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及單位性質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資訊技術服務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和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資訊技術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在本轄區內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工作受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並對石景山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照法律規定,審判本轄區內由區人民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院的法官、執行員、書記員、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員;負責本院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負責本院群團工作;負責本院的監察工作;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187人,實際164人;事業編制13人,實際11人;聘用人員(法院聘用制書記員、法院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96人。
離退休人員57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56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9906.64萬元,比2017年10230.01萬元減少323.37萬元,下降3.16%。其中:財政撥款9854.85萬元,比2017年10229.56萬元減少374.72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比2017年0萬元減少0萬元;其他資金51.79萬元,比2017年0.45萬元增加51.34萬元。其他資金主要為2017年結轉結餘資金。減少的主要原因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於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了機構運作經費等開支。
2018年支出預算9906.64萬元,比2017年10230.01萬元減少了323.37萬元,下降3.16%。其中:財政撥款9854.85萬元、其他資金51.79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為根據我院實際業務需要安排具體指出項目。
二、主要支出情況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年主要支出方向為開展審判執行工作等支出,主要用於法院辦案相關業務、審判區租金、審判法庭維修及網路運維等方面的支出。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9.8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10.9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為全市法院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預算安排在市高法本級統籌管理。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7.6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8萬元減少0.4萬元。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公務接待等方面。減少主要原因:力求勤儉節約。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12.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比2017預算數103.71萬元減少103.71萬元,主要原因:2018年暫無車輛更新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12.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38.5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9.07萬元,其他14.59萬元。比2017預算數119萬元減少6.8萬元,主要原因:力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車輛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933.5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28.57萬元。
(二)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775.8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369.3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5個的33.33%。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47.34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5.49%。詳見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506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10394.88萬元,其中:車輛49台,1285.9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3台(套)、256.57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證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 附件1: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年收支總表
- 附件2: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總表
- 附件3: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支出總表
- 附件4: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 附件5: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 附件6: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 附件7: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 附件8: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 附件9: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 附件10: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 附件11: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2018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