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的説明
一、部門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1、部門機構設置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等文件精神,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設置為1個運作調度中心、7個處室和機關黨委。分別為:天安門地區運作調度中心下轄應急協調處、宣傳資訊處、綜合治理處;辦公室、天安門城樓管理處、天安門廣場管理處、旅游服務處、基本建設處、財務處、人事處、機關黨委。下屬5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分局(行政單位)、天安門地區綜合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天安門地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事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北京會議中心(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北戴河干休所(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2、主要職責
根據《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03號令),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是負責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機構。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挂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
(3)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
(4)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
(7)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173人,實際171人;全額事業編制120人,實有90人;差額事業編制120人,實有120人。離退休人員97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94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收入預算32945.68萬元,比2015年30967.89萬元增加1977.79萬元,增長6.39%。其中:財政撥款17056.95萬元比2015年16411.1萬元增加645.84萬元;統籌使用結餘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比2015年355.96萬元減少355.96萬元;其他資金15888.73萬元比2015年14200.83萬元增加1687.9萬元。
2016年支出預算32945.68萬元,比2015年30967.89萬元增加1977.79萬元,增長6.39%。其中:基本支出7085.40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1.51%,比2015年5264.71萬元增加1820.7萬元,增長34.58%,項目支出11740.28萬元,比2015年13613.18萬元減少1872.91萬元,下降13.76%。事業單位經營支出14120萬元,比2015年12090萬元增加2030萬元,增長16.79%。
2016年,我委實行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具體部門支出績效目標詳見預算06表。
三、本預算年度的主要支出情況
2016年,天安門地區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對天安門地區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服務保障黨和國家重大政治國事活動為中心,提升統籌協調、精細化管理兩種能力,抓好安全穩定、旅游服務、環境建設、文物保護、愛國主義教育等工作任務。主要項目支出包括:天安門地區環境佈置經費、天安門地區文物日常保護經費、旅游服務管理經費、城樓開放管理經費、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專項經費、天安門地區市政設施維護維修經費、天安門地區地下通道公共宣傳平臺建設經費等。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我委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689.3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9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26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339.3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