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2005年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委宣傳部、市編辦關於建立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強文化領域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京辦發〔2005〕2號),組建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簡稱市文化執法總隊),是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屬行政執法機構。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工作職責內設12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裝備財務處、法制監督處、綜合協調處、基層指導處、五個執法隊、紀檢(監察)機構。下屬2個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資訊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宣傳和投訴舉報事務中心(原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舉報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宣傳中心2單位撤銷)。
2、部門主要職責
組織起草本市有關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本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的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版權)等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負責集中行使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由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對文物市場中違法違規購銷文物的行為的行政處罰職責及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職責;
負責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指導、監督區文化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行政編制115人,實際107人;事業編制31人,實際27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4人。
離退休人員20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0人。
二、2018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8年收入預算6723.98萬元,比2017年5636.68萬元增加1087.29萬元,增長19.29%。其中:財政撥款5807.82萬元,比2017年5577.31萬元增加230.51萬元,主要是由於人員增加,還有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2018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40萬元,比2017年0萬元增加40萬元,主要為繼續清理部門結餘資金,加強自身消化結餘資金能力;其他資金876.15萬元,比2017年59.37萬元增加816.78萬元,主要為上年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其中上年12月追加“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基本建設撥款872萬元,其他繼續使用財政性結轉資金4.15萬元。
2018年支出預算6723.98萬元,比2017年5636.68萬元增加1087.29萬元,增長19.29%。
(一)基本支出預算4231.3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2.93%,比2017年3966.57萬元增加264.76萬元,增長6.67%。主要是由於人員增加,還有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2018年人員經費預算有所增加。
(二)項目支出預算2492.65萬元,比2017年1670.12萬元增加822.53萬元,增長49.25%,增加原因主要為上年繼續使用財政性結轉資金“信息化平臺建設項目”872萬元。
(三)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四)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主要支出預算説明
本部門預算項目支出方向及主要情況為;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文化”款級科目有:日常執法檢查辦案費、法制監督與保障經費、收繳罰沒物資儲運銷毀經費、罰沒物品庫房租金及物流委託管理服務費、移動執法系統運作維護費以及上年結轉信息化平臺建設等文化執法業務經費。
“教育支出-進修及培訓”款級科目有:舉辦全市執法人員業務培訓等。
四、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本級和2個所屬單位。
(二)“三公”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6.45萬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7.09萬元。其中:1、因公出國(境)費用。2018年預算數19.03萬元,與2017年持平。2018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香港、台灣等地開展對出版物市場、文化市場監管、知識産權保護等進行學習和交流,參加相關單位組織的版權類保護、交流等出國公務活動。2、公務接待費。2018年預算數1.82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2.22萬元減少0.3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18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對口單位工作交流調研等接待方面。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35.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18年預算數0萬元,與2017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18年預算數35.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8.8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0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05萬元,其他4.63萬元。比2017預算數42.3萬元減少6.7萬元,主要原因:比上年車輛減少2輛,按照公務用車定額標準核定減少6.7萬元。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本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83.2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1.5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41.6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961.3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18年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部門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資訊中心、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宣傳和投訴舉報事務中心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72.9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18年,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26個的61.54%。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810.16萬元,佔當年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51.25%。(詳見附件11)。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18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六)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門固定資産總額3677.08萬元,其中:車輛35台,781.6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台(套)、1051.73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台(套)、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 附件1: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收支總表
- 附件2: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收入總表
- 附件3: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支出總表
- 附件4: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 附件5: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 附件6: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 附件7: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 附件8: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 附件9: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 附件10: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 附件11: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2018年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