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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2016年預算資訊

日期:2016-02-26 14:51    來源: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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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2016年預算説明

  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責

  市旅游委是負責本市旅游發展統籌協調、産業促進和行業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包括:辦公室、綜合處、法制處、産業發展促進處、首都旅游協調與區域合作處、城市形象與市場推介處、旅游消費促進處、大型活動處、旅游環境與公共服務處、行業管理處、安全與應急處(假日辦)、財務(審計)處、人力資源處、監察處及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所屬10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本級、北京市旅游執法大隊、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發展中心、北京市旅行社服務品質監督管理所、北京市旅游人才發展中心、北京市旅游諮詢服務中心、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資訊中心(北京市旅游運作監測中心)、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旅游雜誌社、北京旅游大廈管理處。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擬訂本市旅游産業發展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編制旅游産業發展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游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擬訂旅游區、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産品、旅游安全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

  3、負責統籌北京地區旅游資源的規劃、開發、整合、利用;協調推動本市旅游産業發展,促進旅游産業與其他相關産業融合;協調解決旅游産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4、負責制定本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參與國家旅游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本市旅游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協調重大旅游節慶和會展活動,培育旅游品牌;負責旅游對外交流與合作,推動旅游區域合作,健全跨區域旅游合作體系;收集、發佈國內外旅游市場動態資訊。

  5、負責組織本市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線路的規劃開發;促進高端旅游、歷史文化旅游、新型鄉村生態旅游發展;協調和指導假日旅游和紅色旅游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旅游産業投資促進和重大旅游項目的協調、服務工作;管理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監測旅游産業經濟運作,負責旅游統計、分析和資訊發佈工作。

  7、承擔本市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管理的責任,組織協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旅游集散體系、諮詢服務體系和旅游公共服務資訊網路體系;指導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8、承擔規範本市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品質、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依法負責設立旅行社、頒發導游證、取得領隊證等行政許可事項;負責住宿業行業管理。

  9、承擔本市旅游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制定旅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10、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旅游人才規劃;指導旅游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構成情況

  截至2015年9月30日,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142人,實際133人;事業編制96人,實際68人;聘用人員(臨時工)34人。離退休人員165人,其中:離休29人,退休136人。

  二、2016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年初,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部門收入預算45727.32511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43812.439514萬元,事業收入897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5.5萬元,其他收入0.298356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1002.087243萬元。支出預算45727.32511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070.328565萬元,項目支出39655.366042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1.630506萬元。

  三、主要支出內容

  2016年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支出主要用於精準推廣行動、品牌提升行動、京郊旅游促進行動、市場治理行動、開放合作行動、創新創業行動等工作以及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工資、醫療保險和日常運轉工作。

  四、部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16年北京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5310.43340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153.098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4157.3354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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