥、民族藥)、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以下統稱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挂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行垂直管理,全系統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係的單位共有88個。其中:(1)行政單位39個,包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市稽查總隊、16個區食藥局(下設323個鄉鎮站所)、16個區稽查大隊、5個直屬分局;(2)事業單位49個,包括全額補助事業單位44個(16個區縣食品藥品安全監控中心,16個區縣政務中心,12個直屬事業單位),部分補助事業單位5個。
2.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實施食品安全資訊統一公佈制度,公佈重大食品安全資訊。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
(3)依法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的註冊和監督管理。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標準以及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産、經營、使用品質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藥品、化粧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處置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4)負責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産品質管理規範,制定並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5)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網際網路藥品資訊服務和藥品、醫療器械交易服務的資格審批及監督管理。
(6)負責執行執業藥師資格准入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問題産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8)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負責醫藥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9)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10)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資訊發佈、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11)承擔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12)承辦市政府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行政編制2606人,實際2470人;事業編制984人,實際840人。
離退休人員446人,其中:離休8人,退休438人。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以一流標準強化監管。一是運用國際方式,加大食品藥品風險監測,科學分佈年度15萬個監督抽檢樣本,引用大數據分析,搜尋不合格項目、指標的隱患根源,從而進行有效處置,從內涵和品質上提升品質安全水準。二是參照國際規則,實施食品生産經營品質管理規範,加強全鏈條、全過程監控。先期培育10家大型企業,在生産管理、産品品質方面達到國際水準,全力支援打造食品“首都標準”和“首都品牌”。三是適應建設國際交往中心的新要求,協調推動和引導發展食品高端業態,打造優質化、精品化、個性化的新産品,滿足不同人群的多樣化需求,維護國際化大都市的良好形象。
2、以最嚴監管補齊短板。一是堅持問題導向,着眼城鄉結合部、“四小”食品業態、學校和建築工地食堂等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加快立法,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底線,確保首都政治中心安全。二是推動低端業態整體升級,以保安全為根本,推行精細化管理和標準化服務,打造安全、便捷、精緻、衛生、亮麗的新形態。三是把食品藥品安全作為提升首都城市品質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快推進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和“陽光餐飲”工程,營造良好的生活和發展環境。
3、以強化統籌形成合力。一是加強食品供應鏈監管,參照供港模式,延伸種植養殖基地的檢查抽驗,與相關部門合作配合,不斷豐富、拓展和延伸構建供京食用農産品基地,確保首都市民“菜籃子”豐盛和安全。二是積極參與統籌推動農業現代化,密切配合農業部門,推動首都食品精品化、優質化、高端化,從源頭上保障食品安全。三是大力支援和推動“老字號”發展,與經信、旅游等部門攜手,以特色小鎮、傳統旅游為抓手,全面提升食品標準,打造“老字號”精品,發展體驗式共用經濟,弘揚北京飲食和醫藥文化。
4、以改革創新促進發展。一是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優化工作流程,提前介入指導,提供政策支援,為藥品安全和經濟發展保駕護航。二是發揮首都臨床試驗資源優勢,推動臨床試驗向産業化發展。實施與國家藥品審評中心融合,參與創新藥物審評審批,將監管資訊雙向對接研發與生産,打造監管服務發展新模式,吸引和聚集高端企業和高端人才,為醫藥經濟創新發展注入新動力。三是支援創新發展,建設實驗設備平臺,支援、促進生物制藥、特殊食品、健康産品、醫療器械等新業態、新品種在京轉化落地。
5、以宣傳引導推動共治。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擴大宣傳影響,善於運用新媒體,讓公眾、媒體參與到監管執法中來,以主動公開的自信心維護政府公信力。
二、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168892.62萬元,比2017年165740.66萬元增加3151.96萬元增長1.90%。其中:財政撥款154152.84萬元,比2017年142066.71萬元增加12086.13萬元增長8.51%,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政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同時進一步加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311.99萬元,比2017年1209.20萬元減少897.21萬元,主要是逐年消化結餘資金,使可安排使用結餘資金減少;其他資金14427.79萬元,比2017年22464.75萬元減少8036.96萬元,主要是加強預算精細化管理,結轉繼續使用資金減少;受市場因素影響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減少。
2018年支出預算168892.62萬元,比2017年165740.66萬元增加3151.96萬元增長1.90%。其中:基本支出預算102481.28萬元,比2017年100970.85萬元增加1510.43萬元增長1.50%,主要是由於落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政策和增加離休費等有關政策;項目支出預算62128.53萬元,比2017年57965.61萬元增加4162.92萬元增長7.18%,主要是進一步加大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經費投入;事業單位經營支出預算4282.81萬元比2017年6804.20萬元減少2521.39萬元,主要是受市場因素影響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減少。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預算項目主要用於:
1.繼續實施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推進 “陽光餐飲”工程,提升餐飲單位的服務品質;對外埠主要供京食品基地培育引導並延伸監管,建立産銷銜接機制。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2.以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批發市場、集期市場、旅游景區、交通樞紐等為重點區域,嚴格打擊非法生産經營、制售假劣食品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食品原産地可追溯制度和品質標識制度;深化京津冀食品藥品安全聯動協作機制建設,研究建立京津冀食品藥品檢測互認和監督結果互認制度,協作打擊跨區域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共同應對重大突發事件項目經費。
3.嚴格市場准入,抓好源頭控制,規範食品藥品生産經營行為;深入推行食品藥品生産經營等品質安全規範,提升品質安全保障水準項目經費。
4.加強安全風險防控與風險評估,開展食品、藥品(包括藥品包裝材料)、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粧品的統一監測與監督抽驗;加強輿情監測,獲取國內外食品藥品安全資訊,及時採取措施,有效控制風險項目經費。
5.在首都舉辦國際、國內重大政治、體育活動期間,加強對食品藥品生産供應單位、餐飲服務單位、物流配送中心的檢查,嚴密防控食品生物性、化學性、放射性和人為惡意污染事件,確保重大活動萬無一失項目經費。
6.利用雲平臺、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資訊科技手段,加快構建首都食品藥品安全數據中心,加強食品藥品業務內網、政務外網、網際網路和移動執法網以及相關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構建統一的政府監管、企業應用和公眾服務平臺項目經費。
7.加強與在京新聞媒體的協作,廣泛普及食品藥品安全基本知識,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項目經費。
8.提升投訴舉報接待和處置能力;認真實施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監督的積極性項目經費。
9.加強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監管,開展各項法規宣貫和業務培訓,提高履職能力項目經費。
10.維持機構正常運轉的房租、網路運作維護、更新購置辦公設備;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經費。
11.用於預算執行中央及市委市政府確定新增的、臨時的、緊急的項目及編制內新增人員的基本支出等方面的機動經費。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88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00.67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668.1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165.63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135.63萬元增加30萬元,主要原因:我局承擔大量的進口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檢驗檢測任務,為確保北京企業境外檢驗檢測業務的正常開展,經報批增加技術人員執行出國(境)檢驗檢測任務經費;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赴國(境)外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及專題調研,參加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粧品監管業務培訓 ,進行境外工廠現場檢查、核查工作,及開展境外檢驗檢測業務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4.45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6.28萬元減少1.83萬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厲行節約的要求,減少安排公務接待費。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兄弟省市單位來京學習交流工作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330.59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2026.94萬元減少696.3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127.54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591.79萬元減少464.25萬元,主要原因:2017年完成國Ⅰ國Ⅱ老舊機動車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203.05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1435.15萬元減少232.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44.5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82.9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0.09萬元,其他155.48萬元。比2017預算數1435.15萬元減少232.10萬元,主要原因: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市委實施意見,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控制車輛運作維護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政府採購財政撥款預算總額20491.7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773.6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6718.11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財政撥款預算14946.17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部門包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市稽查總隊、16個區食藥局、16個區稽查大隊、5個直屬分局等39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藥品認證管理中心、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等5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270.1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69個的33.46%。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8766.84萬元,佔全部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的49.87%。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04764.48萬元,其中:車輛632台,11376.3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81台(套)、19321.39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88台(套)、24764.71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 附件1: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總表
- 附件2: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收入總表
- 附件3: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支出總表
- 附件4: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 附件5: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 附件6: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 附件7: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
- 附件8: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 附件9: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表
- 附件10: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明細表
- 附件11: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