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負責審理轄區內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一審案件,受理和審查各類告訴、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對其中確有錯誤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根據審判監督程式進行再審,依法執行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依法申請執行的案件。
(二)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現設庭、處、室、隊共計23個和7個人民法庭,分別是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未成年人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知識産權審判庭、執行局(下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行政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訴訟服務辦公室、審判管理辦公室、文書校核辦公室、信訪工作辦公室、政治處(下設幹部科、教育培訓科和組宣科)、研究室、辦公室、監察室、法警大隊、資訊技術室、新聞宣傳辦公室、黃村人民法庭、紅星人民法庭、安定人民法庭、龐各莊人民法庭、榆垡人民法庭、採育人民法庭、開發區人民法庭。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單位性質為行政單位,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271人,實際251人;事業編制22人,實際21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22人。離退休人員52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52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17210.67萬元,比2017年15544.89萬元增加1665.78萬元,增長10.72%。其中:財政撥款16431.07萬元,比2017年15543.89萬元增加887.18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與2017年持平;其他資金779.6萬元,比2017年1萬元增加778.6萬元,其他資金主要是按照市級財政性結餘資金管理有關規定,2018年度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較2017年增加。
2018年基本支出預算12494.7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2.6%,比2017年11837.39萬元增加657.35萬元,增長5.55%。主要原因:人員變化造成的正常工資增長。
2018年項目支出預算4715.93萬元,比2017年3707.5萬元增加1008.43萬元,增長27.2%,主要原因:根據業務需求,項目支出有所增長。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18年,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況:為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加強執法辦案,深化首都司法改革,推進司法公開,主要用於法院辦案業務費、審判區租金、信息化運維費、機房及網路電路租費、審判法庭維修費等項目。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8.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1.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上年持平,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6.6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8萬元減少1.4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接待支出。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案件討論、業務交流、代表聯絡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41.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上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141.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5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5萬元,其他6.9萬元。 與上年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725.9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75.9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18年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583.3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166.6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7個的35.29%。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72.88萬元,佔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4.55%(詳見附件11)。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18年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9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22500.42萬元,其中:車輛47台,1097.4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2台(套)、434.10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168.87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 附表1: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收支總表
- 附表2: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總表
- 附表3: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支出總表
- 附表4: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 附表5: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 附表6: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 附表7: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 附表8: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 附表9: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 附表10: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 附表11: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2018年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